比起穷到没房没车,更可怕的是“装聋作哑”
最近,看了一篇关于“扶弟魔”的文章,大概是说大家都不敢找有弟弟的姑娘为妻,生怕贴了所有家当都不够老婆补贴娘家。今天我想来讨论另一个令人恶心的现象,那就是“扶贫式结婚”,说的不是男方穷,没房也没车,而是那种面对婚房、彩礼、嫁妆等等的婚前置办时,装聋作哑的人。
这一类“装聋作哑”的人,动机无非就两种情况:
一、保全自己的财产
二、将女方家的财产和女方个人财产占为己有
我身边的一位朋友就发生了这么一个吃了大亏的经历,两口子在婚前了婚房,男方家全款付了房款100万,房子只写男方名字。女方家出25万用于装修和置办家具家电,另给小两口购买一辆20万的车子。经过几年后闹离婚,房子升值到200万,新车自然折旧,只值10万。当对财产进行主张分配时,房子是婚前男方家全款买,归男方,车子属于女方家婚后赠与,男方只需给女方折旧后一半的5万,装修的25万因没有保留票据,最终也被随房子归了男方。
在这么一个案例下,财产的分割引发不小争议。它和当时双方的感情深度无关,而是出于人之本性,人们大多会选择趋利避害的方式。结婚时,我们不指望能一下子致富或奢求更多,但面对一些可能会让我们财务状况一下子紧绷的不确定因素,个人的智慧尤为关键,千万别被感情迷失了判断。在物质充裕的大环境下,现代人的婚姻比上一代人的复杂太多。不少父母把自己一生所得都给予子女未来的生活,如果是你,你会愿意把父母毕生的积蓄,这些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的活所得到的财富,因为双方的一纸婚姻,而变成共同财产吗?
我相信大多数男生在进入婚姻的时候,心中其实是没有这么会算计的,但如果他的父母对他进行持续的“洗脑”,再加上女方对法律常识一无所知,或根本没有做好预防工作的话,不幸的婚姻就会演变成为一场“扶贫式的婚姻”。
面对婚姻,谁都想长长久久的相伴下去,但遇到变故,能否保全个人的财产,与意识有关,与智慧有关。当我们把财产分得太清楚的时候,往往夫妻间就会产生嫌隙,显得生分,在这里也介绍几点知识,帮助大家解决财产分割方面的困扰,避免跌入“扶贫”陷阱:
一、婚前财产必须明确
对于女方来说,婚前财产一般就是个人所积累的财产,以及自己父母所赠与的财产(包括嫁妆、家具家电、车子等等)。这里要注意,我国各地的风俗习惯,婚礼摆酒往往在双方领证之后才操办的,而很多嫁妆都是婚礼当天送到新人手中,也就是说,这属于婚后赠与,很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置办嫁妆,尤其是车子这一类,建议在登记结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只要结婚后不过户不进行买卖,这些就会始终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
二、女方家庭如需赠与房子,切记全款并只登记女方名字
为减轻孩子的压力,一些有钱任性的女方家庭就会为女儿置办一套新房,给女儿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房子一定要全款,一定只登记在自己女人的名下。对于房产的赠与,婚姻法有特殊的规定,所赠送的房子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一样,只要是全款购买赠与女儿的,并且只登记在女儿名下的,婚后不进行更名或变卖的操作,那么这个房产就始终会属于女方的财产。
三、对于家具家电的赠送,谨慎处理
很多地方,一般都是男方购房,女方负责装修和置办家具家电,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女方置办的这一些家具家电都属于不断贬值的商品,如果我们仍然按照这样的传统来分工置办新房,那么,如出现变故,对于女方来说是吃亏的,就如上面提到的案例,房子升值,装修和家具家电、车子都贬值,而且在长期婚姻的过程中,这些商品很容易就模糊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建议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购房、装修、置办家具家电,当然需要登记双方的名字,而非像案例中那个的分开购置,分开登记,这或许是较为公平的一种财产处理方式。
四、财产中涉及现金、存款的,做好隔离
现金和存款是每一个家庭每天都会有变动的,对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如果处理不好,在进入婚姻后,就很容易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自己积蓄比较多、数额比较大的,建议存蓄在一张单独的个人账户中,专门用来做个人单独走账,而不要与自己的其他银行账户产生金钱往来,把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明确的区分开来,这样才不会在稀里糊涂中把个人变为共有。
五、婚前财产协议还是有必要的
随着社会的多元化,财富的存在形式也是多元的。比如现金、存款、基金、股票、物品、保险等等,这些复杂的财富,在婚姻里又会有不同的财产约定形式,拿股票来举例,婚前购买的股票,那么本金就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婚后进行了相关的操作,那么就等同于用夫妻的共有财产进行投资,因此投资收益就会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如果没有做明确的婚前财产协议,比如明确并约定女方个人名下的股票账户的所有收益属于女方个人所得,就会出现如现金存款一样的情况,在夫妻存续的过程中,财产就会稀里糊涂的变成双方共同财产。
好了,内容介绍到这里,最后在说一句,爱情和财产都是美好的财富,希望大家都能同时拥有。如果哪一天美好不在时,希望你能用自己的智慧,守着那份属于自己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