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的叔叔”是谁?

“读一本书的体验,对一个人来说会是最危险的、最热诚的。书当然会腐蚀人,但要是不老老实实地承认这一点,也是很荒唐的。书林中有各种教导,有关于性虐的,有关于政治酷行的,有种族主义的。而因为我相信上帝是卡夫卡的叔叔(我确信这一点),他不会让我们活得轻松的。”

在《漫长的星期六:斯坦纳访谈录》中,斯坦纳这句原话如下:“And because I believe that God is Kafka’s uncle (I’m convinced of this), he doesn’t make life easy for us.”此书原为法文版,采访是法国记者洛尔·阿德勒做的,后出了英文版,不论是哪个版本,对斯坦纳这句话都没有注释。“卡夫卡的叔叔(舅舅)”是谁?斯坦纳引用的是哪个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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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舅舅的话

弗兰茨·卡夫卡,100年前的一位用德语写作的布拉格犹太人,由于一些复杂的原因,这两年得到很多文学读者——不管是资深的还是刚入门的还是仅仅想跟上时尚——的重视。卡夫卡的亲属关系颇为复杂,人们在他的书信和日记中,拼凑出了他的大致家系,发现他的确有个舅舅。卡夫卡在读法学博士期间,放假时会去梅伦的一个小镇,叫特里施,他的舅舅就在那里——当一名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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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名叫西格弗里德·勒维,生于1867年,是卡夫卡母亲的异母兄弟,也是个博士,在卡夫卡于1911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前,他的整个家族里就西格弗里德这一位博士。值得注意的是,卡夫卡在1911年12月25日的日记里,写入了一份母亲家那边的长长的族谱,看得出,他对母系那边的人更亲近,而与父亲那一边的人各种不投合。马克斯·布罗德在他的卡夫卡传记中写有这么一段话:

“如果我们再来看他母亲的前辈,就会见到截然不同的情形。这里有学者,耽于梦幻、喜欢孤独的人,还有一些人对孤独的这种热衷,把他引向冒险、玄妙或怪僻、离群索居。”

在他那封赫赫有名的《给父亲的信》中,卡夫卡称自己为“一个勒维,具有某种卡夫卡气质,但是使这种气质活跃起来的,并非卡夫卡式的生命意志、创业雄心、征服欲望,而是勒维式的刺激,这种刺激在另一个方向上比较隐秘、虚怯地起作用,甚至常常戛然而止”。忽略这句话中因走火入魔的分析癖而来的冗赘感,卡夫卡愿意称自己为“勒维家的人”,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当他在谈到自己的肺结核病时,也说过一句只有凭着勒维家的气质才会说得出来的怪话:“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大脑和肺部似乎背着我达成了一致。大脑说,事情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五年后,肺部说他们准备好帮忙了。”

西格弗里德舅舅一直是特里施的居民。波希米亚这一片地区是当时奥匈帝国的前哨,而西格弗里德是这里第一批拥有摩托车的人之一。卡夫卡放假来到特里施时,能摸到摩托车,更能骑上他舅舅的马,当然还有他最喜欢的——图书馆里的德国经典文学著作。作为一个长于接受新生事物的人,舅舅说的话,远比当犹太拉比的父亲的话更让卡夫卡爱听。例如,在世纪之交奥匈帝国诸多学校兴起的开发身体热潮之中,卡夫卡本来是不感兴趣的,但他却听舅舅的话,吃素,而且练上了当时由丹麦健身大师J.P.缪勒发明的风靡全欧洲的一种健身操。

卡夫卡十分瘦弱,他很早就相信,有病在身是他的命中注定。他字斟句酌地说,自己的身体缺少半点脂肪,“不能产生一种祝福的温暖,不能保存一种内在的火种”。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即1924年2月,西格弗里德舅舅特地去柏林看望正在那里的他,这次看望是布罗德安排的,因为布罗德考虑到卡夫卡的收入太少,而找一家医院治病的费用太贵。卡夫卡病逝后,齐格弗里德继续在特里施行医,退休后他搬到了布拉格,住在卡夫卡父亲留下的房子里。他在1942年注射吗啡自杀,那是很多来自德语世界的犹太人(例如远在巴西的茨威格)彻底绝望的一年,因为纳粹势力在战场上貌似所向披靡,而其迫害犹太人的行动也达到了巅峰。之后,他家里的其他人都被送去了死亡集中营。

医生与巫师

卡夫卡有一篇小说,在“卡学”研究领域里一向被公认为是理解难度最高的作品之一,就是1917年写成的《乡村医生》。它确实很难解,但它却的确是基于他对西格弗里德舅舅这位真正的乡村医生的了解而写的。故事一上来就十分离奇:一个乡村医生在一个冬季的寒夜出诊,他说自己没有马,马已经累死了,然后一个马夫突然带着两匹马从猪圈里钻出来,医生的女仆说了句玄妙的话:“但你就是不知道你会在自己的房子里撞见什么。”然后医生出门,在短短的几个句子里,像是基于一种神秘的法术一样就来到了病人身边,同时心里还诅咒着那个马夫,说自己走了,等于把女仆丢给了马夫。

医生开始执行奇迹治疗——一种带有浓厚的哈西德犹太教风格的治疗术,顾名思义就是用那种超科学的、类似巫术的方式治好病患。但这位医生认为“奇迹治疗”是十足的嘲讽。病人是个男孩,他看到医生后就在他耳边说“让我死吧”,可是后来又求着他救自己。医生一边操作,一边责备说,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了信仰,因为人们总是在强求医生做他们力所不能及的事。接下来,一些年长的村民在学校合唱团和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病患的房间,唱起了一支简单的歌曲来谴责医生,歌中说,只要把医生的衣服脱光,他就能把病治好,治不好的话就赶紧把他杀掉。

医生被剥了衣服,抬到了床上和病人在一起。这非同凡响的情节活脱脱让人想起那篇名气更大的《在流放地》——那位介绍杀人机器的军官最后也是把自己剥得一丝不挂,然后躺到了机器底下,让读者大惑不解:军官不是卡夫卡讽刺的国家机器的代表人吗?他怎么自己去做牺牲品?无论如何,在《乡村医生》里,医生是逃走了,我们看到他离开了他的病人,然后,在连续几个分句所勾勒出的碎片画面以及一片含糊其词的想法中,我们就连他究竟是否穿好了衣服都不了解,也看不清他是否回了家,只能被拽着直接抵达他最后的心声:“上当了!上当了!只要一次听信夜间骗人的铃声,就永远也无法挽回了。”

卡夫卡讨厌他那位当犹太教学者的父亲的威严,更反感犹太教仪式的空洞,而他在舅舅这里看到的形象截然相反,舅舅是个善于自嘲的人,乐于喋喋不休地说话。需要知道的是,在100年前的奥匈帝国乡村,一个干医生的人需要具备很强的说话、交流的能力,因为那些医生并没有今日职业大夫的科学权威,他们是要和病人“谈判”的。故事中的病人上来就说“让我死吧”,我们读来感到惊悚、荒诞,但是第一,那个年代人的预期寿命很低,生死观与当今大不相同;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要是病人不发出自己的诉求,医生还会感到无法下手。

真正的荒诞并不在于病人一会儿想死一会儿想活,操纵着医生,而在于医生明明面对病人,却感到自己和对方那么遥远,自己无力有任何作为,他的技能和病人的需要甚至都不相干。这样去理解,方能与卡夫卡其他作品中某些突出的荒诞设计相一致。例如《城堡》的主角,土地测量员K,也是在接令来到城堡之后,发现这里并没有自己的岗位,他不愿走,在信使巴纳巴斯的村里耗了一阵,才又得到了村长的任命,去小学里当个看门人,而这个学校又根本不需要什么看门人。

不过,《城堡》较为容易地让人联系到对官僚制度的揭批,而《乡村医生》的讽刺性却更加隐晦不彰。这是因为故事中医生的荒诞处境,似乎与奇特的地方风俗有关。中欧的另一位大师级小说家埃利亚斯·卡内蒂,就曾在他的笔记里讲到在13世纪的埃及有种风俗,即,一个人饥饿难耐的话,会请来医生,不是为了求其治自己的饥病,而是吃掉他们。也就是说,小说中的患者和他的乡邻唤来医生,并对他做那样的处置,是因为他们持有相关的信仰。在舅舅的村里,在舅舅的身边,卡夫卡不仅得到了放松和快乐,更了解到了这类奇谭式的风俗故事,他并不是完全臆造出像医生被迫裸身躺在病人身边这样的情节。这种奇谭,事实上在深受东欧犹太哈西德教派文化影响的I.B.辛格笔下的小说里也能看到:辛格描绘一些在我们眼中深陷迷信泥潭的人,可是我们又能强烈地体会到这种迷信世界的保护作用,在其中,哪怕是蒙受被所有人唾弃、踩在脚下的屈辱,这样的遭遇都是有合理性的,屈辱中的人似乎也并无多少命运不公的感受。

我们今天的社会是被效用价值所统治的,医生的职能就是治病,我们无法想象,在那个波希米亚的乡村世界里,医生的角色竟然接近巫师,或者一个完全的法外之人,乡民十分确信医生应该被当作一个需要牺牲掉的人,而医生也承担了卡夫卡常常表达的一种理念:“一个人想要帮助别人就是犯傻。”在卡夫卡的小说里,常有一些角色貌似前来解困,可实际上却给主人公带来更多的麻烦,让我们感到他们原先根本就没安好心。《乡村医生》里的这位医生当然并无坏心眼,他简直是在主动赴难,积极地——用一个《封神演义》里的讲法——迎接“劫数”的到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也就是《乡村医生》发表7年之后的1924年,卡夫卡在他的未婚妻朵拉·狄曼特的影响下,也终于加入了哈西德教派,在这个教派的神秘信仰里,世上万物皆空,只有上帝无所不在——每一个积极不懈地反省的人,都能到处发现上帝。

卡夫卡在完成这篇小说后,给马克斯·布罗德写过一封信,信中再次提到了他的西格弗里德舅舅,说舅舅如何率性不羁,性情开朗,说他是如何地享受特里施那里的乡村生活,“稍许沙沙作响的疯狂就能让一个人感到满足,认为那是生命的旋律”。正是在这里,他感觉到自己能够与父亲这一边的性格进行格斗,然而,他又以他标志性的、犹太式的悖论语言讲到,正是在这种搏斗中,他才能尊崇他的父亲,就好比《创世记》里那段故事所讲的,雅各和上帝派下来的天使搏斗,被天使摸了一把大腿根后成了瘸腿——标志着他成了上帝的人。

唯一真正的帮助,是傻瓜的帮助

不管《乡村医生》是个多么费解的荒诞故事,故事主人公的原型——西格弗里德舅舅,却是让卡夫卡一生都怀有深厚感情的。斯坦纳所说的那个“不会让我们(犹太人)活得轻松”的上帝,那位“卡夫卡的叔叔/舅舅”不像是指他。那位上帝应该是个生事的人,让犹太人本来就难以求得的平静生活重起波澜的人,但越是如此,他和犹太人的关系还越是密不可分。在卡夫卡的小说名篇里,确实有这么一位“叔叔”,他,就是《审判》的主人公约瑟夫·K的叔叔。

《审判》的故事知名度极高:约瑟夫·K在他30岁生日时被两个陌生人“奉命”逮捕,他被带上法庭,接受了让人啼笑皆非的审判,他对自己的罪名完全一无所知,就又回到了正常的工作中,等待下一次提审。在等待过程中,他接受了各种人的提示,去为自己谋取脱罪,但是他的各种尝试都沦为无用,或者只得到一个荒诞的结果。他这位叔叔就是在这期间出现的。小说中说,他叫卡尔,是个乡下小地主。“K早就担心他会来”,因此看到叔叔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也一点都不惊讶。

叔叔和K谈他的案子,神色严肃,他说“我听见了关于审判你的事”,然后向K核实,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叔叔又让他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接着,两人的话题就频繁岔到别处,每当要说及案情了,总有一人开始说些不着边际的话。K口中废话连篇,例如“我本以为你会比我更不在乎这件事,现在看来你把它看得很严重”之类,叔叔也是各种语无伦次,一会儿警告他“你要是输掉这场官司,你会彻底毁掉,你的所有亲戚也会跟着倒霉”,一会儿又要他“鼓起劲来”,以免让别人一看他的脸就认为他输定了。接着,叔叔终于听完了K说的所有情况,就直接把他领到了一个律师朋友面前,显然他早已定下了主意,之前的那番唠叨全无意义。

但荒诞在继续——怎能不继续呢?卡夫卡笔下是不会有一件事按常理推进的——这位律师先生正生病卧床,K跟他聊过之后,就明白此人能成为有名望的律师,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精通法律实务,而是因为他在司法界的人脉比较广,比如,他的房间里就坐着法院的书记官。然而,在聘用了此律师之后,好几个月过去,律师貌似一直在工作,却很少过问K的情况,K每次问起,他都能给出不同的解释。最终,律师傲然宣称无论怎样的工作都不及他私下认识法官这一点重要,但一转脸他又“翻供”,说即便私下认识,律师也无法左右法官的想法。

如此这般的滑稽剧,几可让读者确信,这位叔叔名为帮忙,实际上也是来添乱的。就像之前所说,“人想要帮助别人就是犯傻”,这是卡夫卡的某种信念,而他落笔在小说中的情节往往是,帮忙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插手毫无价值,反过来,被帮的人也从不真正责怪他纯粹在瞎掺和。双方好像都在按照命运的神秘指示行动,去献出无用的热情,或接受灰暗的后果。对此,瓦尔特·本雅明用一句极精辟的话做了总结,他说,虽然卡夫卡认定只有傻瓜才会想着帮人,但他同时还确信,唯一真正的帮助,是傻瓜的帮助。

现在回答开头的问题:我推测,斯坦纳所说的“上帝是卡夫卡的叔叔”,指的就是《审判》中约瑟夫·K的那位叔叔,我们可以扼要地说,这是个整事添乱的角色,他貌似来帮忙,实则让你烦恼、焦虑、困惑,他带起了节奏,让你疲于奔命,可是你却无法躲开他,更不能拒绝他的热情。正如《审判》中的那段情节所示,如果K尚有常人的反应,他一定会对一开口就各种离题的叔叔正色道:“打住,说点具体的行吗?”可他没有,他只是各种依顺,听从摆布,从头至尾,他都没有怀疑过叔叔是不是在设一个大的“局”。

斯坦纳使用这个典故,似乎有牛刀杀鸡之嫌,因为他只是想说,读书是给人的心智“添乱”的,让人心神不宁,而惟其如此,人——在这个语境里特指犹太人——还越是离不开书。不过,“上帝是卡夫卡的叔叔”一语,又不经意地道破了卡夫卡对于现代以来的犹太文化的核心价值所在:卡夫卡说出了犹太人与上帝的真正关系,即如约瑟夫·K和他的叔叔那样,作为长辈的后者,威仪十足地训呵、辅佐、指导前者;在上帝的“帮助”下,犹太人与他们所处的世界之间形成了陌生的关系,他们感到格格不入于世,却不怀疑上帝在误导他们,而只会更加依从于上帝。

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心智?我只能说,它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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