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害死人!关于房产继承的5大谣言,谁信谁吃亏!
在这个物质社会,金钱早已超过了亲情,不知有多少兄弟姐妹因为争夺父母遗留的房产而不惜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最终就算拿到了房产,也失去了亲情,这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其实,关于房产继承,我国早已有法律规定了,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别人也夺不走!只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容易被谣言所欺骗,最终闹得很不愉快!在此,小编要说的是,谣言害死人!关于房产继承的5大谣言,谁信谁吃亏!
1.同居即享有继承权
在现实生活中,情人争夺房产的也不在少数,自以为只要同居过,就享有继承权。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均不是合法婚姻,也就不享有继承权。不过,如果未婚生子,那么私生子可是享有继承权的,任何人不可随意剥夺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
2.做了婚前公证就OK
即使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意味着一方去世后,什么都不能给伴侣留下。因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后,可以说婚前财产那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其伴侣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这部分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前财产已经没有了,那伴侣也就没有可继承的了!
3.独生子女定继承全部房产
举个例子:一对夫妻仅有一个孩子,那么在其去世后,独生子女是不是就可以继承全部房产了呢?其实不然!如果独生子女还有爷爷奶奶健在,那他们也是享有继承权的,这也就意味着即便你是独生子女,那也是无法全部继承房产的,除非爷爷奶奶放弃属于他们的那部分继承权。所以,在房产继承时,大家不要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可以随意继承父母的房产,一切都是要按照法律来进行的。
4.出嫁女儿没有继承权
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5.不赡养就没继承权
不赡养老人或者说对老人所尽赡养义务比较少的,从道德上应加以谴责,但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一般来说,涉及到房产继承的基本都是亲人,既然大家都是亲人,吃点亏又怎么了呢?如果因为争夺房产而闹得失去了亲情,那人生还有何意义呢?最后,小编要说的是,谣言害死人!关于房产继承的5大谣言,谁信谁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