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琼华:郭沫若家中“一世的客”
熊辉
一
张琼华,光绪十六年(1890年)生于四川乐山苏溪镇。
张琼华的出生地古称苏稽,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佛教徒朝拜峨眉山的起点。郭沫若对此地颇有一番考究:“苏溪本是手工业有名的地方,嘉定的大绸出产在这儿。这儿又因为是苏东坡到过的地方,所以才有苏溪的名号。据乡土学者的诠索,苏溪是应该写成'苏稽的”。
在张琼华之前,郭沫若曾有一次婚约。郭沫若10岁时,根据乡下人的规矩,与邻村女孩订了婚。可好景不长,1906年,郭沫若上小学时,女孩患疾死去,他们的婚约自动解除。
张琼华与郭沫若于1912年正月十五举行婚礼。新婚后第五日,张琼华即与郭沫若“依依惜别”。等到两人再次相聚的时候,却是一年半以后的1913年7月中旬了。之后,郭沫若东出夔门,北上津京,然后出走东洋,回国后辗转各地革命,与张琼华一别便是二十六年。
懵懂时期的婚姻,到底没有让郭沫若和张琼华成为一辈子的怨男怨女。当年,郭沫若一再推迟归期,有意回避与张琼华正面相见,但他终究没有绕过这位结发之妻。待到1939年回家之后,他终于打开了与张琼华的心结,从此以礼相待,关心并照顾着她的生活。再后来,他们都老了,俨然亲人一般对待彼此。
郭沫若1939年离开乐山之后,张琼华又开始了孤独而漫长的生活。此时的张琼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过得艰难。之前,只要郭沫若的父母在世,他们都会处处护着张琼华,把她视为亲生女儿。郭母去世前,亲自嘱咐家人要敦促郭沫若照顾好张琼华;郭父遵照老伴的遗言,也处处为她着想,从不委屈这位儿媳妇。
1939年l2月,随着郭沫若的身影消失在大渡河的浓雾中,张琼华便迎来了生命中更加艰难的日子。家里空荡荡的,昔日照顾郭家父母时,虽然劳累,但至少有人陪着说话,至少有人理解并爱护她。如今,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大小事务均靠她独自一人完成,日子苦不堪言。
实在无聊的时候,张琼华拿起抹布,一遍又一遍地擦拭着新婚洞房的家具。哪怕她与郭沫若在这间房子里共同生活的时间不足百天,哪怕从今以后她也许再也见不到丈夫,但只要看到这些家具,看到他送给自己的书画,张琼华的内心就会温热起来。
每逢大年十五元宵节的时候,张琼华总会想起她和郭沫若结婚的日子。虽然那时年轻,不懂得把握幸福的机会,但结婚的场景还是那么清晰地印在大脑里,挥之不去,弥久更新。想想那时夫君的样子,她万万没有料到他会有今天的出息,但也万万没有料到自己一生会如此孤独寂寞。
郭沫若的父母去世后,家产分给了四个儿子。家人写信征求郭沫若的意见,如何处理他那份家产,郭沫若毫不犹豫地将遗产归到了张琼华的名下。他当时的考虑是:张琼华作为小脚女性,只会待在家里做些家务,外面谋生计的活儿不会干,将自己的那份祖业转给她,每年收数十担租谷,基本可以保证她的日常生活。从1939年至土改期间,张琼华就是靠着几十担租谷,在沙湾过着简朴的生活。
解放后掀起土改运动,张琼华正是在这场土改运动中,失去了收租的生活来源,从此靠卖小吃和小手工制品为生。那时候,郭家人都纷纷走出沙湾,张琼华也不得不搬到乐山居住,她的生活几乎陷入了入不敷出的穷困地步。
郭家侄儿侄女实在不忍心看到婶婶就此自断活路,建议她给郭沫若写信求助。一开始,张琼华怕给郭沫若添麻烦,她知道他日理万机,无暇顾及这些小事。但生活还得继续,吃饭穿衣还得花钱,她在穷困现实的逼迫下,只得让侄儿郭宗瑨提笔替她写信,希望郭沫若每月给她邮寄十五元生活费。
郭沫若收悉家信,知道张琼华的难处,并遵照她的想法,每月定期邮寄十五元生活费到乐山。张琼华收到汇款后,总会给郭沫若寄去回签,表示钱已经收到,生活基本安好。郭沫若后来根据物价上涨的情况,不断变更给张琼华寄钱的数量,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希望她能吃饱穿暖,弥补对她大半辈子的亏欠,或者说为他的亏欠做力所能及的补偿。
二
1978年6月12日,郭沫若在北京不幸病逝。张琼华很久都不知道郭沫若去世的消息,只是她接连几个月没有收到他邮寄的生活费,心里感到很纳闷。郭家人知道,张琼华是爱着郭沫若的,一直把他视为丈夫,他们担心88岁高龄的张琼华得知郭沫若去世的消息后,无法承受内心的打击,于是有意向她隐瞒了实情。
郭家人向国务院反映了这一情况,后由政府出面,每月给张琼华邮寄生活费,郭沫若去世后欠下的三个月费用,也一并补足。
张琼华与郭沫若的婚姻跨越了三个不同的“朝代”,三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婚姻法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究竟应该如何定位张琼华与郭沫若的关系?
郭沫若去世后,国务院根据郭家人的申请,每月给张琼华补贴生活费用。从这件事情来看,表明郭沫若与张琼华的夫妻关系是得到了新政府认可的,倘若张琼华与郭沫若非亲非故,政府是不会给她发补贴的。早在郭沫若从日本留学回国之初,他就做出了选择,要维护和张琼华的夫妻关系,并没有离弃她的想法。那时,张琼华与安娜同为郭沫若的妻子。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安娜在日本与郭沫若相隔两地,相见不易,加上革命工作的需要,郭沫若与于立群结婚。在事实上,郭沫若同时与张琼华、安娜、于立群三位女性维持着夫妻之名。这是让郭沫若感到头痛的问题。
到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婚姻法明确要求一夫一妻制,郭沫若的婚姻便成了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谁才是郭沫若唯一合法的妻子呢?安娜在新中国成立后,携子从日本赶来,要求面见郭沫若,政府领导人出面,把她和孩子安顿妥当了,远居大连或上海两地的安娜与郭沫若不再有夫妻之实,只是偶尔通信联系。张琼华一直居住在偏僻的乐山,几乎成为郭沫若生活中的空白内容,与郭沫若只有亲人般的关系。于立群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就和郭沫若生活在一起,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关心下步入婚姻殿堂的,她理应在一夫一妻制度下,成为郭沫若的合法夫人。
但是,在新的法律制度面前,我们如何去看待历史的遗留问题?郭沫若与张琼华的婚姻,历经清朝和民国两个时期,是否到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就自动宣告失效呢?无论是从情感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我们都会包容两人的婚姻关系。这不是某个人的错,而是时代造就的不合时宜的婚约,与其生硬地割裂,毋宁完好地保留,郭沫若与张琼华结婚的时候,婚姻关系主要是由家族的宗法制度和社会礼仪及习俗来维护,因此,我们倘若以此为依据去处理张琼华的婚姻,还得站在这样的立场上,方可给当事人合乎情理的裁断。
三
从1939年12月郭沫若离开沙湾,到1978年6月郭沫若去世,在近四十年的时间里,张琼华几乎再也没有见到郭沫若。他们之间隔着农民和国家领导人的社会距离,隔着四川到北京的地理距离,但他们的相处却在平淡中透露出无限亲情。
张琼华心中一直装着郭沫若,无论时间如何流转,他都是她今生唯一的夫君,是她此生唯一爱过的人。每逢秋天,家乡的咸菜和豆瓣酱制成之后,张琼华总会去邮局,把精心调制的特产邮寄到北京,她能想象,郭沫若吃饭时伴着家乡的味道,一定会胃口大开,多吃一些饭,身体会长得更好,这也是她这位乡下妻子,表达对丈夫思念和爱意的最好方式。
1963年,张琼华到了北京,去探望分别二十四年的郭沫若。有人说,郭沫若和张琼华在北京见了两次面,两人谈了谈家常,郭沫若并专门做了她爱吃的菜。也有人说,郭沫若这次没有和张琼华见面,只是秘书王廷芳陪她游览了北京的名胜古迹,逛了北京的商场。张琼华担心花费郭沫若过多的钱,什么都不愿买,好不容易在王廷芳的劝说下,买了一匹黑色的灯芯绒布料。
后来,郭沫若吩咐王廷芳给张琼华买了热水壶和铝锅等生活用品,让她带回乐山使用。
20世纪80年代,乐山筹建郭沫若纪念馆,并修缮沙湾的郭沫若故居。张琼华不要政府分文,毫无保留地捐献了手中所有的郭沫若遗物。
1980年,张琼华在乐山去世,时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