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遴选条件
山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特色鲜明、扶优扶强,面向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学校。重点布局在山西省传统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对服务能力强、特色鲜明、地方政府或学校举办者经费配套力度大的学校予以优先支持。
一、学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达到《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2. 学校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高,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高;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3. 学校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有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齐全;为省级及以上平安校园及文明单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件。
4. 学校在以下11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7项: (1)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或近两届获得过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或联合主持过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或有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在线精品课程,或有“十二五”、“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3)承担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和1+X证书制度试点); (4)有省级以上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级示范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国家级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省级示范性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省级优质高职学校支持的骨干专业);
(5)有在省教育厅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且有在校生;
(6)学校是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或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或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或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7)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牵头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9)近五年学校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学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信息化)比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信息化)比赛一、二、三等奖);
(10)为山西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含培育建设单位);
(11)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年度质量报告合规性审核结果有A等以上。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二、专业群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传统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专业群至少对接一个及以上省内产业布局的优质企业,实现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享、基地共用。
2. 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由3个及以上专业组成,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至少3个专业有共享的合作企业、用人单位、专业课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任专业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3. 专业群中牵头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重点、特色、骨干或高水平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注册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4. 专业群建有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
5. 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带头人须具有副教授(教授)以上职称,且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教学成果奖、主编“十二五”或“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山西省“三晋英才”中“高端领军人才”或“拔尖骨干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信息化)比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信息化)比赛一、二、三等奖),专任专业课“双师型”教师比例高。
6. 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率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