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报仇的奇案:全家被强盗杀害,从光绪年间到民国三年才破案
江西有个叫吴小峰的人,是个穷读书人,曾两次中过清朝的举人,但一直没得到过一官半职。因为他为人清高,不屑于与一些善于溜须拍马的人为伍,因此为世俗所不容,只有坐冷板凳的份,家里愈发穷得一贫如洗。
有一年,他终于得到他的一位姓宋的老师的推荐,到安徽一个偏远的小县里去当官。这个地方土地贫瘠,收入极少,刚刚能够活下去。当地民风强悍,人们相互争斗频繁,诉讼案件特别多,每天都有十多起。如果案子判决得稍微有些不合适,就会引起更大的事端。所以历任的县官大多数干不了几个月就离开了,而那些候补官员听到这个地方,都视为畏途,全都不愿意到这个地方来当官。
吴小峰来到这个县上任后,用礼来约束民众,真诚地对待民众,使得这里的百姓们都很受感动,这个县变得越来越平静了,地方上的局势比以前大为改观。不久,这里的情况传到上级耳朵里,上级认为吴小峰很能干,就提拔他到另外一个县去当县官,另外一个县土地肥沃,物产丰富。虽然吴小峰并没有收受贿赂,但每年的收入也在千两银子以上,这样当了几年官,他的积蓄就很可观了。
吴小峰觉得当官这条路并不好走,动不动就会道到不测,就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他经过努力,辞去了官职,雇了一条大船,把全部家当装在船上,带上全家人,溯江而上,准备归隐还乡,从此享受田园之乐,不问世事,这比起宦海沉浮,升降不定来,简直太有吸引力了。
吴小峰的打算不能说是不好,但是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有许多事情并不是人们事先能够预料得到的,往往事与愿违,他的道遇恰恰应了这句俗话。
吴小峰一家乘船返回故乡,起初几天,一切顺利,后来经过一个地方时,遇到了风浪,船不能前进了,而且天也晚了,就停船靠岸。这个地方十分偏僻,没有人烟,古树参天,荒草遍地,吴小峰怕这个地方不安全,有强盗,就一再嘱咐船上的人要严加戒备,预防不测。
夜半时分,全船的人大都沉睡了,忽然响起了号角声,由远而近,接着又听到了马蹄声,好像有几十匹马的样子,等那帮人走近了,才知道碰上了强盗,一时间惊得手脚无措,而且寡不敌众,又没有什么像样的武器来防御,只好藏进船舱,不敢出声。那帮强盗分成两拨,一半留在岸上守卫,另一半跳到船上,抢走了船上所有的财物,一分一毫也没有留下。临离开之前,又把船上的人全部杀死,把尸体扔进江里,一个不留。有个老妇人全力保护着一个幼儿,说这是她唯一的孙子,一再哀求请给他们留条活命,盗贼见这一老一小也怪可怜,就放过了他们。
强盗们离开以后,老妇人稍稍镇定了一会,抱着那个小孩子赶快逃离这里,走了几里路到了一个村子,她把自己见到的一切告诉了村子里的人,声泪俱下,十分凄惨。接着,她又说这个小孩是她的小主人,她骗那些强盗说是自己的孙子,是免得被强盗杀害,给吴家留下一条传宗接代的性命。村子里的人听了,都十分同情。
这个村子里有家人姓王,家里十分富裕,而且一贯乐善好施,扶危济困,被人们称为善人。他很同情老妇人的不幸遭遇,也很敬佩她忠于主人的义举,就把这一老一小留在他家养了起来。
那老妇人和孩子有个落脚之地,心里就踏实了,那个小孩子当时只有四岁,还离不开人,老妇人给王家干活,像别的仆人一样卖力,她不愿意白吃别人的饭。闲下来她就陪着那个小孩子,像亲人一样关心他,照顾他。三年以后,这孩子到了读书的年龄,老妇人向王家请求送这孩子读书。王家自己就办了个私塾,就让这孩子和王家的子弟们一块上学,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慕贤。
慕贤天资聪颖,好学上进,上了几年学后,进步很快,乡里考试的时候,他竟然考中了,好消息传来后,人们都很高兴这时,那老妇人已经得了重病,不能起床了。听到这个消息,老太太强打精神笑着说:“吴家有这样的后代,我就是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她把慕贤叫到床前,把所有的事情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最后哭着说:“以前,你年纪太小,怕你记不住,后来我多次想把事情告诉你,又怕你一心惦记着为父母亲报仇,荒废了学业,一直没有把这些事讲给你听,现在我快要死了,要是再不说,恐怕以后就再没有机会了。希望你牢牢记住这一切,为你的父母报仇。”
慕贤听了老妇人的话,才明白了自己的身世,从此以后,他就抱定了为父母报仇的决心。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强盗的踪迹早已经查不到了,他虽然报仇的决心很大,但却一直无从下手。
因为慕贤的学问好,又一次考试时他考中了翰林,于是青云直上,当上了官。这时,清朝已经换成民国,慕贤被委任为福建省的要职,赶赴上任。路经某县的时候,顺道去看望他的好朋友、在这个县做知事的张某,老友重逢,欣喜异常,张某连日盛宴招待,十分热情。
这天,张某又大摆宴席,款待慕贤,还邀请了当地一些名人一道出席作陪。客人当中有个白胡子老头,叫宋育仁,这个人举止豪放,不拘小节,不像是个文人。只见他举起酒杯,喝了又喝,好像是海量,不一会,就喝得半醉。在半醒半醉之间,宋某就对客人们大谈起自己的身世来,在座的人都听得目瞪口呆。
宋某说几十年前他本来是江湖上的一条汉子,手下有几十个人,就在长江两岸活动,专门抢劫客商的财物,行迹诡密,飘忽不定,所以尽管官方多次缉捕,也没有抓住他。有一次在江西和安徽交界的地方碰上了一艘大船,船上人好像是一家当官的,他们抢光了船上所有的财物,有价值几万两银子的东西,又把船上的人都杀死,只留下一个老太太和她的孙子。宋某讲起当时的情形,绘声绘色,淋漓尽致,得意非凡。
在座的人听了宋某的讲述,有的瞠目结舌,大为吃惊,有的嗤之以鼻,认为他太狂妄,有的半信半疑,只有慕贤听了心中不胜感慨。他心里想,宋某所讲述的一切,和从前老奶奶讲得几乎完全一样。杀了我的父母,抢走我家财产的必定就是眼前这个人了,杀我父母的大仇怎么能够不报呢?但他又一想,这人现在也算是个乡绅了,如果给他加上杀人、抢劫财物的罪名,别人一定不会相信,而且他也一定不会承认的。而且,拿他喝醉酒以后所说的话来当作证词,他还会百般狡辩的,还不足以给他定罪。于是,慕贤不动声色,继续和宋某应酬,在有意无意中又问出了不少其他的情况来。宋某毫不设防,详详细细地讲述了一切,包括船上的人们的长相等等,和老妇人临终前讲得完全一样。
慕贤知道宋某就是杀死他父母的仇人,必定无疑了。他马上和朋友商量好,假装邀请宋某到县里来商量一件事,迅速把他拘押起来,进行审讯。宋某知道自己酒后失言,也就不再强辩,就老老实实地招认了一切,不再推诿。知事根据他的罪行判处了他死刑。慕贤见为首的强盗已经被处决,也就不再追究。
这个案子发生在清朝光绪年间,直到民国三年才破案,中间经过了二十多年,杀人凶手终于落网,也称得上是件奇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