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表证用汗法:湿温
作者/沈敏南
程钟龄《医学心悟》载:“假如发热恶寒,头痛鼻塞,舌上无苔,脉息浮,此表也”。中医学教材《中医学基础》以“发热恶寒(或恶风)、舌苔薄白,脉浮”为表证见证。此类表证用汗法,效若桴鼓,医所皆知。
而笔者临床中用汗法,范围甚广,不限于以上表证,特别在复杂的非表病证中,参用汗法取效甚捷。现举其证,析其理,述其治,就正于同道。
湿温
常发于夏天或长夏雨湿较盛季的湿热病证,临床典型的表证不明显,症见身重疼痛,脘痞,面色淡黄,苔腻,脉濡缓等。
笔者经验:只要有头重,精神困顿,汗出粘、时闭时出,亦可用汗法治之。
其原因湿邪从外而入,侵入气分之际,临床虽无表证,但用解表之方药,有就近祛邪之妙。
按现代药理实验证实,发汗祛湿能增强体表循环,达到抗菌、抗病毒作用,可以消除致病之因。
假若湿遏卫气,兼有头重如裹,身重肢倦,汗粘不畅之症,宜用藿朴夏苓汤(藿香、半夏、赤苓、杏仁、生薏仁、蔻仁、猪苓、泽泻、淡豆豉、厚朴)加紫苏、香薷之类。
值得指出,吴鞠通有湿温病治法三禁一一禁汗、下、润。
“汗之神昏耳聋,甚则目聪不欲言”。笔者认为:湿温常发于出汗之季节,湿侵皮毛,营卫功能失调,汗出少于平时、呈粘状,此时用芳香理气、利湿化浊,以解表发汗,使其微出汗,以恢复体表循环的正常功能,从未遇到神昏耳聋之弊。
假若用辛温发汗峻剂,以致大汗淋漓,势必成汗出亡阳,或湿陷心包之危重急症。
必须说明,表证与非表证用汗法有异同点。
1.相同点:二者均用解表发汗以祛邪,以达到营卫调和之作用。
2.不同点:前者汗法为正治法,药物配伍首先考虑发汗药之运用;后者汗法为变治法,认辨可汗的特殊病证存在下方可运用,有时汗法仅是组成方剂的部分内容,尚须与其他几法合用,才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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