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患有节牙乳腺炎,要我赔偿一半的治疗费用,合理吗?

易轶律师团队5期直播答疑文字实录(一)

2019年07月04日20点,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团队任正良律师通过语音在微信读者群内开展了第4次直播答疑,回答了群友们提出的23个问题。

为了让更多朋友获得有益参考,我们整理了文字版,因内容较多,我们将分五期进行推送,本次推送第一期,欢迎围观。如果你有问题想要咨询易轶律师,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加蜗小妹为好友,我们会第一时间邀请你入群,实时听取易轶律师的语音答疑呀~~~

问题一:结婚三天后男方失踪不见人。找了一个多月都没联系到,我就回娘家了。现在男方起诉离婚,让我返还彩礼,我该怎么办?我朋友说男方失踪那段时间,他在城里看见男方和前女友在一起,我可以说男方出轨,让他赔偿吗?我莫名其妙的成了二婚可以索赔吗?

答:法律规定返还返返还彩礼的三种。

第一种就是双方没有领结婚证。

第二种领了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第三种就是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酌情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这位当事人所遇到的情况,因为他们是结婚之后才失踪不见人影,作为女方这边一定要抓住的就是这一点。所以双方已经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已经共同生活了。虽然只有三天,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说生活几天才算是共同生活,一定要抓住这一点,要尽量说是不返还彩礼。

但是在实践审判审判过程中呢,法官会考虑到一个公平的情况,比如说双方结婚时间太短,彩礼比较巨额,由法官来酌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数额。

至于说就是这位朋友他的他这位朋友的朋友,他看到男方跟他前女友在一起,主张索赔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根据的,因为它并不构成法定的婚姻过错。法定的婚姻过错是比较严苛的。所以现在来看,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男方具有婚姻过错的行为,主张赔偿难度比较大,法官估计是不会支持的。

问题二:老公妈宝男公婆不喜欢我,逼儿子离婚,我们结婚五个月没有孩子,也没有房子,只有包括彩礼在内的十几万存款在我这。双方还都是公务员,他的工资每月给他爸,现在分居不到一个月,如果他起诉我,怎么才能让法官判不离?如果分居两年就一定会判离吗?

答:首先在现阶段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任何的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几乎是不太可能判离的。

像文中的这种情况,双方没有一些法定上的过错,第一次起诉只要去表达说我们感情很好,我也会为了这个感情复合而努力的话,一般来说是不会判离的。

如果分居两年也不一定就能判离,它只是判决离婚的理由之一。在这个阶段呢建议这位朋友要好好的修复感情,从自身双方的性格呀还是其他方面积极努力,只有把这个感情修复了,对方才不会再去起诉。

现阶段这位朋友一定要做的就是修复感情,找到双方矛盾的根源点在哪里,否则如果说对方这次没有判例,但下一次照样会去起诉要求离婚,那个时候再判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双方感情修复了,把矛盾解决了,过日子才对。

问题三:结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女方不愿意离婚,在怀孕四个月检查出胎儿唇裂,然后引产了。过了半年又检查出洁牙乳腺炎,现在女方要求我负责一半的治疗费用,我可以不赔偿吗?

答: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涉及的不是一个赔偿问题,赔偿在法律上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词,意思是说有您有一些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侵害,这块他有赔偿的问题。其实这个里面您想问的应该是说这个医药费的承担问题。

因为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是互负抚养协助帮助的义务的,像女方这边又做了引产手术,然后又生了其他的疾病,原则上来说,女方是可以向男方主张治疗费用的,这也合情合理合法。当然男方也可以不支付这个费用让女方去起诉。

但是最后这个局面闹得也是比较难看,建议男方承担起这个责任,最后无论是离婚呀还是其他的结局,都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一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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