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小姐姐”的“发嗲式执法”真有神奇的功力?
“交警小姐姐”在路上纠正违法车辆是最近突然兴起的一种时尚。
据说这种方式一经产生,广大市民无不欢欣鼓舞,尤其是一些先生们都非常稀罕。
“交警小姐姐”的那些美丽的视频被广泛转发,有的阅读量多少亿多少亿,捧红了一个网红。
先看这个:
看看,这个“交警小姐姐”的话谁能不听呢?那么温柔,那么亲切,司机马上遵从了她的提示。
还有下面这个:
穿着辅警服装的“小姐姐”开着警用摩托车,对着路边的车辆或者行人“纠违”。装束上小姐姐英姿飒爽,可声音听上去实在是有点儿那啥。
还有这个:
如果你这个女交警把警服脱了,谁会说她是警察呢?
开始有人发给我女交警温柔劝说司机的视频,意思让我写文章。我说,这个女交警(可能是辅警)一说话,司机就很愉快地接受了她的建议,我觉得不错,我们没有必要非要造成警察和驾驶人的对立,对各地的尝试我们还是应该抱着一种积极而客观的态度,不要求全责备。
可是,当一仔细研究,发现“女嗲警”逐渐地成为了一种社会风尚了,多地已经这么做了,有点愈演愈烈的味道,这可不得了。
辅警“小姐姐”的声音确实嗲,但警察执法活动如果靠嗲来实现吗?这种情况自从中国有了警察的概念,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多个地方设置这种“交警小姐姐”,可能觉得她们功力不凡,温柔体贴,美丽大方,她们说什么司机听什么,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种创新!
如果真的各地都有了这种“交警察姐姐”,那些身怀绝技却外表显得傻大黑粗的老民警们是否早就该下岗了呢?
我一向要与时俱进,时代在发展,社会再进步,但无论怎么变化,执法的基本属性不该改变。
所谓警察执法的基本属性,是警察代表国家行驶管理权,当然管理也是服务,但警察的职能要体现出强制力。无论谁违反了法律,就要接受警察的处罚。警察的所有活动都该依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的内容行事,交通警察应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执行职务。
当然,警察的执法方式可以改变,比如说虽然是执法,但警察在心里上一定要对自己有个心理上的暗示,没有必要和被处罚者搞得你死我活,因此注意自己的态度是正确的。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天天说“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这个其实挺好的。
各地设置一个交警代言人,或者自己的品牌交警也不是不行,但绝对不能靠嗲来树立形象。被网友称之为“发嗲式执法”的情形,和警察的职能和属性无法联系到一起。久而久之,如果全国各地都效仿,堂堂正正的交通人民警察味道就变了。
知名舆情引导专家赵黎有过一段对此事的评论,他说:女警采取这种一路嗲音式的“创新执法”,那些道路交通拥堵和各种违停违法行为,真的就会随之迎刃而解吗?如果这般“劝解”执法的女警日渐成为常态,那些在大街上依然坚持严格执法的男交警,会不会因态度不好而被处罚对象投诉呢?交警的此类工作“创新”,委实太多了,已经让我们有一种眼花缭乱之感!我觉得吧,凡事有度,执法这事呢,不宜玩太多花活,还是大道至简,规范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