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学堂】孤平与拗救
诗评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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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平与拗救
格律诗中,仄平脚句型除了韵脚一个平声外,仅有一个平声的叫“孤平”。孤平是格律诗的大忌。要尽量避免,若不能避免,则须在一定的诗句、一定的位置上加以补救,这叫“拗救”。五言的仄平脚句型是:○○●●○(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的第一个字不得是仄声(第二个字是规定的平声)。若用了仄声,则成了“仄拗”,因用仄而读起来拗口。这就叫犯了“孤平”。如果在这个位置上用上了仄声,则必须在本句的第三个字用上平声作为补救。补救了,也仍视为合律。即这个句型变为:●○○●○(仄平平仄平)。七言的仄平脚句型是:⊙●○○●●○(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的第三个字也不得为仄声(第一个字是应仄可平的字,用为平声也不计;第四个字是规定的平声)。否则也犯“孤平”。如果在这个位置上用了仄声,则须在本句第五个字的位置上用上平声加以补救。补救了,也仍视为合律。即这个句型变为:⊙●●○○●○(仄仄仄平平仄平)。孤平拗救处的字作用很大,可以“一平救三仄”:(1)救本句的孤平;(2)救上句同一位置的仄拗;(3)救上句倒数第二字的仄拗。下举例说明。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李白《夜宿山寺》)这首诗中的第四句是个仄平脚句型,第一个声按律不得用仄声,但诗作中因为内容表达的需要,避免不了,用了个仄声的“恐”字,因而该句在第三字位置上用了个平声的“天”字补救。万国尚防寇,故园今若何?昔归相识少,早已战场多。(杜甫《复愁》)此诗的第一句第三字按律应为平声,用了个仄声的“尚”字,就成仄拗,犯了孤平,因此在第二句的相应的第三字处用了个读平声的“今”字补救,第二句救了上一句。第二句的第一个字本应读平声,用了个读仄声的“故”字,本句也是拗句,犯了孤平,这个句子的第三字“今”还救了本句第一个字。这是一平救二仄。溪路千里曲,哀猿何处鸣。孤臣泪已尽,虚作断肠声。(《柳宗元〈入黄溪闻猿〉》这首诗中第一句的第四字按律不得作仄声,用了,本句没有位置可救了,就只能在第二句的本为仄声的第三字处用了个平声的“何”字补救(注意,其它地方是救不了的),也即是读平声的“何”字救了上句倒数第二字仄声的“里”字。一首诗中尽量不出现连续两字“仄拗”,因为它必然造成“四连仄”或“五连仄”读起来很不顺畅。如: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李商隐《登乐游原》)这首诗的第一句连续用了五个仄声字,虽有第二句的第三字“登”字救“意”“不”两个字,但毕竟读起来很拗口。(1)三平脚。所谓“三平脚”,是指一个诗句最后三个字的读音都是平声。这是格律诗的又一禁忌。犯三平尾禁忌的句型有二:五言的“⊙●●○○”中的第三字,七言的“⊙○⊙●●○○”中的第五字都不能用平声字。(2)三仄脚。所谓“三仄脚”是指以仄声收尾的诗句中最后三个字都是仄声。这虽然不完全禁止,但读起来声韵也不优美,最好也尽量避免。存在三仄脚的句型是:五言的“⊙○○●●”和七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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