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 | 解释还是解读:人文社科出路何在

社会科学研究有两个传统:一曰解释传统(explanation tradition),一曰解读传统(interpretationtradition)。解读传统的目的不在于寻找事物内在的逻辑关系,而在于理解和厘清特定人类活动在特定文化条件下的内在含义或意义;而解释传统的目的则是寻找具体事物或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与之相应的因果、辩证、对话型(dialogical)或历史性关系。
美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伴随着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崛起,社会科学研究中兴起了一股解读传统的潮流。比如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格尔兹(C. Geertz)就认为,解释传统是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是分析范式的误用。他进而强调,社会科学应该放弃对某种虚假真理的追求,而应将重点放在对社会历史情境的理解上。首先,他认为社会现象的意义是由参与社会活动的大众赋予的;其次,他认为社会现象的意义只能通过解读来理解,而不能通过解释来知会;最后,他认为,就社会科学而言,通过归纳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和知识都不具有可靠性。与此相应,遵循解读传统的学者们注重把历史作为一个文本来解读,而不是作为一个事物来分析。目前,解读传统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但几乎完全统治了文化人类学,而且在历史研究中也有比较显赫的地位;在社会学和政治学中,它也取得了一席之地。
解读与解释,这两种认识方式的冲突背后隐藏的是一个本体论式的哲学问题:什么样的知识才能构成大家都认可的真实知识?哲学家已经从我思故我在、实用有效性、现象学、语言学等不同角度来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社会学家则更多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入手来寻求解决途径。
相对来说,解读传统更贴近人们对事物的自然的认知方法,因而也是一种更古老的传统。中国古代强调「述而不作」,强调对四书五经进行注疏式的解读,古代西方学者对《圣经》的解读性研究都是这方面的例子。中国在「五四」以前可以说就没有解释传统,而只有解读传统。在西方学者看来,中国传统文化是阴柔的,更贴近自然的。
而解释传统则是一个更为近代的传统。由于解释的起点往往是把部分从整体中割裂出来予以分析,因而是非自然的。解释传统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科学传统——它强调的是作为主体的人对自然的宰制和征服。文艺复兴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人也变得信心百倍、壮志高蹈,因此以实证主义为中心的解释传统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然而,解释方法在美学、艺术及文学等人文领域中用处有限;即使在社会科学领域,解释方法也存在许多局限。随着人文学科的发展,人们对解释传统的「粗暴」和「断章取义」越来越不满,解读传统因此在学术界迅速抬头。
其实,作为对知识的认知方法,解读与解释各有长短。在社会科学中,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互补关系。任何解释如果离开解读都是没有意义的,对哪怕是最简单的因果关系的解释,我们也只有将其纳入更大的社会环境中去解读,才能真正理解这个因果关系的意义和社会含义。比如,有美国学者对中国和美国的性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在美国各个种族中,以黑人患性病的比例为最高,并且美国的许多性病主要是在黑人之间传播;相形之下,中国的性病传播遍及社会各个阶层,因此,中国性传染病的传播速度比美国要迅速得多。这是极其明了的结论。但即使如此浅显的结果及其在两个国家之间的差异,我们都必须将其放入中美两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状况的大背景下进行「解读」,才能得到一个比较符合事实的解释。在一些主题较为复杂的书籍中,比如曼恩关于人类政治历史发展的社会学研究、梯利关于欧洲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在作为总体的解释性理论框架下有着难以尽数的,同时也往往是引人入胜的,对历史事件的不同解读。如果曼恩和梯利像那些以解读为起点和终点的学者那样写作的话,依其著作的信息量和难度,他们的一本书可以很容易地扩展为几百甚至是几千本书。
不过,尽管不能也不应该对上述两个传统孰优孰劣做一个简单的判断,但作为社会学家,我决定把重点放在以解释为基础的工作上。首先,解释传统的认知基础是比较,而通过解读得到的知识却没有这种方法论上的保障。比如,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通过比较中国、日本、印度和一些西方大国的不同近代史进程而进行解释。他认为,造成这些国家不同历史进程的核心机制是一个社会中农业的商业化程度。当农业完全商业化时,一个国家就会走向民主(如英国);当农业处于半商业化状态时,一个国家就会走向法西斯(如日本);而当农业商业化程度很低时,一个国家就会走向革命(如中国)。这种解释正确与否在这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其他理论。也就是说,通过比较得出的结论和理论可以被证伪。
而解读方法,着眼于讲述一个故事或对故事的背景进行注解。这种方法唯一可遵循的是一致性原则,即通过叙事逻辑的内在合理性来评判解读的质量。从这个角度来说,好的小说家同时也就是一个好的解读家,因为他们总是能把一个故事讲述得头头是道,不露丝毫破绽。一致性原则由于没有比较方法所提供的经验与逻辑保障,因而无法证伪。受众只能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和知识构成来判断一个叙事的优劣。
为了弥补解读方法的这一弱点,有的学者倾向于对所观察的事物进行一种全景式的解读,即把所有与主题有关的社会内容都纳入描述框架。芝加哥学派学者在研究城市社会生态时运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你们可能读过的《街角社会》、《蓝领种群》等名作,即属此类。最近,在美国出版的一本德尼尔的著作,也是此类工作的典型。该书描述的是美国纽约社区中一群以拾卖废旧书报为生的黑人。在纽约繁荣地带的一条小街,这些黑人半夜三更穿梭于街头巷尾,拾取别人垃圾堆里的旧书废报,白天售卖。德尼尔的书致力于描述这些黑人的生活,写他们是怎样沦落到这步田地,又是怎样认识自己的生活和处境的。对这些生活在美国社会底层的黑人的内部生活结构,该书的描写可谓入木三分:他们中间有人是拾书卖书的,有人是为别人占摊位的,有人是在摊主不在时为别人守摊位的,有人则是混迹其间要饭的。该书还描写了他们在街头的露宿生活,细到他们在哪儿大小便,在哪儿吃饭;大到他们与社会的关系,包括他们与周围居民、正规书店、警察和政府的关系。读这类书基本上就像读一本全景小说。虽然全书对所研究的事物并没有做出一个可供证伪的解释,但这种全景式描述所展现出的逻辑一致性,本身就昭示着叙事的可信度。因为我们知道,越是试图将更多的信息纳入一个叙事中,叙事的内在逻辑就越是难以达到一致,而这本书却做到了。
但这种方法却遭到了批评。批评者认为,这种解读不过是罗列了一堆在作者的道德观指导下经过筛选的故事而已,并进而强调社会解读必须以理论为指导。这一批评并非全无道理,因为即使是一个全景式的解读也只能是一个经过筛选的故事。但问题是,批评者所提倡的以理论为指导的社会解读正是目前在人类学和文化历史学中最为盛行的方法。愚见以为,这种方法的问题更大,因为他们所谓的理论往往只是一个概念性词汇、一个在认识事物或现象之前就已存在的「先入之见」。相应的,所谓理论指导下的解读就成了对预设观念的论证,并为武断的「解读」打开了大门。试以最近出版的两本文化历史学书籍为例。一位著名华裔学者在对中国古代妇女缠足史进行研究和分析之后得出这样一个解读性结论:中国女性在缠小脚后增进了她们在男人面前的权力,因为三寸金莲和绣花鞋成了女人用来刺激男人的性欲并进而控制和主导男人的手段。我们不能否认中国古代妇女中可能有人在自己的小脚上下工夫以讨男人欢心,但这种缠小脚能增进女性在男权世界中权力的说法完全忽视了这一点:缠小脚是男性对女性进行压制的集体行为,而女人利用小脚讨男人欢心只不过是男权世界中的一个扭曲了的个体行为;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还有一本书,写美国的一个国家公园:由于以前车不能开到公园的山顶,有钱的白人游客不得不雇人把随身行李背到山上,一些黑人于是乘机欺诈甚至控制那些游客。作者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黑人背行李的工作增进了白人游客对黑人的依赖并提高了他们的权力。这一观点并非完全不能成立。如果从解释传统出发,这种观点能够成立的一种可能是:当时当地的旅游市场很大,而体力工人则严重短缺,这在客观上为黑人苦力的讨价还价提供了一定空间。但不幸的是,面对一个本来可以被证伪的命题,作者却仅仅依赖当时的一些文本记录,以致我们根本无法看出作者所指出的现象有多么严重,多么普遍。必须指出的是,在目前西方社会科学圈内,比这更荒唐的解读方式和解读角度比比皆是。
以理论为指导的解读至少有以下弊端:首先,运用这种解读方式所做的分析,结论往往很肤浅。解读方法的目标是找出一个一般化的概念性词汇,并把这一词汇当作模型或一个工作背后的理论。其中,有些词汇的确抓住了事物的一个或几个重要侧面,从而加深了我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所建立的概念抓住的往往只是一个不重要的侧面,甚至是一个假象。并且,某个概念即使抓住了事物的一个重要侧面,也往往不能给出一个复杂事物的整体图像。比如说斯科特的道义经济论。斯科特的论点是,在传统社会中,农民的生活很贫穷,相当于水淹到唇边,水稍一波动就呛进嘴里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造反、叛乱,往往并不是他们主动要求什么,而是被动的。把农民造反放到社会变迁中考察并没有错。事实上,之前的许多学者也都这么做。真正使他名声大噪的是他创造的一系列概念,像「道义经济」(moral economy)、「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和「日常抵抗」(everyday resistance),等等。这些静态的概念无助于加深我们对一场具体的农民运动动态的整体性理解,同时还隐含了一些很有问题的假设。比如「道义经济」这一概念背后所隐含的假设是,人的行为主要是由情感而不是由理性来驱动的。这就引来了波普金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对斯科特的批判,并导致了一场意义不大但又无法解决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论战。
存在同样问题的还有「日常抵抗」概念。我不相信每个智力正常的人会没有注意到这一无所不在的社会现象——如果我们没有注意到这类现象的话,像磨洋工、怠工这类词汇就不会成为日常用语。但是,当我们一旦把「日常抵抗」这一概念作为一个特殊的解读视角或理论来指导研究,我们能做的最多就是在著作中反复罗列某个社会中所存在的种种日常抵抗现象。从学术角度来讲,如果说在这种做法下所产生的第一本书有时还稍有意思的话,那么后面照猫画虎的工作马上就会变得越来越无聊。如果要把这类工作做得与众不同,我们至少需要提出诸如「为什么进行着同样工作的工人在不同社会下,其日常抵抗方式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什么情况下一个受压迫群体的日常抵抗将会转换成政治诉求」这类问题。
但是,一旦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又回到解释了。其实议题的肤浅是所有在解读传统下所进行的工作的一个通病。比如,在《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一书中,杜赞奇提出了中国近代的民族主义是一个被构造出来的「超级文本」(Superscript)的概念。这种提法本身没有错。民族「神话」确实是一个国家的知识分子在自己文化基础上不断构造出来的,因此只能是一个超级文本。但这种解读视角回避了以下一些更深刻也更有意义的问题:为什么中国民族神话的创造要比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来得容易?在中国早期的民族主义话语中,章炳麟、梁启超与孙中山等人的思想大相径庭,但为什么自民国以后不管在何种体制何种政治背景下,占据统治地位的始终是主要由梁启超发展起来的一套具有包容性的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思想?要正确解释这些问题,就必须对中国的历史及19、20世纪民族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有一个很深的理解。如果仅仅是想说明民族主义是一个超级文本,那么我们无论从哪个角度入手来讨论这个问题都没有关系(因为民族主义只能是超级文本),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对历史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这里的根本问题是,历史不是由单一话语而是由多个冲突性话语组成的。历史的核心是权力而不是文本。
解读方法框架下所做的研究很难进行纵向的学术积累。以理论为指导的解读最后往往会把解读视角用一个词汇来概括,比如超级文本、他者化(The Other)、中间态(Liminality)等等。一些较好的解读概念,如赛义德(E. Said)东方学理论中的「他者化」,一旦被接受马上就成了一个标准解读范式,被当作公理千篇一律地使用。结果是不计其数的书籍和文章竞相指出各个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人们,是怎样从自己的立场和经验出发将对方他者化的,一直做到大家都对这个命题失去兴趣并开始炒作其他解读视角为止。最终,那些模仿赛义德的工作在「他者化」这个概念之外,为我们提供的新信息少得可怜。
以理论为指导的解读方法还有一个弊端:由于先有一个框架和理论设置,所以很容易发生削足适履的情况。它所感兴趣的,并不是就我们所关心的事物提出一个较为完整的图像,而是仅仅指出了这一图像中一个往往并不太重要的侧面。这种解读传统笼罩之下的故事往往非常单薄,因此,一些学者往往不得不依靠话语的绚丽和理论的晦涩来掩盖其内容的贫乏和空洞,写出的文章往往会给人以头重脚轻之感。
与解读方法不同,解释传统的核心是比较。比较方法要求在给出解释之前必须把所研究的对象与相近的事件进行比较,并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在不同的解释中,为什么我们所做的解释最为合理。有了这种逻辑的支持,解释方法往往可以避免上面所指出的解读方法所具有的一些共同问题。不过,解释传统也有其缺陷。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以解释为己任的社会科学家往往有一种想把社会科学发展为与物理学相似的硬科学的冲动。在近代物理学产生以前,所有的学术从根本上说都是哲学。牛顿就首先是一个哲学家。但在牛顿时代,经典物理学发展出了一个完备的、分析型的但却可通过经验方法精确地加以验证的理论体系,从而与哲学实现了彻底分家。物理学的成功给后人树立了一个样板和梦想,社会科学也因此朝着非哲学化方向越走越远。在美国社会学中,这一发展的最显著的体现之一,是所谓以揭示社会活动内在机制为己任的各类「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的产生和发展。各类现代组织和网络理论都是这方面的例子。这些「中层理论」大大加深了我们对许多中观和微观层面上的社会运作机制的了解,而且它们不像前面所讲的某些解读传统一样对经验事实「乱点鸳鸯谱」,制造一些非驴非马的东西。但是,通过中层理论方法得出的结论有时往往会只见树木不见树林,并得出一些高不出直观的、有时甚至是很肤浅的结论。这类结论对认识和解决像美国这样一个高度制度化、社会变化又相对缓慢的国家和社会及其问题可能有用,但对于研究和理解中国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带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国家则显得有些无能为力。
中层理论研究能够使我们搞清楚一个或若干个社会机制的作用。然而,一个复杂的社会事件总是由许多社会机制有机地组合而成,并且这种组合方式以及各个机制对某一事件形成的贡献并不具有普遍的确定性。因此,我们就需要一个更高层面上的理论框架来指导,并以此作为出发点来寻找一个具体社会事件内各社会机制之间虽然不是唯一的,但却是有机的关系。早期社会学家往往希望找出社会机制之间一些带有普遍意义的系统性关系(如马克思主义和功能主义),或像达尔文的进化论那样一个普适性的覆盖性法则(covering law)。而最近的社会学家已经越来越放弃这种奢想。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学家就应该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揭示各类微观和中观机制上。社会科学研究永远也离不开,也不应离开像韦伯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理论、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等带有一定哲学色彩的理论的指导。
理想的社会科学研究状态应是一个以机制为基础的,在带有一定哲学色彩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证研究;而敏锐的解读,则是发现微观机制的有机组合方式、微观机制与宏观结构之间的互动及其关系,以及新型研究视角的基础。事实上,我认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就应该在哲学、实证研究与解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问题不在于必须在解释传统与解读传统之间做一个选择(即使前者在方法论上更加有保障),而在于在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如何尽量地克服「理论短视」和「方法固执」,充分地认识到解释传统与解读传统两者的优劣。在进行一项具体的研究时,我们要做的是扬长避短,使研究的逻辑和结论更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和经验上的有效性。这才是解决当前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危机的必由之路。
*载于《社会观察》2004年第6期,内容根据讲义有补充。转载自“ Spartakusb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