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帕奇特:非小说,一个引言 | 西东合集

金晓宇 译

  当一个作家,或者当任何一种艺术家,棘手的事情是,除了做艺术,你还必须赚钱谋生。我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一直使我的生活充满了意义,但至少在我职业生涯的前十年,它们在供养我的能力方面,不比我的狗强多少。然而,我热爱小说和狗的部分原因就在于,它们对经济问题全然不以为意。我们侍候它们,作为回报,它们茁壮成长。解决房租从何而来,不是它们的责任。
  我希望从工作中得到的相当简单:能让我支付账单,并且还有剩余的时间写作。起初,我认为秘诀是,由我的身体而不是大脑挑起重担,于是,我干起了餐厅的厨师,后来又当了女招待。我预想的不错,我脑子里有很多可以留给编故事的空间,然而,因为我只要一停止忙碌,就会打瞌睡,所以那些故事很少落到了纸上。一旦我意识到体力劳动不是问题的答案,我转到了教书——这是向所有艺术硕士毕业生普遍推荐的职业——但是,虽然我不那么累了,可是整天照拂别人的创造性,时常让我对自己任何种类的创造性都没有了丝毫兴趣。餐饮业和教书是我认为自己有资格从事的、唯有的两种有薪水的工作,我一旦发现两者都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我茫然了。我能效仿华莱士· 史蒂文斯去卖保险吗?我唯一确切知道的是,我必须解决既吃饭又写作的问题。
  问题的答案,至少是它的第一点火花,是以一篇250字的书评的形式出现的,那是有关谭恩美的小说《喜福会》。我先前在《十七岁》杂志发表过几篇短篇小说,我问我的编辑艾德里安· 尼科尔· 勒布朗——我俩那时都是25岁——我是否也能得到一项非小说类的写作任务。其中的经济因素是很容易计算的:《十七岁》每个月刊登一篇短篇小说,一年是12篇,即使我干得再好,最多也只能希望得到里面的一两篇。而非小说类的作者,可能每期都发表一篇文章,有时候,一期里可发表多篇文章。我最终找到一种工作,自己或多或少会干,而且在精神和身体上都不会让人精疲力竭。
  不是说这工作没有恼人的地方。那篇书评我被要求改写了五六遍,每次我都被告知,必须再仔细考虑该小说的另一个方面。我的文章的规定字数却没有随着这些新的兴趣点而增多,加入更多的文字意味着,在某些地方,其他的文字必须去掉。于是,我像改衣服似的又剪又折,找一个单词来表达五个单词的感受。我用大头针尖上那么大的地方,探索母女关系的领域。我这篇书评一被接受,我又开始向艾德里安兜售其他文章的创意,她会将较好的创意拿给她的上司,罗比· 迈尔斯。
  与写小说时我以擅长杜撰而自豪不同,我发现这些文章需要亲身经历。我每提出十个文章创意——“与马儿一起长大”“当你最好的朋友是个男人”或是“如何装饰你的储物柜”——其中一个可能会得到绿灯让我来写(但没有合同或是约稿未登之补偿稿费),而让我写的十篇里,或许有一篇会真正登上杂志。
  被认可的那篇我还要改写十次,同时收到一轮轮的评注,不仅是艾德里安和罗比的,还有其他部门的各个编辑以及他们所有的实习生的,那些实习生正在磨练自己的编辑技艺。我15岁时从未有过那种感受,用铅笔写在页边空白处的评注经常是这样的。虽然我想说,你是在田纳西长大的吗?你上过天主教女子学校吗?你周末和父母待在家里,一次也未与人约会过吗?
  但我克制住自己。如果他们想看到自己反映在我的文章里,我会把他们放进去。我会想办法把他们每个人都插进去,仍然保持在规定字数的范围内。
  《十七岁》杂志社,我在那儿从未有过一间办公室,也很少去拜访,但那儿是我学徒的地点,我在那儿学会了如何写随笔,就像我在莎拉· 劳伦斯学院和爱荷华作家讲习班学会了如何写小说一样。尽管写小说完全是我个人的事——我从不会改写一部短篇小说,来反映编辑的经历——非小说作品却是我们共同的事。我调整一篇文章的倾向,以满足各位编辑的想象,或是增添一个活动的趣味,以迎合读者的注意广度。大功告成之后,我看到自己最好的段落被剪掉却毫无异议,因为美术部门需要更多的空间放插图。我将一篇文章一切为二,因为一则广告被突然终止,而更少的广告收入意味着更少的可编辑版面。我在学习如何调整自己的作品来为杂志工作,是的,但我也在塑造我自己:我的目标就是要灵活迅速,成为一个精明强干的姑娘。
  多年后,一家杂志的编辑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本期的杂志明天截稿,然而,他们准备以最显著位置刊登的文章,一篇有关迟延拖拉的长篇文章,在最后一分钟成为了泡影。我能在明天之前写些什么、任何什么东西吗?我当然能了。这就是我训练自己要成为的那种人。
  杂志工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任务随心所欲地被取消、支票姗姗来迟、总有什么人拖欠我的费用——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它比收盘子或是批改试卷要容易多少倍。在自由撰稿的堑壕里度过的岁月终于有了回报,我开始得到一些非凡的写作任务。我曾周游意大利各大歌剧院、在夏威夷模拟度蜜月、开着一辆房车横穿美国西部,花的全是别人的银子。每当有人问他们怎么才能得到那些类似的任务,我就会推荐对我而言奏效的办法:为《十七岁》自由撰稿八年时间。
  在我心目中,小说和非小说差异巨大,以至于多年来我要宣称,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比写小说与当女招待之间的关系大多少。写小说,即使在很顺利的时候,对我也是一件难事,而写文章,即使是富有挑战性的,对我也是容易的。我相信,非小说对我之所以容易,正因为小说是难的:我总是宁愿快速完成一篇随笔,也不愿勇敢地面对自己小说的下一章节。然而,我开始意识到,虽然写小说的那些岁月提高了我作为全能写手的技艺,但写文章的那些岁月,尤其是在《十七岁》的前几年里,让我成为了一台重负荷的机器,相应地,我又把这一技能带回到写小说上。《十七岁》对于打消我的任何一点儿自负也大有帮助。在这过程中的某一个时刻起,我即使看到自己最好的句子被人从文章中剪掉,因为它们没有推进故事的发展,我也学会只感觉到最微弱的、最隐秘的、有如刀割般的疼痛。最终,这种技能也有益于我写小说。我与杂志编辑经常进行的对话,现在已经内化到我的思维里。我能读双方面角色的台词。
  我认为我写的那一场景很优美吗?是的,我认为。它推动小说的进展了吗?不,不完全这样。那么我是否可以删掉它?它已经不见了。
  我为《十七岁》写文章,一直到我30岁的时候,那时,我已用尽了我关于成长的一切回忆。然后,我转而投向时尚杂志,就像一个姑娘从阅读《十七岁》获得了初步处世经验,转而阅读《时尚芭莎》一样。我得到新的写作任务,不是通过发送作品剪辑和个人简历,而是通过随着我的编辑和朋友们职业生涯的提升,坚持不懈地追随他们。我在《十七岁》认识的一个人去了《依都锦》,这意味着我现在可以为《依都锦》写文章。我的朋友露西为《时尚》杂志写了篇文章,这意味着我在《时尚》有了条门路。那位编辑在《智族》得到一份工作之后,我把《智族》列入我雇主的名单。这样,我的职业生涯以指数方式扩张。我大学时的一个朋友去为《梅赛德斯– 奔驰杂志》工作(谁知道有这种东西存在?),于是,我开始写对豪华车主有吸引力的文章。后来,我的朋友埃丽卡· 戈德贝格·舒尔茨成为《新婚指南》的编辑,又任命我为撰稿编辑,这意味着我可以通过撰写寻找与真正的新娘新郎很像、可以放在结婚蛋糕顶部的瓷制小人的艰难历程,来支付我的账单了。虽然这些工作微不足道,但我没打算将目光放得更高些;我想完成有关舞厅舞蹈或是精品农业的文章,回去写我的小说。毕竟,写小说是我的天职。
  说实在的,我不是那个决定要提高我自己的人,我的一位编辑为我做的这事。伊列娜· 西尔弗曼,我在《智族》的编辑,在《纽约时报杂志》得到了一份工作,她带我一起过去,此外还有另一位她喜欢的作家,我的朋友艾德里安· 勒布朗,后者早已离开《十七岁》,搞起了记者的行当。虽然为《纽约时报》工作让我诚惶诚恐,感觉资格不够,但我意识到为杂志写文章教会我另一项技能(对写小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假装权威的本事。给我的第一个任务是写一篇有关“保健食品”的小文章。我知道它们是什么吗?不,我不知道。我对伊列娜· 西尔弗曼这么说了吗?还是否定的。我永远不会忘记给孟山都公司经理打电话,探讨他们正在开发的、富含β–胡萝卜素的食用油的事。“我是《纽约时报》的安· 帕奇特,”我对助理说。我一生从未这么快地请人接通过电话。
  就绝大部分而言,我爱我的编辑,以及为一篇文章进行合作所带来的短暂但强烈的亲密感。我那么爱伊列娜· 西尔弗曼,以至于我愿意写她请我写的任何东西,哪怕只为了能在电话上和她讨论好几个小时的机会。如果我们真是朝夕相处的朋友,那么我确信自己不会为她写文章,因为她的编辑风格让我发疯。对于我的作品,她似乎从来不十分清楚她想要的是什么,但她确信她只要看到就会知道。这意味着我被要求从每一个想象得到的角度改写文章,却只换来她说,不,这不是我心目中的东西。这好比有人让你一遍又一遍地挪动起居室里的家具:让咱们看看沙发放在窗子下怎么样;不,不,我不喜欢它在窗子下,让咱们看看放在门边如何。不过,感谢她的智慧和美好陪伴,我非常愉快地记得我俩合作过的文章。她其实是试图将我拉到一个更高明、更好的境界,她在自己头脑中理解的一个境界。
  我一边为《纽约时报》写作,一边开始了职业生涯中最美妙的自由撰稿工作:为《美食家》杂志的比尔· 泽特尔及鲁思· 赖克尔写文章。如果说《纽约时报杂志》挑战我的思维,那么《美食家》扩展了我的艺术。鲁思和比尔想看到的是,有多少热情和欢乐可以塞入一篇文章中。为他们工作就像拥有世上最支持子女的父母一样。他们热切地鼓励我去干任何想干的事情。当我写作长篇小说《美声唱法》,想多了解些歌剧时,他们匆忙送我去了意大利。当我写作长篇小说《失落的秘境》,想乘船在巴西溯亚马逊河而上时,比尔给我找了一条船,虽然不是在巴西。“是在秘鲁,”他说,“但我告诉你,丛林就是丛林。”我吃了那儿的食物,记下有关旅馆房间的笔记,参加近便的旅游活动,与此同时,为我的下一部小说吸取当地的氛围。有一次,一连好几个月,家中的住客纷至沓来,最终我打电话给比尔,告诉他我想一个人去一家高档酒店住一个星期,其间不踏出那里半步。“好极了!”他说,“我喜欢这主意。”于是,我住进了贝莱尔酒店。由此产生了一篇文章,《请勿打扰》,别的杂志是不会分派这样的任务的,这篇或许还是我写得最好的一篇游记文章。那是我从事自由撰稿的鼎盛时期。我只希望我回报给《美食家》的,有它给我的一半那么多。
  鉴于写小说的无限自由(编造人物和他们所有的问题;创造他们的房屋、他们的河流和树木;决定他们何时出生,何时死亡;完成之后随时交稿),我从自己白天的工作得到一些真正的安慰。好像女高音歌手穿的骨箍紧身胸衣,那种内置的限制提供了支撑和让你顶推的东西。我经常拿着创意去找编辑,但同样地,他们也经常拿着创意来找我。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在写完全不了解的主题,用的口吻更像是杂志社的,而不是我自己的。我采访谁、去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交稿,这些决定常常不是由我来做,但我无所谓。唯一真正让我痴迷的是字数。
  我将不同长度的随笔看作各种田径项目:900字的随笔是推铅球,1200字的是跳高,2000字的是跳远。每一种都有特殊的步调和形式,对此我有着深刻的认识。“你想写多长就写多长,”有些编辑喜欢说,“以后我们会把它裁短。”但是,一篇2000字的随笔裁成800字的话,会让我觉得它受到了无法挽回的损伤,我仿佛能看见段落之间粗糙的针脚。
  那么多年来,我的小说连最低生活工资都没能给我提供,但2001年《美声唱法》出版后,它突然能给我买一幢房子了(我想,同样地,一条精心照料的狗,偶尔会在后院为你挖出一小箱金子——并不是说我的狗那样做过)。我大可放弃白天的工作,当然,在这个时点,我意识到我是多么喜欢这份白天的工作。不过,我知道有些东西我需要改变。在我凭着写非小说类作品、自食其力的岁月里,我的一贯做法是来者不拒,现在,虽然我发现那习惯很难破除(很难说服从事自由撰稿的大脑相信,水井明天不会枯干),但我试着在接受任务时,更有品味一些。不,我不愿报道一位乡村音乐歌星在亚特兰大举办的“汤羹派对”。我不愿参加一项团体治疗拓展之旅,因为它需要作者像其他人一样赤身裸体地泡天然温泉。(你也许在琢磨这些是不是我瞎编的。我告诉你不是。)我开始更多地考虑我想讲述的故事,而不管是否有哪家杂志社想买下它们,而且,虽然我对于字数仍然痴迷,但我让一些故事变得更长。当我的朋友尼娜修女必须找一套公寓,在78岁的年纪第一次开始独自生活时,我给《格兰塔》杂志的帕特里克· 瑞安打电话,问我可以有多少空间,而不是问他们能付多少钱。然后,我写出了《慈善修女》一文。
  在我写非小说类作品挣钱度日的年代里,我认为我写的东西是暂时性的,大多数情况下,其寿命不会超过杂志最后在牙医候诊室破烂不堪的日子;但那些随笔不断重新露面。在图书签售会上,人们把这些随笔拿来给我看。我外祖母去世时,我读了这个。我离婚时,有人把这个拿给我。他们告诉我,我的故事讲述的就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还想知道是否有更多这样的、但被他们漏掉的故事。我惊奇于一本过期的《大西洋月刊》能够存活这么久,或是那些文章的主题仍能引起共鸣。那些随笔的职责原本是供养艺术,而不是成为艺术,但也许是这一点让它们避免了生硬、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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