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郑晓菲 (小小说)
作者:余亚文
清明节前一天,大学同学罗昌明来电话说,他准备到成都去为郑晓菲扫墓。
郑晓菲是我们大学有名的校花。
我们李园207室的六名汉子都来自大江南北,语言南腔北调,高矮胖瘦各不相同,却难得一致地,不约而同地爱上了郑晓菲。
可惜郑晓菲是音乐系的,还轮不到我们这几个中文系兄弟们近水楼台先得月。
为了郑晓菲,我们还真的得罪了系里那几个叽叽喳喳的麻雀们。
每到夜晚熄灯后,我们寝室的话题就是郑晓菲,就象股民见面谈股票那样热火朝天,常常被管生活的老师警告。
后来,我们又采取了另一种方式,买来一张大红纸,明正言顺的写上“我爱郑晓菲”,我们六个人都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端端正正地贴在了寝室的墙上,这真的成了我们寝室的一道风景线,因此,也引来了我们系里那些麻雀们的一片嘈杂和惊讶。
我们并不后悔,郑晓菲的美简直是不能用语言来形容。她的脸几乎符合了东方男人所有的审美观点,身材是乎也是天工故意造就给所有的男人们仰望的,而她的才华,她的小提琴,她常拉的那首《阳光照耀塔什库尔干》确实让校园内外听过的所有的男人们倾倒,最难得的她那份高贵和清纯,象一朵冰洁的玉兰,让人只要见上一眼将终身难忘。
后来不知是哪个麻雀把我们寝室那道秘密风景线传到了郑晓菲的耳朵里。一个周末的晚上,她款款地来到这里,我们正手忙脚乱地站立两旁,不知所措地迎接这位贵宾时,她扫了一眼我们那张红纸条,居高临下地笑了笑,转身极傲慢地走了,而我们六个麻木地站立在原地至少半小时。
但接下来并没发生我们预想的浪漫。郑晓菲早已和她们系里学指挥的白马王子好上了。那家伙总穿一身让所有男人恶心的白色,据说是干部子弟。我们虽说不服气,但也不得不承认,公主配王子,是比我们当中任何一位癞蛤蟆都要般配些。
下来大家都觉得没劲,207室对郑晓菲的热情也慢慢的淡下来了,那红纸也褪了色,除我以外,其余五哥们也开始红杏出墙,找了女朋友,并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说郑晓菲只是水中月、镜中花。晚上,大家都谈毕业论文,也没有任何人再提郑晓菲了。
日子终于走上了正轨,大学四年生活已经结束,郑晓菲与她的白马王子在省城交响乐团,我们六个人都分配在重庆,我在一家不大起眼的新闻单位,也找了一个女朋友,偶尔与女友谈到郑晓菲的事,也只是会心地一笑。
终于,大学毕业后的第三个年头,我准备结婚了,在我们207室的六个人中我是最后一个结婚的,我一一给他们打电话,邀请他们参加婚礼,没想到罗昌明却告诉我一个不好的消息,“郑晓菲病了,血癌晚期,现在在成都的省第二人民医院。那个该死的王子早已吓跑了。她妈的,早知道这么拉稀,还不如当初我上呢,这没良心的东西!”罗昌明一直说到白眼狼、陈世美、弯脚杆,看还真是应验了郑晓菲傲慢的代价。
我一下子想到了那抹高贵的笑,那淡淡的幽香……
我们邀约决定去看郑晓菲,毕竟是我们当初共同的单相思初恋。
我们来到成都的省第二人民医院,到了郑晓菲的病房,然而被一个胖乎乎一脸严肃的老太太拒之门外,除了她的父母外,郑晓菲几乎不见任何人了。
我们几个在医院转了几圈,后来想到每人买一束鲜花,分别写上我们最熟悉的五个字“我爱郑晓菲”,请老太转交给她,老太被我们感动得流了泪。
郑晓菲还在输液,虽然有心理准备,我们还是以为进错了病房,那一头曾经让我们做了无数次梦的黑发经过化疗已剩下不到一半了,人也成了皮包骨,脸蛋就象抽了水份的花,枯干、苍老……
我们六个哥们不约而同地哭了。
郑晓菲睁开了眼睛,看见了六束鲜花和触目惊心的“我爱郑晓菲”五个大字,眼里绽放出了我们曾经熟悉的光彩,我们以为她会哭,没想到,她竟然笑了,象想起了一件高兴的事,越笑越灿烂……
这时罗昌明拿出小录音机,播放了奥芬巴赫的《天堂与地狱序曲》,郑晓菲轻轻地挥动着另一只手,随着欢快而明亮的乐曲,是那么的陶醉,是那么的乐观……
虽然我们一直在为她祈祷,但一个月后郑晓菲离开了这个世界。听她妈妈讲,临终时,还要她妈妈把我们写的五个字给她看……
我们参加了郑晓菲的葬礼,她躺在鲜花丛中,鲜花的旁边放着那五个大字,她脸上挂着笑,那笑一如当年,象个高贵的公主……
那年春天,我一气呵成了中篇小说《我爱郑晓菲》,并在初夏出版了,每年清明节,罗昌明都要带着这本书到她墓前祭悼,十多年来,一直未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