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一审找律师,作用远大于二审、或再审找律师,原因在于此

同一位律师,一审找他,他可以发挥百分之百,因为案件还是一张白纸;二审才找他,案件白纸上已经有双方的字了,他最多发挥百分之70;再审,他能发挥一半就谢天谢地了。

这个比喻的意思就是,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般,上来如果弄得不咋地,你后来再挽回就会费很难的劲,也很难达到之前,甚至还没打官司的效果。所谓积重难返,从一个泥坑跳出来,清洗干净,再跳另一个坑,再跳出来清洗,肯定没有一直是那个坑,跳出来直接清洗的效果好。

有些案子,当事人在一审不经意承认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和观点,这就很麻烦。律师在二审,需要想方设法,规避这个漏洞,再给你找有利的观点因为,需要在你有把柄的情况下再寻找出路,这个难度和复杂度就提升了。

而如果一审你就找律师了,律师就会选择有利的说,不利的会规避,更好发挥。你想想,一个裤子有了油漆,再怎么洗也不会把印子全洗掉。所以一审找律师,作用大于二审,更大于再审。所有的事,从0开始,永远是最好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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