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农产品核定扣除企业)购进农产品,应该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2020-10-21

税小皖近日遇到一个朋友,向我诉苦农产品抵扣怎么这么麻烦?公司购进水果和蔬菜,取得的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搞不清楚是不是都能抵扣进项税额?来来来,税小皖今天告诉你购进农产品,到底应该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近年来随着增值税税率的调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抵扣率也随之发生变化,我们通过下面这张表了解一下: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扣除凭证一览表政策文件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扣除率11%10%9%符合加计扣除情形的扣除率生产适用17%税率的货物扣除率为13%生产适用16%税率的货物扣除率为12%生产适用13%税率的货物扣除率为10%加计扣除环节生产领用环节执行时间2017年7月1日起2018年5月1日起2019年4月1日起法定扣除凭证1.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特别强调:

1.购进农产品按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适用于农产品非核定扣除企业。2.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均为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发票,区别在于:农产品收购发票为购进农产品的纳税人开具,发票左上角打印“收购”字样;销售发票为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3.不得做为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凭证的发票: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下面我们再了解下农产品四种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1、取得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按发票票面税额抵扣2、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19年4月1日,按票面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3、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按注明的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加计扣除: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的,除按以上办法抵扣进项税额外,还可在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需要注意: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不得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了解了相关税收政策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填报口径。表样

NO.1第1至3栏: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NO.2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填写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NO.3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我们再看看下面的案例吧!例: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餐饮服务和水果罐头生产,2020年1月购进农产品情况如下:1.从农业合作社购进水果,支付货款200万元,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从农户处购进水果,支付货款100万元,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3.从水果批发商A(小规模)购进水果, 支付货款10.3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4.从水果批发商B(小规模)购进水果,支付货款20.6万元,取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从水果批发商C(一般纳税人)购进水果,支付货款109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设以上专用发票均认证相符,当月无其他进项税,购进水果分别用于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况:购进水果全部用于餐饮服务解析:餐饮服务适用税率为6%,购进水果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按9%抵扣进项税额。该公司本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情况如下:

第二种情况:购进水果全部用于生产罐头,当月领用本月购进的水果30%解析:罐头食品适用税率为13%,适用加计扣除政策,本月购进农产品按9%抵扣进项税额,生产领用的30%再加计扣除1%进项税额。该公司本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情况如下:

第三种情况:该公司本月购进水果既用于餐饮服务也用于罐头加工,但未分开核算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解析:未分开核算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本月按9%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票面税额抵扣。该公司本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情况如下:

来源:安徽税务,黄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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