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之纳税人划分标准、所得来源地、税率汇总
(一)、纳税人——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划分标准——登记注册地标准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解读】
(2)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二者满足其一即为居民企业。
(4)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②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④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提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与设在中国境内的实际管理机构完全不同,影响到纳税人身份的确定。
(二)、征税对象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非居民企业:
②发生在境外但与其在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1)居民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仅限于与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部分)——有条件的有限纳税义务;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三)、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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