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包庇职场性骚扰被辞”是堂普法课
刚入职就遭遇大领导职场性骚扰?无奈之下,女员工求助主管王现,不曾想其非但不作为,还向人事部门提议开除女员工。公司知晓实情后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王现。王现不服,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那么,王现到底该不该辞?能不能辞?
4月22日,上海一中法院公开宣判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二审认定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据充分,并不构成违法解除,无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据此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女员工入职第一天,就被色胆包天的大领导职场性骚扰,然而其拒绝领导性骚扰后,部门主管不但不对此反对,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女下属,还虚假作伪证,打击报复提议开除这名女下属,被公司知晓并调查坐实开除后,竟然反咬一口一再起诉向公司索赔36万多元。然而法院判的一审、二审判决都非常讽刺和打脸:这种主管不但该辞,而且完全能辞!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及时严肃的普法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该主管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充分告知了该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商业行为准则》等规定。这两个企业规定都明确了作为经理一些职责,比如在下属反映其遭受了上级领导的骚扰行为后,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帮助,防止再继续遭受骚扰;不得对下属进行打击报复对企业忠诚不做虚假陈述等。
但通过当事企业对相关人员的严肃调查,证明王现已明显违反了《员工手册》及《商业行为准则》,故该企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再一次严肃的法治重申。
必须得承认,近些年职场性骚扰的事件并不少见。其中的原因也许不少,但无疑不可忽视的一条,就是一些企业一旦发生职场性骚扰,尤其是上级领导骚扰女下属事件后,企业不能很好启动严肃的调查,用内部严肃的制度对相关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理,以至于类似的违规违法成本很小甚至没有,久而久之变相刺激了一些色胆包天者的底气。
就此而言,此次当事企业在知道基层女员工被公司高层职场性骚扰后,不包庇遮丑,及时严肃调查坐实,对直接的色胆包天领导予以处理,迫使其自动离职,同时对应该履行保护等职责,却不尽职还隐瞒和打击报复的主管予以辞退的做法,就显得非常可贵,除了凸显就事论事积极作为外,其更大的意义,恐怕更是在对此类违法、不作为,乃至反向作为等的一次强力态度宣示,对社会其他企业等遏止、打击职场性骚扰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案例示范和引导。
进一步看,这是一桩企业家丑不假,揭出来看似对企业形象有害,但由于处理及时得当,不但没有损伤反倒长了企业的形象。这也进一步说明,包括职场性骚扰在内的企业相关家丑,不怕有丑就怕遮掩护短,只要处理得当,“丑”有时候也反倒能树立形象。
此次上海市两级法院的一审、二审判决,支持了企业对违反企业和法规者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但维护了普遍的社会认知,而且也守住了合同法等基本的法治精神底线,维护了当事女员工、企业等权益,不但给社会搞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法制普及教育,同时对促进全社会积极履职尽责,遏止职场性骚扰,保护女性就业安全,也起到了一次有效的示范作用,值得所有企业和相关人员等在类似问题面前慎思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