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业案例分享 | 服务贸易款(火车通票采购款)汇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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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某境内企业客户(杭州某旅游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注册于2016年7月,并于同年9月正式开始营业,其行业属性是旅游服务业,主要从事旅游服务提供和境内外订票业务等旅行社业务。

境外B公司,注册在日本,是A公司杭州总公司的日方股东,主营业务为各种旅游服务,包括日本车票船票的代理销售。B公司作为日本JR PASS周游券(外国游客乘坐日本火车的通票,按乘坐期间和乘坐区间有不同分类)的代理方,向包括A公司在内的日本国内外客户进行周游券销售。结算币种主要是日币。

2019年10月开始,A公司向C银行每季初申请办理对境外B公司JR PASS的周游券采购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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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依据

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的审核要求,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注:2020年8月31日前,主要法规依据为《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汇发〔2013〕30号),自新规生效后,适用新规。)

此外,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境内机构还应先按照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银行应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纸质或电子税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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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银行从以下几个角度对企业进行了进一步展业。

(一)

相关外汇收支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属于特殊行业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A公司提供了国家旅游局对杭州总公司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上海市旅游局对A公司颁发的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其中,总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都包括出境旅游业务。

此外,A公司提供了杭州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可以进行合同签订、业务引进、与业务往来单位的独立日常结算与支付。

在A公司具备相关资质的前提下,据展业了解,A公司是日本JR PASS周游券的中国总代理商,代理在中国销售JR PASS周游券,业务主要向携程等国内大型旅游网站、旅游代理店以及散客销售JR PASS周游券,A公司申请办理的汇款业务就是A公司按照其境内JR PASS周游券实际销售数量,每季度向日本JR PASS周游券的销售方日本B公司进行付款。

(二)

交易行为是否有合理性(频率、金额的合理性等)(如频率/金额较平时有波动时、是否存在合理原因)

据展业了解,A公司与携程等企业客户的销售按月以人民币方式与境内代理公司结算。按照其境内JR PASS周游券实际销售数量,A公司每季度需向为其提供日本JR PASS周游券的日本B公司进行付款,付款币种为日元,每次支付金额约为3亿日元。由于实际销售量不同,每次实际汇款金额会有浮动,一般寒暑假后的支付金额较大、与假期旅游高峰有关。结算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基本上在每季度季初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款项。

企业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与日本B公司的发票及发票明细、金额计算说明书、JR铁路周游券委托销售合同、国内火车通票销售状况明细、中国旅客赴日观光旅行协议书及附件。

(三)

是否提供了相应的税务备案表

相关汇款性质属于《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40号)中第三条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税务备案表》的第七种情况(即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故企业无需提供税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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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启示

(一)业务真实性审核须放在首要位置。在本案例中,对于服务贸易项下境外火车票代理业务,银行除应按照外汇法规,认真审核各项单据所记载内容的一致性以及合同等单据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外,还应核实企业有无相关资质、并通过其他渠道进一步核查基础交易背景的真实性。

(二)日常展业的落实是银行做好真实性审核的前提和基础。在整个展业过程中,银行通过了解该旅行社境外旅游业务火车通票的采购和销售流程、通过日本火车通票的市场参考定价等,从多渠道收集相关业务资料和信息,识别该笔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三)银行应对异常业务加强尽调。对于异常特征的业务,客户虽提供了基础业务资料,但银行仍应围绕真实性原则进行合理质疑。在本案例中,客户经理、事务审核人员能在日常营销活动中密切关注企业交易行为是否与以往交易习惯相违背(如:在寒假暑假后出现支付金额较大的情况时能主动向企业了解合理原因),为银行整体防范异常业务风险打好基础。

综上所述,除了表面真实性,银行应切实落实展业原则、把握企业交易习惯、持续监测,基于展业结果为企业合规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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