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劝无效竟全家参与作案,91年淮南线恶意破坏铁路设施案侦破始末

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刑侦案例选编——上海铁路公安局专辑》P326~P329页

废弃的淮南线旧线

钟油坊站站牌

一张从巢县站售出的纸质车票

1991年3月10日6时15分,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铁路公安处巢县站(位于安徽省巢湖市朝阳路的三等车站,2008年5月11日因老淮南线废弃而被关闭)派出所接到撮镇工务段养路工区巡道工侯XX的报案:他在淮南线钟油坊站(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的四等车站,2008年因老淮南线废弃而被关闭)至撮镇站(位于安徽省肥东县撮镇的四等车站)区间段巡道时,在该区间段K112处发现6号钢轨(长25米)两端连接的45块鱼尾板和104套轨内外侧扣件全部被人为的卸掉。如若此时有列车通过,必然将发生脱轨颠覆事故(工务部门随即派人对该处进行了紧急抢修)。

鱼尾板(中)和扣件

巢县站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将情况上报给公安处总值班室报告,当蚌埠铁路公安处的技侦人员赶到现场时,因紧急抢修的缘故,现场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保护现场的话铁路线就不能畅通),被卸下的鱼尾板和扣件被全部堆放在路基旁,根据报案人侯XX叙述,当他刚到事故现场时,发现6号钢轨已经失去固定而浮在路基上。

京张铁路上的第一代巡道工们

出现场的技侦干警们初步认定:犯罪分子拆卸钢轨配件的目的并非是盗窃图财(因为卸下的部件一块都没有拿走,全部留在案发现场),而是蓄意想让通过列车脱轨颠覆,显然是一起故意破坏铁路设施的严重恶性案件。鉴于案情重大,蚌埠铁路公安处和蚌埠市公安局立即组成联合专案组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复勘。

复勘发现:在6号钢轨底部发现了一处撬压痕迹,旁边有一块细小的异物碎片,该细小碎片经安徽省公安厅鉴定后确认是漆皮屑。但是由于现场被破坏,复勘没有其他有价值的发现,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5月5日6时50分,同样是侯XX向巢县站派出所报告:同一地点的同一条钢轨的螺帽和鱼尾板被拆卸,蹲守在巢县站派出所的技侦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这次现场保护得较好,勘查时发现钢轨底部同样有被撬压的痕迹,旁边也发现了细小的漆片,经安徽省公安厅鉴定,两次提取的漆片化学成分完全一致。由此,专案组认为两次案件可能是同一人使用同一种工具作案。因此,决定将这两起案件并案侦查。

90年代的人民警察

90年代在街头巡逻的人民警察

90年代进行案发现场勘查的技侦干警

并案后,联合专案组召开了第一次集体案情分析会,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会后得出四点案情定性。

1、该案性质属于因矛盾引起报复和泄愤为作案动机的蓄意破坏作案,从破坏程度和发案区段重要性来看也不能排除反革命破坏的可能性;2、两起案件的案发时间均在凌晨3时左右,这段时间没有列车通过事发地段,巡道次数少、间隔长,案犯应是熟悉列车运行和工务部门巡道的情况;3、案犯拆卸手法熟练,破坏的全是重要配件,足够导致列车脱轨颠覆事故,说明案犯对铁路的常识非常了解;4、从两次案发现场发现的撬压痕迹和遗留的漆皮分析,作案工具很可能是管钳类工具。

因此,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重点围绕寻找作案工具和调查排摸具备作案动机和作案条件的人员。

一路专案组携带案发现场发现的漆皮屑和4种可以造成案发现场发现撬痕的管钳(北京顺义牌、上海沪工牌、四川钻石牌、华工牌)赶赴合肥、交安徽省化工研究所做进一步鉴定。化工研究所对现场提取的红色漆屑和四种管钳进行光谱分析,结果表明现场发现的漆皮屑与上海产的沪工牌管钳用漆最为接近。专案组随即马不停蹄地赶赴上海,经生产这种型号管钳的上海人民工具厂鉴定,证实现场漆皮屑成分与该厂沪工牌管钳用漆的化学成分完全一致。并且使用这种油漆的管钳只有沪工牌管钳这一种,由此专案组认定作案工具就是沪工牌管钳。

沪工牌8寸管钳

残存在管钳上的红色漆

另一路专案组以案发地区为原点,以铁路内部和沿线部分乡镇为重点对具备作案动机和作案条件的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在2个月时间内一共查访了11335人(次),初步圈定了61名嫌疑对象,随后经反复调查核实,最后确定了4名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对象。

第一个是报案人侯XX,他作为案发区段养路工区的巡道工,对行车情况了若指掌,有作案工具和拆卸技能,具备作案条件。且在接受例行询问时对两次案发时上岗和离岗时间的叙述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合肥工务段职工胡XX和集体工李XX,虽然在案发时2人都在位于撮镇的家中,但是2人曾经于2月19日和2月21日因与段领导有私人恩怨而到工务段办公地闹事,甚至动手殴打并伤了人而被停职检查,2人对此怀恨在心并多次扬言要报复,具备作案动机。

巡道工雕塑

连环画《巡道工》

最后一个是合肥工务段撮镇养路工区二区的巡道工程维华,1986年顶替其退休的父亲程学勤入路,自称在两次案发时他均在家中,家人也证实了他说的话。但是除了家人以外没有其他人(邻居、同事)的证言可以佐证;另外在查访程家周边人员时专案组了解到:程维华平时与所处养路工区的领工员和工长具有尖锐矛盾。有与程要好的工友反映,程曾经多次向他表达对工长经常喝酒不上班但却多拿奖金的强烈不满,也曾经多次和工长发生正面争吵;更有甚者,工长在1990年为了讨好领工员在肥东县水产公司工作的儿子,将当时刚结婚不久的程维华小两口强行从工区家属楼中赶出来,腾出房子给领工员准备结婚的儿子当新房。导致程维华被迫带着妻子回家和父母兄弟挤一起。从此程维华和工区领导的矛盾公开激化,多次扬言要报复,要让他们“丢饭碗”。

随着针对以上4人的秘密进一步侦察和对他们4人社会关系的进一步外围调查,侯XX、李XX和胡XX的嫌疑先后被排除,而程维华的嫌疑则越发凸出。

专案组总结出三条程维华的嫌疑:首先,两次案发时程维华都是在0点下班,程在接受例行询问的时候宣称下班后他就回家睡觉了,但是5月5日凌晨5时有人在案发现场看到程维华的身影;其次,程维华身为巡道工,具有工务技术,熟悉巡回圈;最后,两次抢修线路时都没有通知在家的程维华,但是程维华却两次都主动到场参加抢修,并且态度积极,和之前的骂骂咧咧和消极怠工判若两人。

进行抢修作业的工务段职工

5月16日上午,专案组首次正面传唤程维华,程维华矢口否认自己和两次案件有关,并且十分详细地描述出他在3.10案和5.5案发生前后的活动时间,并且信誓旦旦地要求警方如果不信他说的,可以派人去调查。

一般来说,这种拍胸脯的信誓旦旦背后必然有猫腻,因此专案组决定将计就计地假意信任程维华所说的,放他回家,同时对他进行严密监控。

5月18日,专案组得报:原本一直在烔炀河工务段干临时工的程维华三弟程三红突然去了东北,情况可疑。专案组立即派人赴东北延吉拿人并再次传唤程维华,程维华猝不及防,面对专案组摆出的一系列证明他在5月5日案发时出现在现场的证据前不得不承认了他在“5.5案”中的作案过程,随即接着供认了“3.10案”中的作案事实。

6月13日,赶赴延吉的专案组干警在延吉市外包工建筑队找到了程三红,面对2名干警,程三红没挺过一个回合,就供认看他在3月10日伙同其大哥程维华、父亲程学勤拆卸铁路钢轨,破坏铁路设施,企图造成列车脱轨颠覆事故的犯罪事实。

6月15日,躲藏在次子程XX家的程学勤被专案组抓获归案。

原来,这是一起由家庭成员纠合一起破坏铁路设施的有组织团伙犯罪。

主犯程维华因和养路工区领导有矛盾而一直心怀不满并蓄意报复。为了达到让现任领工员和工长“下台”的报复目的铤而走险,企图通过破坏铁路设施造成列车脱轨颠覆事故,迎来铁道部的调查组追究工区的领导责任。他在3月初将此意图告知其父程学勤,程学勤不同意他的想法并规劝他不要这么做,但程维华不听。3月10日,程维华在0点下班后回到家中,拿起准备好的管钳准备出门时被其父程维华和其弟程三红发现,询问得知程维华准备去作案,程学勤和程三红规劝无效,另外2人对工务段领导对他们家的欺压也非常不满,竟然跟随他一起去现场作案。

手提式信号灯

到现场后,程学勤提着信号灯“放风”,程三红拿着一把扳手帮助程维华拆卸铁轨的扣件螺帽,很快将25米长的6号钢轨两端4块鱼尾板和104套扣件全部拆卸后堆放在路基旁,随后父子3人逃回家中。

由于发现及时并进行了抢修,父子3人的阴谋才没有得逞。程维华不甘心,并在5月5日再度独自拿着管钳到同样的地点进行作案,卸掉了螺帽和鱼尾板,同样由于发现抢修及时,作案阴谋依然没有得逞。

至此,这起故意破坏铁路设施的恶性案件在历时3个多月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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