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的亲戚犯错被你发现了,该如何处理?策略都在这里了!
【出处】《资治通鉴 卷第十六 · 汉纪八》
【原文】是时,太后忧梁事不食,日夜泣不止,帝亦患之。会田叔等按梁事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狱辞,空手来见帝。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问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上大然之,使叔等谒太后,且曰:“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在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已伏诛死,梁王无恙也。”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
【译文】这时,太后担心梁王的事情,不进饮食,日夜哭泣不止,景帝也很忧虑。正好田叔等人查办完梁王的事,返回长安,到达霸昌厩,田叔等用火把在梁国办案取得的证词全部烧毁,空着手来见景帝。景帝问:“梁王有罪吗?”田叔崐回答说:“犯死罪的事是有的。”景帝问:“他的罪证在哪里?”田叔说:“陛下不要过问梁王的罪证了。”景帝问:“为什么?”田叔说:“有了罪证,如今不杀梁王,就废弃了汉朝的法律;如果处死梁王,太后会吃东西没有滋味,睡不好觉,这样就会给陛下带来忧愁。”景帝非常赞成他所说的道理,让田叔等人谒见太后,并且说:“梁王不知情;主持这件事的,只有梁王的宠臣羊胜、公孙诡之流,这些人都已经按国法处死,梁王没有受到伤害。”太后听到这些话,立即起来坐着吃饭,情绪也稳定了。
【分析】前期,田叔等人受汉景帝委派,到梁国去调查刺客事件。经调查,刺客事件确实跟梁王有关,而且已取得了相关的罪证,这等同于掌握了领导亲戚的把柄。然而,在回到长安后,田叔不仅销毁了梁王的罪状,还在面见景帝时让景帝不要过问梁王的相关罪状。这一反常态的行为背后,是深深的谋略用意。现深度剖析田叔的反常心思,一窥其背后的权谋深意。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田叔等人为何在回到长安,来到霸昌厩后才烧毁梁王的罪证?
1、第三方的介入
厩,即马厩。霸昌厩,就是霸昌的马厩。这在当时是信息联络站,相当于驿站,大大小小信息很活跃,当然了,它隶属于官方。所以朝中的人(极大可能是窦家的人)便考虑到当时窦太后的情况(不思茶饭)和汉景帝的情况(担忧窦太后),进而来霸昌厩等候田叔,言明二者的情况,建议烧毁梁王的犯罪证据。
2、自斟利害关系
毕竟涉及到皇上的亲戚这么敏感、棘手的情况,所以当田叔等人到达霸昌厩的时候,不是立马主动面见汉景帝,上交罪状,而是摸清具体情况:窦太后犯愁不吃饭;汉景帝进而担忧窦太后。基于这样的情况,如果上交罪状,那么会得罪窦太后,窦太后不高兴,那么景帝也会更忧愁,最后还是有很大可能会牵连到自己。相反,如果就地烧毁罪状,然后斡旋于汉景帝和窦太后之间,策略上调整好,兼顾窦太后、汉景帝、自己三方面的利益,那么自己最终是可以避免遭遇祸害的。
第二,面对景帝的发问,田叔为何之前说“梁王犯死罪的事确实存在”,但在之后景帝索要罪证时,田叔却让景帝对梁王的罪证不要再过问了,这不是在纵容景帝犯“包庇罪”吗?!还是别有用意?
1、汇报工作
前期由于刺客事件,把梁王给抖了出来。于是,景帝派田叔等人到梁国去处理此案。所以田叔等人是有任务在身的,而且还是皇帝交办的差事。所以,面对景帝的发问:梁王是否有罪?田叔等人必须如实回答;否则,是在玩忽职守。
2、引导发问
田叔在面对景帝索要梁王罪状时,用引导景帝发问的方式是很好的。因为如果自己不是以引导景帝发问的这种方式来和盘托出,而是在告知梁王犯死罪的事确实存在,之后就直接说出证据已被自己销毁了,那么就会造成一种无视领导、先斩后奏的不良影响;反之,诱导景帝发问,然后自己再和盘托出,说出自己这样做的理由,这样景帝内心的接受程度会更好,而不会觉得自己丧失了威严。所以说,说话的先后顺序很重要,要讲究策略!
第三,田叔在面对景帝的发问时(即不告知景帝为何不让过问梁王的罪证),其所说的一番话有何权谋策略?
1、顺序上:先次后主
“三起三落”和“三落三起”这两组词的落脚点在哪?很明显,前组强调于“落”,而后组则强调于“起”。同样的,案例中,前一组话:“有了罪证,若不杀梁王,就会使汉朝的律法废除”和后一组话:“如果将梁王处死,太后吃东西就会感觉没有滋味,还会睡不好觉,这样就会令陛下忧愁”。按照这样的说话顺序,可以得知:此顺序的最终落脚点是在“这样会令陛下忧愁”。先次后主,着重表明自己是着实为汉景帝着想的!相反,如果这两组话调换下顺序,那么其最终落脚点是:就会使汉朝的律法废弃。那么言外之意就是可以不顾及汉景帝的感受了。
2、公私上:公私兼顾
田叔不管是言及汉朝律法还是提到这会使汉景帝忧愁,于公于私方面都兼顾到了。这意思是说,不单单是考虑到了公家的律法,就不考虑私家的感受;考虑到了私家的感受,就无视了公家的律法。
3、交集上:同表忠心
“有了罪证,若不杀梁王,就会使汉朝的律法废除”,从大的律法角度讲,这是一个奉公守法人员该讲的话,其最终体现的是汉朝律法下人人平等的“忠”;
“如果将梁王处死,太后吃东西就会感觉没有滋味,还会睡不好觉,这样就会令陛下忧愁”,从小的人臣角度讲,这是一个处处为景帝着想的臣子该考虑的点,其最终体现的也是一个为人臣子的“忠”。
所以,不管怎么说,其共同体现的是“忠”字!
第四,既然景帝已让田叔等人前去拜见太后,其为何还特意叮嘱那么一句话?从这句话中我们又能看出什么?
1、给予台阶
由于梁王事件,汉景帝和窦太后当时处得比较尴尬:窦太后由于梁王事件,认为汉景帝不尊重自己,不顾及亲情,因而不思茶饭;而汉景帝是个孝子,看到窦太后这般情景,很是忧愁。此时,冒出了个田叔,而且这么懂自己,关键是把公私兼顾得恰到好处,所以,汉景帝就想借助田叔,让其代自己向窦太后递个梯子下。
2、间接表态
汉景帝既然认同田叔的说法,何以不亲自到窦太后那里当面表态?究其原因,还是汉景帝认为自己不便直接出面,认为通过直接办案人来传达自己的意思的效果会比自己直说的效果来得好。毕竟通过田叔跟窦太后陈述,这其中不会出现不必要的尴尬,自己的意思传达到了就可以了,即向窦太后表明自己不是不尊重她老人家,也不是不顾及亲情,只是案件还没调查清楚,没办法向汉朝律法交代,您老人家得多体谅。
第五,假如你是田叔,遇到这么棘手、敏感的情况,你又该作何处理?是否也会向田叔等人采取如此这般做法?
1、诚如案例中这般政治环境、人物关系等等诸多因素,理性的做法当然是同田叔等人的处理手法一样了。毕竟这样做,都很好地兼顾到了各方的利益,最终局面是稳定的,这也是汉景帝所希望看到的。
2、基于通常情况下(即不考虑同案例中是否一致),在面对、处理此类情况时,这三大要点,是我们所要考虑的:
(1)深谙关系
《孙子》: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知己,重要;有时候,知彼,更重要。案例中,汉景帝是孝子,其对窦太后往往言听计从;另一方面,梁王也是窦太后的儿子,但窦太后更疼梁王。所以,在理清、深谙了这些关系后,田叔等人才敢进一步行动——销毁证据。试想,如果田叔等人不深谙这关系之中的微妙,把梁王的罪证上交给汉景帝,那么有极大可能被窦太后私下里给黑了;也有可能会被汉景帝迫不得已给杀了。毕竟罪状一上交,这就等同于是在逼汉景帝不得不作出决策,这往往是当领导最不喜欢看到的。
(2)审时度势
关系重要,当时的形势也不容忽视。案例中,朝中的形势是:窦太后因梁王的事犯愁而不进饮食;汉景帝因窦太后而十分担忧。如果在当时,田叔等人不顾朝中形势,执意上交罪状,那么三方的利益就不能兼顾到,最终受伤的还是自己。毕竟内因起根本作用,外因(外在形势)起加速作用,内因决定外因!
(3)权衡利弊
人性,趋利避害。理性的人,明知这么做最终会引火烧身,那么就会果断放弃。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在处理领导亲戚方面,更当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