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的“咖啡法案”?
2013年3月20日,工信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5部委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由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英文缩写为“CAFC”,所以该政策也被业内成为“咖啡法案。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是欧、美、日等汽车工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汽车节能管理核心。“咖啡法案”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节能管理模式从单车管理到企业管理,从单体目标管理到整体节能目标管理的重大转变。
那么到底什么是“咖啡法案”呢?说起来复杂,理解起来很简单。第一:就是规定了核算主体,即每一个独立法人乘用车生产企业和每一个独立注册的进口汽车经销企业;第二:就是设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即2015年百公里6.9L,2020年百公里5L。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进口车经销企业、合资企业还是自主品牌企业,你所销售或生产的全部汽车平均油耗必须低于目标值,否则便会受到处罚。
比如某车企只生产A、B、C这3款车,A的油耗为8.2,生产1000辆;B的油耗为7.6,生产1500辆;C的油耗为6.4,生产2000辆(油耗单位:升每百公里),那么这个企业的理论CAFC为:(8.2*1000+7.6*1500+6.4*2000)/(1000+1500+2000)=7.2。
但是实际计算CAFC时并不是这么简单粗暴,而是要考虑每个车型的优惠政策,比如说纯电动车油耗为零,但是计算产量时却可以一台当五台来算。同样举刚才的例子,假设该车企生产的D车型为纯电动车,油耗为零,产量仅200辆,那么这个企业实际CAFC为:(8.2*1000+7.6*1500+6.4*2000+0*200)/(1000+1500+2000+200*5)=5.89。
有了优惠政策之后,当然是鼓励企业多生产新能源车型。不过优惠政策将会有所调整,详细见下表。
值得解释下,计算CAFC时单一车型的油耗与工信部给出的油耗略有不同。区别在于:目前国五指标下,工信部油耗测试采用欧洲NEDC的第二阶段标准方法,而CAFC使用的油耗值则来自全球统一的轻型车排放测试工况WLTC。这好比两个最权威的老司机,由于驾驶习惯不同、经常跑的路况也不同,因此同一辆车他俩能开出不同的油耗,这俩油耗以谁为准,那就得看具体要求了。
那么没有遵守这些规定的企业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在2015年4月7日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当中,明确了六项惩处或限制措施:
1、对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注:此为2015年CAFC目标值)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
——通报批评不达标企业
2、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
——不达标企业旗下燃料消耗量高于目标值的新车停止申报
3、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和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类生产乘用车、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应提交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划,不能达标需进行方案调整。上年度不达标企业的项目暂不办理。
——叫停不达标企业的产能扩容投资
4、对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不履行达标承诺的乘用车企,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将加强监管。
——对于不达标企业加强监管力度
5、燃料消耗量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将以适当方式纳入新修订的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并予以实施。
——将相关标准纳入新车3C认证规则(预防意义大于惩罚意义)
6、各核算主体应严格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要求,按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上一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不达标企业需同时递交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计划承诺书,提出具体的年度改善目标、改进措施等,包括对现有的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的停产、限产等。
——不达标企业递交改善计划承诺书、不达标车型停产/限产。
既然限制了很多车辆在中国销售,而且又有这么重的处罚,那是不是心仪的爱车就和自己遥不可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各个车企可以通过平行进口车辆在中国进行销售,在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提到,对于平行进口车辆销售放宽。
曾经梦寐以求的大排量、高性能车辆或将不复存在,V8所产生的声浪只存在于脑海和视频中。取而代之的则是小排量涡轮增压化,纯电动、插电式混动车辆将越来越多。时代在发展进步,那些被淘汰的经典,只能在我们这一代汽车人中口口相传,津津乐道。或许电动车带给我们更快的速度,更方便的功能,但内燃机带给我们的乐趣,恐怕是那些电机永远也取代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