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沙龙】商家做广告有话好好说
【读者来信】我在新时代商业街一家兼营售酒业务的餐馆门前,看到这样的广告词:“何以解忧,一醉方休,醉解千愁”,第一感觉是頽唐、压抑,继而觉得此言差矣:顾客本来是为着高兴而来、满意而去的,何来忧愁?就算有人想用酒排忧解愁,餐馆也应本着关心和与人为善的态度劝人适可而止,怎能劝人“一醉方休?”醉酒的恶果尽人皆知,倘若弄出点事来,追究起广告词,餐馆又岂能逃脱干系?况且“借酒解愁愁更愁”,又怎么能“醉解千愁?” 黄世华
【凡夫点评】商家做广告是为招徕生意,这就要求广告语一定要走心,很难相信一条文笔不通甚至低级趣味的广告可以打动人心。
我在新时代商业街曾见过这样的楼盘广告语:“从非凡到超凡!”其中“超凡”二字特意放大,流露出该公司对“超凡”的孜孜以求。我猜广告文案的本意是想表达“超凡脱俗”的意思,但成语有时是不宜拆开使用的,“从非凡到超凡”,普通受众按字面理解,岂不就成了“从不平凡到超平凡”?
不过广告文字的露怯倒也可以原谅,糟糕的是街头常见一些内容低俗甚至违法的广告和店招。比如东郊路有炒饭铺的灯箱店招写着“牛×炒饭”,其中第二个字因为太“污”恕我无法见诸报端。至于上面这位读者提到的餐馆店招,也存在明显不妥之处。
《广告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23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这些内容:“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希望商家和广告从业人员能够加强学习、遵纪守法。更希望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街头广告的监管,不要让那些露怯、媚俗的广告语污染我们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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