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宝典】著名融资租赁专家屈延凯:运用融资租赁机制是解决银行避虚就实 企业去信用杠杆的一个好办法
屈延凯,著名融资租赁专家,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荣誉会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曾任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顾问组顾问、中国外经贸大学租赁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租赁专家等职。
银行要避虚就实,企业要去信用杠杆。这是一个悖论,如何解决呢?运用融资租赁机制是一个好办法。
在银行要去贷款的信用杠杆的同时,要合理运用真实资产支持的融资租赁杠杆。银行永远不要再做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率低,抵押物是优先受偿的法律保障),其实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银行抵押信贷很好的资金配置平台,融资租赁将租赁资产抵押给银行(不属于承租人破产资产的法律保障),租赁债权及资产处置收益权质押给银行,并在银行开设出租人的借款与承租人的还租的监管账户。保障资金的合规使用和租金的安全偿还。
著名融资租赁专家屈延凯曾在十年前与农业银行总行设计的《银赁通》商业模式,就是这种交易结构。融资租赁公司不和银行谈授信,甘当配角做平台。银行不再做抵押贷款,租赁资产抵押,租赁债权保理。 银行可以用融资租赁杠杆替代或降低银行信贷信用杠杆,银租合作,优势互补,在保障资产的安全的同时,可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融资租赁债权保理还可以促进银行由靠存贷差生存发展的传统运营模式,向基于真实资产,真实交易,合理定价的理财银行转型。
附:银赁通业务流程介绍及风险控制
一、中国农业银行银赁通业务简介
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于2006年颁布了《中国农业银行银赁通业务暂行办法》,标志着银赁通业务的诞生。2007年2月国内首笔银赁通业务由农行德州市分行面向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自此“银赁通”风靡整个租赁业。
银赁通业务(即租赁项目融资业务),是指农行对租赁公司发放专项融资,专用于租赁公司购买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以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归还融资,或农行购买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后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银赁通业务包括银赁通—贷款业务和银赁通—保理业务。银赁通—贷款业务是指农银向租赁公司发放贷款,专用于其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归还贷款本息的业务。银赁通—保理业务是指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形成应收租金后,将应收租金出让给农行,由农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农行保留或不保留对租赁公司追索权的业务。
二、银赁通业务基本流程
通常情况下,是由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共同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办理银赁通业务。银赁通业务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并受理。由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共同向经办行提出申请;或者银行直接向客户营销。
第二步,初步拟定银赁通方案。审查与评估后,由经办行拟定贷款或保理方案。同时收集租赁公司、承租人、担保人的基本资料以及租赁业务中涉及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等,以备审查。
第三步,上报审批。有权审批行受理业务,组织调查评估,对方案做进一步优化。
第四步,签订合同。经办行根据批复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与租赁公司签订贷款合同或保理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与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账户监管合同,与租赁公司签订权利质押合同等。
第五步,银行发放融资。银行向租赁公司发放贷款或保理资金,同时租赁公司的租赁收益权转至银行。
第六步,承租人按期向银行支付租金。在银赁通保理业务下,租赁公司将应收租金出让给银行;在银赁通贷款业务下,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偿还本息。
第七步,银行实施监管,并加强风险控制。主要是监督租赁公司、承租人和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并实施账户监管,保证融资的收回。
三、银赁通的风险控制
为防范风险,保障利益,农行一般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物权保障。在银赁通业务下,租赁物应当设定抵押,农行为第一抵押权人;
(2)保险。承租人或租赁公司应为租赁物投保,农行为第一受益人;
(3)提供担保。在银赁通——贷款业务下,原则上应由承租人提供担保,承租人确实无法提供担保的,应由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担保。在银赁通——保理业务下,由第三方对承租人支付租金提供担保;
(4)供货商承诺租赁设备余值回购。即承租人无法支付租金时,供货商以按约定计算的余值回购租赁设备,并以回购款偿还银赁通的贷款(或保理)款项。
(5)发放了银赁通——贷款后,可立即对所形成的应收租金实施保理。一定程度上排除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
(6)租赁公司或承租人缴存融资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7)在银赁通——保理业务下,保留对租赁公司的追索权或租赁公司对应收租金、提供回购担保等。在银赁通——贷款业务下,租赁公司将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担保受偿权等权利质押给银行;
(8)要求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在银行办理监管账户,较好的避免贷款被挪用,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租金优先用于还贷;
(9)其他担保措施,如承租人提供其他保证、抵押、质押措施等;
如此多的风险防范措施使得银行的风险相对来说很小。当然,在一笔业务中不一定采取以上全部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的选择还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银赁通的主要优点
就银行而言,首先我国银行存在流动性过剩的问题,良好的资金出口和渠道就成为银行迫切的愿望,与租赁等同业机构合作无是个好选择。农行利用租赁公司独特的功能,如加速折旧、表外融资、破产不破赁等功能,确保了银行本身的收益,拓宽放款渠道。银行设备贷款的竞争较激烈,通过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可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增加现金流。其次,融资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租赁公司将设备抵押给银行,实际上银行间接控制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在承租人违约的情况下,承租人丧失了用益物权,银行可要求供货商履行设备余值回购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最后,由于租金的支付周期按期约定,实际是按期还本付息,从而加速了资金的收回。
而对于租赁公司,银赁通解决了租赁公司融资难的问题,租赁公司通过银行保理对应收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解决资金难题,不受承租人付款资金约束,且从农行获得的资金成本较低,保证了其业务市场。其次,不需要租赁公司先以资金形成租赁再开展业务,通过流程设计大大降低租赁公司的资金占用。最后,银行利用其完善的风险控制手段能够帮助租赁公司监管承租人的信用,加强对承租人现金流动的控制,防止承租人的恶意赖账等。
此外,银赁通业务也为供货商和承租人带来了很多好处。由于租赁设备是先购买再出租,所以供货商的资金得以快速回笼。而对于承租人而言,银赁通业务解决了其资金来源问题,当然承租人也必须要承担较高一些的利息。
五、结语
租赁贷款把普通的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业务结合起来,扩展了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也令中小企业可获得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引入租赁保理,直接以租赁资产的现金流为贷款提供还款保障,也增强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租赁业务的可能性。以农业银行的银赁通为代表的“租赁贷款——租赁保理”全套业务,在实践中证明了这种模式对于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