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规范化,莫用天书体

处方关系着患者的身体健康,关系着抓药的准确性,也关系着医疗规范和在医疗纠纷时的客观性,天书体的处方既是对患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药师的不尊重,更是对医疗的玷辱。临床上,随处可见天书体病历和处方,有些医师称这是医疗行业的特殊书法,或者是行业内部秘法,或者是经营者内部书写规范,或者说时间紧迫,没有时间工整的书写,其实这些都是糊弄患者的鬼把戏和托词,众所周知,医学关乎患者的身体健康,患者有对于自身疾病和治疗方案的知情权,现实中很多医师在接诊的时候只在听取患者自诉后就给予开具一些化验单,然后根据化验单开具处方,并不能给患者讲述患者的病情,也不向患者介绍治疗方案和用药的目的,书写的病历和处方也是“天书体”或者一律使用英文简体代码,这些都是不负责任的。

有些医师总觉得患者没有医疗常识,有些医疗知识一句话两句话解释不了,工作繁忙就懒得去解释,有时候头脑里出现一些“什么综合征”(比如马—凡氏综合征、马德龙综合征、阿—斯综合征、腕管综合征、唐氏综合征、干燥综合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雷诺综合征、希恩综合征、Cowden综合征、Felty综合症、布加综合征、布鲁加达综合征、卓艾综合征、瑞氏综合征、帕里诺综合征、艾斯伯格综合征等),有些不是专业甚至专业人士如果没有阅读过相关书籍就很难明白病历中所记述的疾病征象,有些时候这些症状有可能只是疑似诊断,因为冠上这些综合征看似医术高超,实际上患者并不能理解这些综合征的内在含义,有些时候反而会加重患者的疑虑。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已明确规定处方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而且,患者也应有知情权,即使他们不懂得医术方面的知识,但也得知道自己吃下肚子、输进血管的是什么东西。中医药处方一则很多医师习惯使用一些中药别名,二则一些医师习惯使用某些特殊炮制的药材,三则某些医师习惯使用某些地方性药材,四则某些药材地方称谓不同,处方时有时候会遇到地方名,或者某些非医学者通过口传而音译的药名,就更容易导致处方混乱。如果为医者不能从源头上把医药宣教的职责承担起来就有违医疗法规。

某些处方,写出的字体跟小学生差不多,里面错别字连篇,如果这样的人都能做医师那有多么危险?有些处方沿袭了建国初的简化字,特别是那些未经过执业医师考试就进入临床的医师,在执业医师开考后这些简化字虽然逐渐被封杀,但是依然可以见到一些简化字处方。

曾有西南某市一患者手持一张个体诊所的处方到某药店抓药,其药物组成为:大红袍、檀香、砂仁。该方剂应该是“丹参饮”,其大红袍当指丹参,但患者却认为是质量较佳的花椒,而对执业中药师的解释持半信半疑的态度。似此异名让人啼笑皆非,有故弄虚玄之嫌。再如将肉桂写成元桂,导致调剂人员付与“桂圆”的情况等。这种处方异名的书写方式显然有悖于现代中医药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而某些对中药不熟悉的医师,尤其是民间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医生,在书写处方时药名代替字太多,给调配用药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不安全隐患,常见的如:半夏—半下;车前子—车钱子;滑石—化石、花石;川楝子—川连子;石斛—十胡;连翘—连召等等。这些怪僻异名的处方书写只能导致临床混淆,加上书写时再潦草带笔,“车钱子”极易误认为是马钱子,这显然存在安全隐患。

有很多人说天书体处方是跟前人学的,其实不然,天书体处方源头还是来源于综合医院建立伊始,特别是西医药涉足中国后才流行起来的,中医历代医籍和处方记载都是比较工整的,不然中医药传承就不可能延续。近现代医家处方中繁体字和简化字混杂的情况也不鲜见,但是书写都比较工整,一般药剂师调剂的时候都会明白所需要抓的药材:

很多国医圣手书写的医案和处方都是字迹工整,其实文字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修养,医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所以心浮气躁是必须克服的,临证诊治疾病,要保持心平气静的态度,对于患者要有一颗耐心,认真的为患者讲述疾病,让患者熟知病情和治疗方案,告诫患者应该注意的生活宜忌,这样才能更好配合治疗。俗话说:“三分治,七分养”,医药只是调治的辅助,患者积极地改善不良习惯才是克服疾患的最主要因素。医者,要有虚心待人的认识,不要总是把治愈疾病的功劳全部记在自己的医术上,如果患者不配合再高明的医师也难以治愈哪怕最简单的疾病。临床上,经常看到长期吃药的患者,有些患者会经常换医师,或者专注于某一个医师,但是不可能所有的患者都是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作为医师是否考虑了患者的肠胃对于药物的耐受和敏感性,是否考虑到患者的经济基础了呢?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生活在小康家庭,并不是所有的患者都有长期用药的耐心。前人的医籍也没有记载治病调养需要长期用药的先例,更多看到的医案是在短期就治愈的。“是药三分毒”,哪怕是补益的药方,长期服用也多少不利于患者的身心。不要把患者都养成“药罐子”来装满自己的“钱罐子”。历代医家都主张“中病即止”,痊愈了就要停药!为什么到今天这种主张就被抹杀了呢?

还记得在毕业之际的临床实习阶段,在实习医院,每次书写病历辅导老师都会严格的要求不可以书写潦草、错字、别字、修改涂抹,记录病患的病史务必精准、实事求是,不拖泥带水,不记流水账,要有条不紊的按照病历书写标准进行书写。门诊病历,虽然没有住院病历那么繁杂,但是也要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书写。既然临床医师都经历过规范化培训,临床上就应该规范病历和处方的书写,不要拿患者多或者患者等待的急躁为借口来一篇鬼画符式病历。有很多时候就是医师本人过一段时间在看到自己天书病历也会苦笑“不知所云,不明所写”!

而今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逐渐普及,但是并没有完全普及,特别是个体门诊还一直使用手写处方,还有些年岁稍大一点的医师不懂得电脑,也使用手写处方,而这些医师恰好是建国初期培养成的医师,规范化在他们的意识中非常模糊,他们的简化字、繁体字、错别字就更加多,所以对于临床是一种挑战,也是一需要抓紧时间强化规范意识的主要对象。乡村草医,既有他们的特色医疗技术,但是也有一些尚且需要规范化的事宜,有很多赤脚医师因为时代的原因可能接受的教育不够多,虽然有一些特技,但是文书不足,既不利于医术的传承,也不利于学术的交流。

很多民间流传的单方验方因为所传人的医学知识不足,很多药物名称书写不规范,有些甚至就当地的俗称。在国家大力推广中医药文化的时节,有必要组织专业人员把这些传统的医药文化进行统筹收集整理,现在缺乏李时珍编写《本草纲目》一样的精神,投身民间,编著记录药物形、色、性、味、效用和方剂的书籍。虽然市面上也有一些中药大典已经比较充实,但是很多书籍编写过程中只不过是摘抄前人书籍,极少有自己亲临所获。

岭南草药更是和内陆不同,独有的岭南药食同源的药材对于一些科班医师反而不如民间流传。还有一些民间称谓在书本和网络上并不常见,甚至不曾记载。曾有一个患者问起陆丰客家月子煲汤用的“学老麻”是什么药材,经过查询才知道是艾纳香(大风艾、牛耳艾、大风叶、紫再枫、再风艾、大风草、台风草、大骨风、大黄草、冰片叶、真金草、土冰片、艾粉、叶下香、山大艾),“艾纳香全草入药,可发汗祛痰,治疗食伤、霍乱、中暑、胸腹疼痛等。是提取冰片的原料之一,新鲜茎叶经提取加工可制成艾片(左旋龙脑)。”“艾纳香全草入药,有祛风除湿等功效,在黎族、苗族、壮族等少数民族地区有着悠久的用药历史,是一种重要的民间药物。同时,艾纳香也是获取冰片、艾片的重要来源之一。”《岭南采药录》:“能除湿,疗四肢骨痛。”客家人用之在妇人月子期间煲汤内服或沐浴,防治月子风。独脚金也是岭南惠州常用药,也叫疳积草,客家人叫独脚马楼。独脚金对清热,消食,明目,去肝火,清小儿疳积,小儿腹泻,夜盲症有独特功效。这些药材南北不通,如果不能工整的书写就更容易出现谬误。

有些患者误认为一些专家、教授的话就是标准,我曾经接诊一例病例,患者把给她看过疾病的专家的治疗方案当成治疗的圭臬,要求依样画瓢的施治,稍有不同就加以干预,然而,我一再解释要针对病情进行辨证施治,患者一概不听。其实疾病随着病情变化,不能一成不变的用同一治疗方案,不同的医师也有不同的治疗理念和特色手法,在医学里面没有“绝对可以或绝对不可以”。医患沟通非常重要,医者当急患者所急,患者也应该“入乡随俗”按照接诊医师的理法进行治疗,如果刻板的按照以往效果不明显的治疗只会耽误病情。如果一个疾病长期治疗都没有好转就应该考虑治疗方案。不要被固定俗成的方案卡死,钻进一个死胡同,再怎么挣扎也是徒然的啊。很多患者只认可专家、教授的见解而置治疗医师的理法于不顾,这种治疗也一定进展缓慢。这样的患者要么改变自己的观念,要么就寻找自己信任的医师进行治疗,对于不信任的患者医师也应建议患者转诊其他医师,不可因为利益勉强,既不利于患者的恢复,也浪费了患者的金钱和时间。

读医杂记

        乌麻花为中药名,出自《备急千金要方》,为《名医别录》记录的(芝)麻花之别名,主治秃发,眉毛脱落,阴干,研末,麻油浸涂;冻疮初起,浸酒擦。乌麻是生长毛发的圣药,无论是乌麻子、苗花、油乃至油枯都有营养毛发、促进毛发生长的作用。生眉则以乌麻花为佳,因诸花皆浮,专走于上,生眉而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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