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路花语 | 冯仲平:读王永收绝句《柿树》
我国属于传统农业社会,整个漫长的封建时代基本以农耕方式获取生活资料,全民的物质生活与国家的生存保障都来自土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大量人口进入城市,不少乡镇朝着城市的水准发展,传统乡村的面貌逐渐被改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我国社会逐渐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转变。国家的社会转型给乡村带来了巨大变化——城市在扩张,乡村在萎缩。但即使如此,在我国农村土地面积大致占全国总量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农业人口占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况下,乡村世界和农业文明依然会长期存在,甚至永远无法完全彻底消失。
我国古代社会的生存结构是农业文明,与其适配的维护体系是传统儒学,覆盖这片广袤大地的植物是形形色色的庄稼,装点这块温馨家园的艺术之花是甘美的诗歌。我们常说,中国是个诗的国度,而中国的封建时代才是诗的旺季。从诗经到宋词,诗歌诉说的是炎黄子孙的共同情感;从元曲开始诗歌已经走向末路,明清时期的诗人和诗歌的数量远超以往的任何时代,但它们的质量已经无法与旺季的产品相提并论;随着近代以来剧烈的社会变革到今天的社会转型,尽管还有许多诗人创作古典诗歌,但是这些已经属于反季节蔬菜,失去了原汁原味的地道品质。所以,偶有好诗出现,便使人眼前一亮,似乎看到了一缕温馨的阳光。
近读王永收先生抒写乡村风景的两首诗,马上就有这样的心灵感动:一首《柿树》,一首《桑树》(载《滏漳诗苑》2020年第4期),描绘形象鲜明,抒情思绪悠长,给人诗中有画的艺术享受。仔细品味,恍然勾起了我对旧时家乡的怀念。兹录其中《柿树》于下:
我家处于太行深山,村子坐落在沟壑折叠的狭小空间,房屋旁边就是山坡。村子里绿化很好,大多是枝干丰茂的伟岸老槐、高大的梧桐和栋梁之才的白杨,春天新绿满眼,炎夏浓阴遮天,秋后黄叶飘零,当严冬来临,黑色的树木枝杈伸向灰冷的天空。
我村少有水果树,只有村子后头的东坡,长着一片茁壮的梨树,记得有一种名叫狗头梨,果实硕大而多汁,但是成熟最晚,也许好东西大约都不容易得到吧?那爿梨树林在我的记忆里十分神秘,令我充满向往而从未敢涉足。大约儿童都喜欢水果,这可能是人类来自山林的根性难移的证据吧?女子怀孕往往喜欢吃酸东西,那种长于山林的原始野果,味道又涩又酸,最受孕妇的喜欢,这大约也是人类来自山林的根性使然吧?
村子所属范围的山坡上有很多果树,最多的就是柿子树,其次是栗子树(我们从不用“板栗”一词),再次是核桃树,还有柿子树的前身黑枣树和野生的酸枣树。小时候乡村粮食匮乏,无法满足具有超强消化能力的肠胃空转的折磨,小伙伴们饿极了的时候,经常跑到山坡上的柿子树底下,寻找因病虫侵害而掉落的小柿子充饥。从柿子树开出金黄色小花、结出晶莹翠绿的嫩包、再到慢慢发育成黄澄澄的柿子、最后发红变软的五六个月时间,始终与小伙伴们的肠胃密切关联。
发红的柿子叫“hōng柿”,“hōng”字究竟怎么写,至今我也没搞清楚;但小时候记忆里最美的食物,除了母亲的乳汁,就是甘甜的“hōng柿”了。那时一个生产队长描绘共产主义生活,说最大的梦想就是天天吃上黄菜窝窝配油炒辣椒。黄菜窝窝,是玉米面混合萝卜缨子腌成酸菜蒸的窝头。而我记得冬天常吃的美味,则是把“hōng柿”均匀地摊在糠饼子(玉米面混合谷糠粉末贴在锅边蒸熟)上,小口慢慢品尝,当吃掉最后一点儿的时候,肠胃的渴望似乎还未满足。柿子树清明前后开花,霜降时成熟摘取贮藏。摘柿子是个技术活,需要两个人默契配合,一个人手持带铁钩的长杆,一个个灵巧地拧掉柿子,树下一个人撑着草拍子稳稳地接住。
王先生诗中描述的情景历历在目,村民故意留下高处树梢上的几颗柿子,像红色的灯笼般随风摇曳,风吹日晒慢慢变干,小伙伴们称其为“老鸹干”(专门留给鸟儿吃的)。孩子们眼馋了也会想办法弄下来品尝,的确比人工做的柿饼好吃多了。这种“老鸹干”差不多每棵树上都有,有些经过冬天的风霜雨雪,一直悬挂摇曳到第二年开春。关于柿子,还有一种记忆,就是“柿篓”。所谓柿篓,就是柿子的花苞。到了春天,柿子花开得满树都是,像点点繁星缀满枝头。并非所有的柿篓都能长成柿子,这是自然规律支配的结果——受自然律的制约,大多数柿篓都会适时辞别枝头掉到树下,只把柿子树能够供养长大的柿篓留在枝头——植物无言的生存智慧既实现了物种繁衍的目标,也把这些它无力供养的子女无私地馈赠人类,让那些饥肠辘辘的村民维持卑微的生命延续。我一想到树木这种伟大的慈悲情怀,就不禁被感动得潸然泪下。
因此,捡取柿篓就成为村民的一项季节性活动。村民们对山坡上柿子树的熟悉,丝毫不亚于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哪棵树结什么样的柿子,那棵树夜里落柿篓最多,大家心里都有数。落柿篓大多都在夜间,于是村民会争相起早占据柿篓掉下最多的柿子树。其实一夜之间也掉不下多少柿篓,当匆匆忙忙跑到树下,摸黑捡完了地上的柿篓以后,也不会轻易转移地方,而是轻轻地躺在树下,静静地听着柿篓“啪嗒”落地的声音,根本不用眼睛,单凭敏锐的耳朵就能捡起那个刚刚掉下来的柿篓,然后带着一丝淡淡的喜悦,继续等待下一秒柿篓“啪嗒”落地的声音。
当然,白天也有柿篓掉落,但数量相对较少。有一天下午,我提着竹篮去捡柿篓,到了傍晚也没有捡满篮子,看看天色不早,就慢慢踏上回家的路。快走到村边的时候,遇到村里小学的几个老师,他们在那里照相。我家住在学校附近,所以认识那几个老师,他们也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彼此老远看见,一个老师就招呼我,让我和他们一起合影。我当时心里很纠结,一是自惭形秽,觉得不配与老师们站在一起,二是听村里人说,照相会吸走人血,我害怕未经父母同意就擅自照相,作出这种危害身体的行为,后果会怎样呢?不过老师们盛情难却,我只好往老师们身边走,想把篮子放到一边,一个老师马上说:“不要放,就提着照!”
我小心翼翼地站在老师们边上,听到黑匣子“咔嚓”一声,我心里“咯噔”一下。照完相我就回家了,也没敢告诉父母,也没敢向老师索要照片。
那个年月,家家都捡柿篓,攒够一锅时就烧火煮熟,晒干以后碾成粉末备用。柿篓粉末颜色很黑,没有任何粘性,无法单独制作食物。吃的时候,一般与小麦粉掺起来烙饼。制作时先把白面和好,擀成一个个面皮,然后把柿篓粉末摊在上面,这样反复叠加两三次,黑白夹层的面饼放进锅里烙熟,最后放在案板上切成小块就可以吃了。那种烙饼很精致,也很好看,一层黑一层白,简直就是工艺品。
过往的事情,可以写成史书,也可以写成诗歌。古代关于诗的理论,就有“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者,志之所之也”等经典表述。其中的“志”,指的就是记忆。不少著名学者,都有深入的考证。一首小诗,记录的可以是一个事件,也可以是一件物品,但是它折射的是一个时代,古有“诗史”之说,就是这个意思。
王先生的《柿树》,写的也可能是当前的景象,但勾起的是我遥远的记忆。现在我的老家,据说早已不把柿子当回事了,到了秋天,柿子挂满枝头,但是没人再去采摘,因为树的护理成本很高,折腾一番也卖不了几个钱。
但是,艺术的价值是永恒的。王先生的诗正如司马迁评价屈原作品那样:“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社会转型的影响下,固有的农业文明逐渐走向衰落,作为维护体系的儒学也备受质疑,而与之和谐共生的诗歌艺术虽有无奈的尴尬,但是它所承载的历史价值和艺术魅力却可传之久远以至永恒。
点击回顾
书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