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出台“乡村振兴领头雁” 评选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徐州市农村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计划(2020年度)》,进一步鼓励激励广大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中奋发作为、大显身手,近日,新沂市启动实施“强雁领航”工程,专门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领头雁”评选奖励工作的意见》(新委办发〔2020〕36号),在全市评选出一批“兴村强雁”,给予重金奖励,力求把一批素质好、有实绩、评价高的村书记典型亮出来,放样子、做标杆,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调动村书记干事创业积极性。
《意见》都有哪些重磅内容,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乡村振兴领头雁”评多少?
——名额不少,有为就能“入围”
名额太多,含金量下降,村书记的干劲调动不起来;名额太少,竞争评选的难度加大,村书记参评没信心,激励效果会打折扣。新沂市共有行政村254个,为最大范围地调动村书记参评热情和干事热情,《意见》明确,评选“乡村振兴领头雁”60名,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比例达到23%,让村书记“跳一跳、够得着”,能够看到希望,积极参评。
“乡村振兴领头雁”怎样干?
——定有标尺,指标就是“指导”
评选不是目的,主要是以评选为手段激励村书记真抓实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提高《意见》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经过反复酝酿、多轮打磨,围绕集体经济、富民产业、人居环境、乡风文明、基层组织5个方面的农村重点工作,设置了28项具体评选指标,让评选定有标尺,让村书记干有方向,切实把评选的过程转变为指导工作、提升水平、助力发展的过程。
“乡村振兴领头雁”如何选?
——考评严格,把关才能“过关”
标杆的意义在于引领,只有素质过硬、实绩过硬、口碑过硬,“领头雁”才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意见》将评选工作划分为党委自评、推荐入围、部门复核、市委研究四个阶段,通过层层把关、精挑细选,确保“乡村振兴领头雁”选得准、立得住、过得硬。
“乡村振兴领头雁”奖多少?
——待遇丰厚,重担必须“重奖”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村振兴任务繁多,责任重大,村书记常常是干着“干部”的工作,担着“领导”的责任,拿着“农民”的工资。为体现关心关爱和鼓励激励,《意见》提出,对“乡村振兴领头雁”进行资金奖励,列入市财政预算,其中:一等奖,奖励3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让勇挑重担的村书记得到重奖,努力营造“出力者出彩、实干者实惠”的好氛围、好环境。
编后语
村党组织书记是巩固党在农村基层执政根基的“主心骨”,推动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领头雁”评选奖励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徐州市农村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计划》的应有之举,也是新沂结合实际推动“党建+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希望全市所有在职村书记能够把握机遇、积极参评、主动作为,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村级组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基层治理发生新变化,争当组织放心的带头人、农村发展的领路人、群众满意的贴心人,以“最强头雁”带动“最强雁阵”,引领新沂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