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遗弃宠物纳入不良征信记录#您觉得是否有必要呢?
我们觉得很有必要!
1、首先流浪猫狗数量的日益见长且不受控制,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被遗弃后又继续无限繁殖的流二代、三代······
你知道一对流浪猫夫妻,七年可以繁殖多少小流浪吗?
答案是:30万左右。

当城市迫于基数太大的压力去扑杀这些生命时,我们会觉得不人道很残忍,殊不知这个因也是人类种下的······
2、很多人图一时之喜爱,不考虑自身条件就去购买、领养猫狗。像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弃养、准妈妈怀孕后迫于家庭压力弃养、结婚时另一半不喜欢弃养等类似情况屡见不鲜。
甚至我们朋友有一只领养出去的狗狗,退养原因竟然是要搬家,新家养不了,咱也不知道一只吉娃娃般大小的狗狗能占您新家多大空间,反正只要她不想养了,什么借口都能给你找到。可怜了我们这只小狗,被退养后感觉一夜之间变老,嘴巴都生出了许多白毛,也不复往日的欢脱,眼神也变得哀伤了······

孟孟和解征哥哥
这样的人,等又心血来潮再去别的地方领养呢?其他机构不知道她以前退养过,通过基本审核还会给她领养。当时小编就想如果全国的猫咪狗狗领养机构都有一个平台,可以把“不成熟领养人”汇总起来供各个机构参考,也就能避免更多这种“随心退养”了。
退养虽不及弃养恶劣,但在我们来看都是对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
3、家养的动物,大部分失去了独立生存能力,弃养=死亡!
ta们甚至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吃的,也可能找不到遮风避雨的地方,这样的环境下一场大雨就可能会导致ta们生病或者死亡。ta们不知道是铲屎官故意遗弃了ta们,还以为是自己贪玩找不到回家的路,ta们会一直寻找、等待······

因为对人类有着绝对的信任,丝毫没有警惕。对于猫贩子、狗贩子来说也是天赐良机,捉住ta们不费吹灰之力。最后被贩卖、运输、宰杀······
其实,在弃养动物追责方面,上海市在去年就做出了处罚先例。
去年8月份上海一男子搬家时发现养了十几年的宠物狗年事已高,遂将它遗弃……最终导致这条狗疑似被车辆撞击受伤、骨盆骨折。

浦东警方根据养犬登记信息找到了这名被遗弃犬只的主人,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但是被吴某遗弃的这只狗因年老多病在宠物医院死亡。

生命是平等的,只有更多人为弱者发声,TA们的基本权益才会随着社会进步得到更多的保障。所以我们力挺#将遗弃家养动物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一只藏獒妹妹的救助经历(上):你根本无法想象眼前的画面....
当代文明社会,
请严格用“文明”要求自己。
养猫狗前谨慎考虑,
一但托付,终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