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15年的女儿非亲生!男子怒告前妻赔37万,前妻:我也是受害者

太受伤!!!年近半百,意外发现养了15年的女儿竟不是亲生的。温州48岁男子姜某(化姓)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独自抚养女儿,却意外发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怒告前妻索赔37万,结果女儿患上重度抑郁,做不成亲子鉴定?案情回顾温州48岁男子姜某与妻子徐某感情不和离婚,女儿姜小小(化名)13岁时被判给父亲姜某抚养。2年后,姜某拿着女儿的毛发做亲子鉴定,结果发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姜某一纸诉讼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女儿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7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这起案件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5年4月,温州男子姜某与妻子徐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姜某抚养,儿女抚养费由姜某承担。2017年6月20日,姜某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与女儿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进行了DNA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了姜某为女儿姜小小(化名)的生物学父亲。2017年农历年底,徐某将女儿带回自行抚养。随后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徐某支付抚养费32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计37万元。2020年5月,在诉讼期间,双方申请重新确认姜某与女儿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进行亲子鉴定,但姜小小(化名)患上重度抑郁、重度焦虑的混合性焦虑和抑郁障碍,母亲徐某与其沟通交流,希望其配合,但其本人仍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事情一出,有网友觉得没必要说穿,十几年了,当亲生一样的,生亲不如养亲。也有网友认为,抚养15年不是钱能还清的,必须加倍返还。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却被告知并非自己亲生,这事放在谁的身上都会觉得难以接受。本期说法请到广州云普法团队成员翟春歌律师,以情景演绎的方式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本案件。男主持:呵,反正我拿了孩子毛发做了鉴定,我不能白养,37万损失费你必须赔!女主持:你那个是无效的,谁知道你拿了谁的头发!翟律师:是的,必须司法鉴定中心认可,必须孩子在场,当场取样才能被认可!否则就是私下鉴定,无司法效力。女主持:女儿现在拒绝做,你是怎么都鉴定不了!翟律师:那倒不是,如果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提供了必要证据予以证明,而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躲是躲不过的,你和女儿为什么不愿意做呢?女主持:其实我也是受害者,我舍不得这个家...发生这样的乌龙事情后,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的请求,法院能否支持?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为,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徐某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做司法鉴定,姜某也同意,姜小小(化名)对亲子鉴定不予配合,应视为拒绝做亲子鉴定。故应认定姜某已经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徐某未能提供反驳证据,依法推定姜某与姜小小(化名)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徐某返还给姜某为抚养女儿支付的子女抚养费1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合计15万元;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姜小小(化名)却始终不愿配合亲子鉴定,法院判定在二审举证期限内,双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三种情况:第一是亲生子女,第二是养子女,第三是继子女。本案中当事人和女儿的关系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故姜某对姜小小无法定抚养义务,抚养费应当返还。虽然在官司上,是姜某取得了胜利,但是纵观整个事件,却没有一方是获利方,深受其害的,就是无辜的孩子。在普法君看来,夫妻间应当秉承忠诚信任、互相尊重的原则,正确对待爱情和生命,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家庭,否则将有可能换来可怕的婚姻苦果,让孩子成为失败婚姻的承受者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对此,你怎么看?《说法》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普法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近日推出“民法典”系列特别专题,各位网友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咨询,点击“广州司法问律师”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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