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书有益)李逵:江湖那么大,我却不是英雄

这酒不好喝!

一杯下肚后,李逵就后悔了。他提示宋江:“大哥,这酒过期了啊,味道不正,麻烦另外换一杯。”

宋江摇摇头:“黑牛老弟,这酒只有一杯,再也没有了。以后也不会有了。”

李逵懵圈中:“以后都没有了?大哥几个意思?”

“一个意思。”宋江回答说,“这酒我也喝了一杯,味道确实不正,因为这是毒酒。发作时间慢,不是很痛苦,但是无药可救。还有时间准备,你回去后,慢慢等死,不要焦。”

原本以为李逵会当场发飙,其实,并没有。他想了一下,对宋江说:“大哥让我做的事情,总是有理由的。大哥让我喝的酒,喝了总对。我在生跟着大哥操社会,死了也跟着大哥混地府。这人生,我认了。”

回到润州,毒性发作,李逵知道这个酒确实没有掺假水,于是把身边工作人员叫来,安排后事:“我挂了之后,你们一定帮忙,把我送到楚州南门外蓼儿洼,跟我大哥一堆埋葬。千万不要忘了,要不然,砍死你!”

于是,这个曾经在梁山排位第二十二的班子成员,排名第五的梁山步军头领,在接受招安后被封为镇江润州都统制的黑旋风李逵,挂了。

从此以后,江湖上,只剩下李逵的传说。

李逵的老家,在沂州沂水县百丈村,典型的困苦之家,典型的贫下中农。

因为曾经打死了人,畏罪潜逃,流落在江州。结果遇到朝廷大赦天下,通缉令失效后,就乘机混进了体制内,当上了看守所副所长。工作总是要有的,混碗饭吃。

江湖上说起李逵,大家对他的印象是:“人是个好人,性子耿直,就是脾气不好”。

当然,这是皮面上的话,真实想说的其实是:“那个土贼,长得黢黑,没得素质,不讲原则,毫无底线。”当然,只是不敢明确表达出来,怕遭整。

大街上,随时看见李逵,腰持两把板斧,稍不如意,便“你个鸟人”什么的骂一通,然后举拳就打,抡斧子就砍,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据说,连县长的儿子遇到他,都要绕着走。

虽然他也说:“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实际上他打的人多了,从来不和谁商量。

李逵有个好兄弟,鲁智深,虽然也是粗鲁,但做事情有原则,从来不滥杀无辜,十分讲道理。

李逵却不一样,不管该杀的、不该杀的,杀到兴头上谁也不管,统统抡斧就砍。如果在梁山好汉中,以杀人多少排个序,李逵多半要拿个冠军。

还好,李逵的时代,是在已经进入灭亡倒计时的大宋末期,皇上昏庸、朝廷腐败、奸党横行、社会混乱。

社会已经烂了。在这个故事背景下,杀人作乱,横着走,竟然没人理他。

从来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对他说:“年轻人,要文明,不要说粗话,不要动粗。大家要讲道理……”从来没有。

施先生在第三十八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斗浪里白跳》中,对李逵的出场,进行了一次神仙描写。

李逵用宋江给的十两银子去赌博,输了钱后,觉得不爽,反向人讨要,还把人打了。

书中是这样叙述的:“李逵把布衫执起在前面,口里喝道:你们还我也不还?’小张乙道:“李大哥,你闲常最赌的真,今日如何怎么没出豁,李逵也不答应他,便就地下携了银子,又抢了别人赌的十来两银子,都搂在布衫兜里”。“小张乙急待向前夺时,被李一指一跤。十二三个赌博的一齐上,要夺那银子,被李逵指东打西,指南打北。李逵把这伙人打得没地躲处,便出到门前”。

李逵和宋江、戴宗一起喝酒,没有鲜鱼,觉得少了一道硬菜。李逵建议说:“我去搞点鱼来,船上打鱼的,不敢不与我。”到了江边,“李逵见他众人不敢拿鱼,便跳上一只船去,渔人那里拦得住”。

“李逵又跳过那边船上去拔那竹篙。那七八十渔人都奔上船,把竹篙来打李逵。李逵大怒,焦躁起来,便脱下布衫,里面单系着一条棋子布手巾儿,见那乱竹篙打来,两只手一架,早抢了五六条捡手里,一似扭葱般都扭断了。渔人看见,尽吃一惊,却都解了缆,把船撑开去了。李逵忿怒,赤条条地拿两截折竹篙,上岸来赶打行贩,都乱纷纷地挑了担走”。

这多耿直,强要人家东西,不付钱,还要动手打人。换到任何一个法治社会,李逵这种,都是扫黑除恶的重点对象。

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规矩,如同做游戏,一旦不讲规矩,一切就乱了套。李逵却不管这些,他输了钱,念叨着“这银子是我找人借的,咋能输给你。”在他的眼睛里面,道理很简单,赢了就拿,输了就要。不给?捶你!

这就是李逵,完全的土匪习气,强盗逻辑。只要我的拳头够硬,什么规则、道理、秩序,都是个“鸟”!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其实不少。

当然,这些不良行为在李逵身上,还只是“小儿科”,不过就是强取豪夺而已,不惹他就是,对他人的危害不算太大。

而对于李逵而言,更恶劣的是“滥杀无辜”,为了满足自己的“杀人快感”,根本不把别人的生命放在眼里。

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白龙庙英雄小聚义》中,在江州法场上“只见那人丛里那个黑大汉,抡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晁盖等却不认得,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

“那汉那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晁盖便叫背着宋江、戴宗的两个小喽啰,只顾跟着那黑大汉走。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这黑大汉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晁盖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那汉哪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当时的晁盖还是梁山大哥,看见李逵杀得过分了,拿着武器去阻止他:“和围观群众没有关系,你特么不要乱杀了!”结果阻止无效,大哥的话如同一阵风。可怜那些跑不赢的百姓,哪遭得住李逵的板斧。

第五十回《吴学究双用连环计,宋公明三打祝家庄》中:“且说李逵正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

“只见黑旋风一身血污,腰里插着两把板斧,直到宋江面前唱个大诺,说道:“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

当宋江问他捉住几个活的时,李逵答道:“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

杀得倒是爽,但你考虑扈太公一家的感受没?

扈太公一家说,我踏马的感谢你八辈祖宗啊!

要说杀成年人,也还算稍微说得过去。但更为令人发指的是,李逵还杀死了沧州知府小衙内,那是一个四岁的小男孩。

第五十一回《插翅虎枷打白秀英,美髯公误失小衡内》中,朱仝领着知府四岁的儿子“转出府街内前来,往地藏寺里去看点放河灯”。雷横、吴用劝说朱仝入伙之际,李逵却抱走了爬在栏杆上玩要的小衙内,并残忍地杀了这个年仅四岁的小男孩。

“朱全便把手去扶时,只见头劈做两半个,已死在那里”。

李逵此举算啥呢?算是好汉所为吗?

所谓英雄好汉,应当是扶危济困、除暴安良。一个四岁的小男孩,正处于受保护的年龄,属于未成年人。这么小的孩子,有什么罪过呢?李逵却举起斧子,把他杀了,并残忍地把小孩的头劈成了两半。

面对这么小的孩子,“黑旋风”竟然能够下得了手,而且对此满不在乎:“被我拿些麻药,抹在口里,直驮出城来,如今睡在林子里。”

在“悬旋风”看来,杀人算个“鸟”,根本不是啥事。人的尊严、生命的价值,在李逵的心里,全没有概念。只要自己高兴,自己愿意,无论男女,不管老幼,他都敢杀,都能杀。

这特么的,完全是土匪。

李逵的匪气,梁山好汉许多人身上都有,只是“黑旋风”表现得最为彻底,最为明显。

这种匪气,源于其内心深处的那种“丛林法则”:我厉害,我强大,我想怎样便怎样,谁能奈我其何?

我不信你敢把我啃了。我就横着走了,来啊,咬我啊……

但是,作为一个杀人狂魔,他却服一个人,那就是宋江。

大凡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普遍没有自己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最容易沦为奴才。因为他必须在心理上有所依靠,有所攀附。

而且他依靠、攀附的对象,往往都是在某一方面要强于自己、高于自己的人。李逵的奴性便表现在宋江面前。

李逵在宋江面前的奴性,从第一次见面,就暴露了出来。

第三十八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斗浪里白跳》中写到了李逵和宋江见面时的情景。

“李逵看着宋江问戴宗:“哥哥,这黑汉子是谁?”戴宗介绍道:'我且与你说知,这位仁兄,便是闲常你要去投奔他的义士哥哥。’李逵道:“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

戴宗喝道:“滚犊子的!你尽然敢这样叫大哥,不晓得高低。还不马上拜见,要我捶你啊?”李逵道:“如果真个是宋公明,我便下拜。若是闲人,我却拜个铲铲!’

当得知眼前正是宋江时,“李逵拍手叫道:'我那爷,你可不早说些个,也教铁牛欢喜!’扑翻身躯便拜”。

不难看出,李逵早就晓得宋江在江湖上的名气,也早就有投奔宋江的意思。当得知眼前之人即是久闻大名的宋公明,黑旋风好像久旱逢甘霖,岂能不喜不自胜?

两个人见面时,李逵的言行相当有意味,“若真个是宋公明,我便下拜”,“我那爷,你可不早说些个,也教铁牛欢喜!”以及“扑翻身躯便拜”。李逵的渴盼及欣喜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李逵的“扑翻身躯”一拜,便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宋江放在了“主人”的位置上。

老大,你叫我做啥,都愿意。

那么屌的李逵,为啥甘愿认宋江为主(老大),自己主动当奴或仆(小弟)呢?

官场有官场的规则,江湖也有江湖的体系,江湖人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一般都是强者为尊,因为在一个秩序混乱、有法不依的社会,占有强壮、暴力资源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在江湖上的位置。

宋江在江湖上早已经声名远播,无疑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对于李逵来说,闻宋江之名已久,且有投弃之意,必定认为宋江是强于自己的。或者说,李逵是拜于宋江的盛名之下的。

最直接的第一次接触,李逵见面就向宋江借钱打牌,宋江也不含糊,出手就是十两银子,差不多出手就是人民币一万多元。

就是这十两银子,让李逵觉得,宋江这大哥,确实耿直。

不管怎么说,宋江和李逵名义上是以兄弟相称,实际上李逵做的,并不是宋江的小弟,而是宋江的奴仆。

这一点,不管从李逵的语言还是行为上。都能体现出来。

曾经,宋江被关押在牢房,戴宗要去东京,叮嘱李逵千万不要贪酒“失误了哥哥饭食”。李逵说道:“兄弟从今日就断了酒,待你回来却开。早晚只在牢里服侍哥哥,有何不可!”

戴宗走后,贪杯的“黑旋风”果然“真个不吃酒,早晚只在牢里服侍宋江,寸步不离”。

梁山泊英雄排完座次,非著名歌星铁叫子乐和演唱的那一首表达招安志愿的《满江红》,把李逵果断惹毛了。他竟然一脚踢翻了桌子,宋江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大怒喝令要斩李逵。

当行刑小校请李逵“接受砍脑壳处罚”时,李连说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怒,剐我也不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二天又说道:“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罢。”

李逵是宋江的奴仆,表现出来的顺从,是一种无条件、无原则的顺从。

对于宋江的招安路线,李逵是持反对态度的。他的理想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受了招安,必须要受朝廷的管制,体制内规矩多,无法像在梁山那样逍遥自在。

但是,宋江坚持招安进了朝廷,他也跟着进了朝廷。宋江征方腊回朝接受封赏,他仍然跟着宋江受了封赏,还做了个“润州都统制”。

其实,武松和鲁智深也是反对招安的。虽然随众进了朝廷,但在征方腊后,却各自有了选择。鲁智深坐化便不多说,武松则看透了朝廷的腐败,不愿进京,中途就和宋江分了手,由“假行者”做了“真行者”,果断出家去了。

“黑旋风”李逵却是死心塌地,直到死都毫无怨言,毫不后悔。

第一百二十回《宋公明神聚蓼儿洼,徽宗帝梦游梁山泊》中,宋江喝了药酒后,叹道:“我自幼学儒,长而通史,不幸失身于罪人,并不曾行半点异心之事。今日天子轻听谗佞,赐我药酒,得罪何事。我死不争,只有李逵现在润州都统制,他若同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啸聚山林,把我等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只除是如此行方可。”

宋江知道李逵对自己的忠诚,担心自己死后李逵必然搞事情,再反朝廷,于是连夜派人把李逵召到楚州,表明心迹:“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我死之后,恐怕你造反,坏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义之名。因此,请将你来,相见一面。昨日酒中,已与了你慢药服了,回至润州必死。”

梁山好汉中,还有不少人受封为官,为啥宋江单单怕李逵造反呢?

其实,他就虚火两点:一是李逵的火炮儿性格,二是李逵的忠心。

性格太耿直只不多说。尤其是这第二点,最为重要。宋江自然把李逵看得很清楚,很透彻,料定李逵必然要和害自己的人拼命。所以,他只有让李逵也陪自己同赴黄泉,才能瞑目。

有没有照顾李逵的感受?宋江并没有。

宋江先偷偷让李逵喝了毒酒,后才告诉李逵。知道情况后,李逵对这个结束自己性命的主人,一没恼恨,二没发火,更没有“跳将起来”,只是流着眼泪说:“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

回到润州,临死的时候对从人说:“我死了,可千万将我灵柩去楚州南门外蓼儿洼和哥哥一处埋葬。”

作为英雄,不仅应当具有英雄的行为、英雄的壮举,还应当具有一定的血性和信念,更应当具有独立的人格。

梁山之上,真正称得上英雄的,林冲算一个,鲁智深算一个。其他的所有好汉,或多或少都与“英雄”这个称号有着差距,有的甚至根本不沾边。

运气不错,李逵在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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