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的诘问 | 韩乾昌
晴雯死前是不甘的。她的不甘在于至死不明白自己究竟犯了何罪。她搞不懂为什么啥都没做的反而比啥都做了的还该死。她后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她问了宝玉十万个为什么。
但她等不到回答的。等不到回答的晴雯做了芙蓉花神;睡在花丛里,再不必承受人间之苦。
让她睡吧,睡梦里还可以呼唤她的娘亲。
但我们要替她问一句。
这样,不如卖个关子——
先问一句与晴雯无关的问题:
为什么我们说花是美的?
或可说美在其大小不同、颜色各异;或迎春吐蕊,或逐雪缤纷;观之姹紫嫣红而悦其千姿百态。美在其有个性差异。个性是审美的前提,差异是个性的基础。由个性而共性,则是对美的进一步提炼。美成为一种价值。共性美的价值正在对个性美的尊重;个性美集合于共性美,却并不以损害其自身价值为前提。
当我们说到花的美,是表达笼统理念;只有当我们赞美某种具体的花时,才是对那花价值的确认。而对其价值的确认则彰显了那花的存在。
推花及人。
人如何确认自己的存在?
或问:我是谁?
我是谁?我是张三嘛。
然审察之下发现,“张三”不过是“我”的一个代号,当剔除代号,我又是谁?
搜索枯肠发觉,得来回答是有关人的普遍概念。即我之于生物学、社会学、哲学或伦理学等方面定义,却仍无法确认“我”的实在。
回答“我”是谁时,却回答了“人”是谁。
我们发现,自己被“人”的概念淹没了。
现在,要证明自己存在,就得把自己从人群中领回来。
就需要重新审视自我——
我之为我,正在我之与众不同;确切的我源于鲜活的生命情感体验,即源于对自身价值的体认。
我的价值独有,才不致使个体之我淹没于群体之中。
通俗而言,活着,要活出自己;活成面目相似无异于基因复制的载体。
但现实往往是:人随着年龄增长把自己丢了。于是生命没有了归属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政治因素,有个人因素。社会政治因素方面情况复杂,再说;就个体因素而言,磨灭个性是求安全的心理诉求导致,即人只有按着大众的面目来塑造自己,才有更多生存下去的可能。基于生物生存逻辑,物种个体特征与群体特征更近似者更容易被群体接纳。这解释了人类父母因何更偏溺于跟自己外貌或性情更相似的子女。基于这个逻辑,个体淹没于群体而个性消磨于共性,有天然基础。于是我们看到,人在生命初始阶段个性鲜明而后渐愈趋同,乃至部分人最终完全丧失个体意识,根本上是生存模式需要。当然,除此外,还有社会选择的结果。
就是说出于社会政治需要,人为干预成为社会管理手段之一,相似面目的人显然更利于统治。
而在特定社会形态下,当过分强调集体却不主张个体,则具备个体鲜明特征者被视为异类就不足为怪。甚至时而沦为集体牺牲品,其个性成为原罪。
但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是对个体价值的肯定与对个性解放的尊重。
这就需要重建生命个体意识。
而个体生命意识的重建,需要自我审视与自我反省。
要进行生命的自我审视与反省,须具备承认个体差异的勇气,即尊重且接纳自己的个性,同时尊重与接纳他人的个性。
这种反省观照里,就产生了尊重。尊重之下便产生敬畏之心,即对生命不同姿态有了理解,进而包容。包容涵养爱;爱的基本特征在共情能力与同理心,于是确认了人类普遍价值。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自我的觉醒,没有自我的觉醒。便没有自我价值的确认。
现在,我们可以把酣睡的芙蓉花神晴雯唤醒了。
当晴雯向我们走来,其已历经一场生离死别的幻梦;如今梦醒,向我们提供一个全新视角。由这个视角观照,体悟晴雯形象的塑造之于曹雪芹对于个体生命意识觉醒的探索与肯定。
向来晴雯被作为“反抗者”的面目出现,而以所谓“反封建”为名加以比附。但实际上由对文本的尊重来看,晴雯当不起这样的大任。非但晴雯,就是作者曹雪芹亦当不起如此重托。任何时代人物必有时代烙印加诸彼身。固然曹雪芹由于个人丰富阅历及其独特生命体验、而有超越常人的思想领悟,具备立足当代审视当代、继而观照未来的意愿与能力,但这种意愿仍是朴素的,其能力仍是受到局限的。对此我们既庶无期待亦难以苛求,如我们无法要求一个地球人揪住自己头发飞向太空;其仰望星空就足以使人崇敬。
作为仰望文学星空的《红楼梦》,唯有回归文本,庶几更向作者本旨更近一步,才有助于看清塑造晴雯形象的意义。
我们发现,晴雯之可贵正在其个体生命意识的朦胧觉醒。而这觉醒以她维护自己的独特个性为表征。当然这种觉醒常常是非自觉的,甚而更多是无意识的。晴雯的坚持做自己,是对自我价值的荒蛮体认。这就已经不同于把自己生命价值完全托付于外的袭人。袭人活着的最大动力在于谋取一个与之身家匹配的位置,做个太平姨娘即她的人生理想,她的行为准则与职业道德以此建立。这固然无法否认其生命内里涵养的温顺善良等美好品性,然根本上袭人的自我实现基于外界确认。
但晴雯不同。她是要活出自己的。她不全囿于自己是“丫头”的局限。尽管这种自我实现因其懵懂而必然蒙昧。她暴碳般的性情,正为其生命的本真提供某种庇护,同时,也成为压倒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由此我们发现,晴雯的生命缺乏一种自觉的反省意识。
就是说,他朦胧感到有一个“我”住在自己心里,却没法拿镜子照见。于是其言语与行为便自在自我而一派烂漫天真。
未加自我审视的烂漫天真,生命能量若野马狂奔,若脱却强力庇护,往往多绚烂即多惨烈。
林黛玉的天真,是诗书加持并对自我生命之于天地而观照后的返璞归真。林黛玉时而小性时而刻薄,但大体不差,有自我原则与社会规矩的调适,否则也不会时时留意、处处小心。这是自我觉醒而对生命有反省的体现。
林黛玉当然真性情。
但林黛玉的真性情,是不以损害他人为前提的灿烂绽放;偶尔误伤,亦属无心。
晴雯的“真性情”固然亦有可爱一面,却因缺乏反省而容易走向自我放纵。
这是晴雯生命之殇;因其天赋异禀而陨于小人之口才更使人倍加感伤。
说到此,有必要提及可能影响曹雪芹文学创作与哲学思考的源流问题。即肇于晚明时期李贽等人所倡导“真性情”对于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颠覆。囿于时代,固然体现出进步一面,却终归朴素,因而也容易矫枉过正。
回到红楼。曹雪芹基于对李贽学说中“真性情”的发扬、即对人文主义的认定虽处于萌芽阶段,但就促进人的自我觉醒仍有不可估量的意义。体现在晴雯身上,就是为谁活着的问题。为自己活的人,必定注重个人生命体验。于是我们看到晴雯的撕扇子这一举动,看似暴殄天物,实则是她对个人生命体验的尊重。潜意识里,这是把自己当人看。把自己当奴才者自觉是主子的消遣,而绝不会想到自己也可以有消遣的权利。就此而言,作为曹雪芹代言的贾宝玉,以实际行动配合了晴雯,便是对她敢于为人的首肯。当然,这远未上升到所谓反封建反礼教或人性解放的高度,但却是曹雪芹朴素人文价值观的体现。这已然非常了不起。虽则同时期西方已经有了成熟的“人本”观念,但较所谓睁眼看世界第一人的魏源早了近百年。
晴雯心中朦胧的“我”,为其生命赋予了属于自己独有的价值,这价值的体现就在对自我个性的尊重,而当其自尊受到损害时仍不妥协,则尤为难得。
反观袭人,当被宝玉踢了窝心脚以后把向来“争荣夸耀”的心灰下去了。其痛苦即其对依附于人的价值感的幻灭。
对于晴雯,当然不必拔高;但其所谓缺点亦无法一概予以批判;看到其刺人一面的同时,还要看到她可爱的一面。
归其根本,导致晴雯之死的,不过因她与众不同而已。不同处在她的掐尖要强、她的比别人漂亮。无非是个性鲜明罢了。至于她跟袭人等的冲突,无伤大雅。当有大观园这个理想国提供庇护,有贾宝玉之手捂着,尽可撒其野而显其妖娆,但在恪守传统礼教的王夫人眼里,便是“狐狸精”无疑了。
而王夫人是最容不得个性的;她自己就是个“闷嘴葫芦”。
更在于作为封建道统的代言人,打压“狐媚魇道”不啻维护道统秩序;况对方还是个奴才。
而她对晴雯美貌的过度反应,则体现人性里某些幽微处。
即便如此,对王夫人的指责仍感无力。当生命尚未觉醒,当人的价值不得确认,当个体淹没于集体,而一旦形成全社会的无意识,及这种无意识下、强权对于弱者的损害成为自觉,则晴雯之死即必然。
不死于王夫人,仍要死于李夫人。
晴雯死去。晴雯不甘。
晴雯的不甘,要在百年后才照见——
花的美在其个性、在千姿百态;而一个健康的社会人文生态必然呈现多样性。所谓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正在各美其美、美美与共。这种价值不得确认,当个性成为原罪,当美貌致人死地,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晴雯的泣血诘问,宝玉给不了答案;曹公亦以留白。但不回答更好,今天及以后这样的诘问还可以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