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日本治疗的介绍
骨癌是恶性骨肿瘤的总称,大体上分为2种。一种是骨自身原发性,另一种是身体其余部分生成的恶性肿瘤转移到骨上生成的继发性骨恶性肿瘤。
主要治疗方法主要以外科手术治疗、放射线治疗、化学疗法为主。外科手术、放射线疗法针对局部,化学疗法是全身疗法。原发性骨肿瘤的治疗以外科疗法为主,而继发性骨肿瘤需做全身治疗。除去以上治疗方法外,还有激活患者的抗肿瘤免疫的免疫疗法,但近年来多次实践表明免疫疗法对原发性恶性肿瘤收效甚微。
? 手术疗法
恶性骨肿瘤手术治疗的目的,一是完全切除肿瘤,二是切除后骨和关节的重建以及恢复支撑功能。
但针对恶性骨肿瘤的手术易复发,患病部位难以保全,转移后有生命危险,故而针对安全地切除恶性骨肿瘤不使其复发,以日本整形外科协会为中心制定了恶性软骨肿瘤切除标准。以国立癌症研究中心为首,完善了专门的诊疗设施,施行广泛切除的标准,依照此切除标准,原发性恶性骨肿瘤的局部复发率可以控制在10%以下。
下面是国立癌症研究中心罕见癌症中心关于骨肿瘤手术的详细介绍。
手术室肿瘤基本的治疗方法,依据患病的种类使用抗癌剂和放射性治疗。为使手术不残留癌细胞,需连同肿瘤周围包裹的组织一同切除。国立癌症研究中心可以保存超过90%以上四肢骨肿瘤患者的肢体,但根据不同症状切除肿瘤时也可能不得不切除的重要的神经和血管。在可能保存肢体时,会充分利用人工关节和自身剩余的骨重新构筑肢体功能。在确诊骨肿瘤或尤因肿瘤时,手术包含手术前后的必须的化疗,
总疗程在半年到1年左右。
大腿骨原位骨肿瘤人工关节患肢保存手术
使用冻结处理骨的关节保存手术
自身腓骨移植关节保存手术
为防止恶性肿瘤复发,手术后需定期到医院复查。如果是少年儿童的话,成长发育后有可能需要再次手术。再者抗癌剂的副作用有导致白血病等二次癌症的风险,需定期到医院复查。本中心区分手术10年后便无需复查,但10年后肿瘤仍有转移或复发的可能,故应患者的希望一年一次定期复查。
一般癌症在存活5年后转移的几率将大大降低。普通骨肿瘤首先考虑的治疗方式是使用抗癌剂为主。对于初诊时就有转移迹象的肿瘤(尤因肿瘤),开始便需引入化疗和抗癌剂进行治疗。不同患者的治疗方案存在很大差异,同主治医生面对面的交流非常重要。
? 放射线疗法
放射性治疗是用放射性照射肿瘤对局部癌细胞进行杀灭的治疗方法。普通的放射线治疗对原发恶性肿瘤治疗效果一般,多用于骨肉瘤等肿瘤体积大和由于肿瘤生长位置而无法大范围切除的患者,或者作为手术前后的辅助治疗。针对尤因肉瘤等放射性治疗效果较好的恶性肿瘤和脊椎、盆骨等难以手术的肿瘤等作为手术的替代,多选择对局部进行放射线治疗。
国立癌症研究中心东医院1998年首次把阳粒子加速器治疗装置用于对颅骨、头颈部、肺、前列腺等癌症的治疗,在2001年的取得高度先进医疗的称号。治疗费用约288万3000日元。除国立癌症研究中心东医院以外,国内尚有筑波大学阳子线医用利用研究中心、兵库县粒子线医疗中心、若狭湾能源研究中心、静冈县立静冈癌症中心4个医疗机构从事粒子线的放射性治疗。
特殊的放射线治疗使用重粒子(碳元素)对恶性骨肿瘤治疗效果明显。还有放射线医学综合研究所使用了碳的重粒子线治疗在2003年取得了高度先进医疗的称号。下面就放射线医学综合研究所医院做简单介绍;
是一家以放射线诊疗为基础的研究医院,作为癌症放射线治疗和诊断的专门医院。来源于日本最初的重粒子照射设备「HIMAC」,在1994年开始投入治疗研究,目前国内接受治疗的患者总人数达9766人(2016年2月23日之前)。
总部放射线医学综合研究所(放医研),在重粒子医学领域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走在国际放射线治疗科技的最前沿。
骨肿瘤重粒子放射线治疗4周一个疗程。
(用于癌症治疗的有三个治疗室,治疗时重粒子线可以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照射)
? 化学疗法(抗癌剂)
骨肉瘤和尤因肉瘤,使用抗癌剂即化疗时有效的治疗手段。自从1980年开始导入化疗以来,原发性恶性骨肿瘤的治疗效果大幅改善。现在,针对原发性恶性骨肿瘤有效的药剂有ADR、IFO、CDDP、MTX、VCR、Act-D、CPM、VP-16等,对应不同组织类型的肿瘤,使用不同的药剂组合。多数抗癌剂原则上才有静脉注射的方式投入人体。
因为每次使用抗癌剂后的副作用(恶心、呕吐、骨髓抑制、内脏损害等)需要一段恢复时间,故而原发性恶性肿瘤的化疗大多间隔3周左右。历来化疗都是副作用非常大的一种治疗方法,最近为减轻患者的痛苦,正在积极开发新的药剂和寻找缓和副作用的方法。
目前,骨肉瘤、尤因肉瘤等原发性肿瘤患者在实施外科手术前,大多在数月间实施数次化疗,称术前化学疗法。术前化学疗法的目的之一是使肿瘤缩小,保障手术安全。目的之二是杀灭微小的转移病灶。约半数的患者经过术前化学疗法杀灭了大部分的肿瘤之后,对原发病灶安全的实施了手术。另一方面,遗憾的是也有化学疗法的效果不但没有缩小病灶,反而在化疗期间肿瘤有所变大的患者。
原发病灶实施手术后,一般会在数月间实施数次化疗。这种术后化疗法,旨在杀灭微小的转移病灶,防止癌细胞转移。
采用术前化学疗法—原发病灶外科疗法—术后化学疗法这种连续的治疗程序,可以改善骨肉瘤和尤因肉瘤的治疗效果。以国立癌症研究中心接诊的未转移四肢骨肿瘤患者为例,1980年代5年内的存活率为30%,2000年以后5年内的存活率就达到了70%以上,手足得以保存的患者占90%以上。
另一方面对于原发性恶性骨肿瘤患者来说,化学疗法以缩小病灶,延缓疾病发作为目的。收到患者年龄、身体状况和病灶分布状态的制约,化疗的方法和次数不能一概而论,应从疗效和危险性两方面考虑,选择最恰当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