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假死,判刑入狱。

邓小姐欠债300万元无力偿还,面对债主逼债生不如死,为了摆脱困境,邓小姐想到以假死的方式逃避债务,经过协商,在父母,男朋友的配合下,邓小姐“跳河自杀”,父母感觉女儿已经走投无路,假死总比真死好,配合女儿和男朋友共同演出了女儿自杀的丑剧,父母为女儿办理了土葬,买了棺材,一切按程序办理,并且注销了户籍,后来邓小姐继续以他人名义藏匿,“死而复生”最终败露,欠债是民事纠纷,不触犯刑法,邓小姐以假死逃避债务,则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父母及男朋友因包庇罪也获刑。邓小姐骗取的钱都用于还债,赌博及个人消费,自己没有收入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好逸恶劳,超前消费,不可饶恕,邓小姐付出失去13年自由的代价,自作自受,罚当其罪,手莫伸,伸必抓,一时享乐,一生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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