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攻城取胜,为何还要屠城?看似毫无人性,实则是因为理性

绪论

在封建时代,每一个将军的成长,往往都伴随着尸山血海,这就是所谓的“一将成名万骨枯”。也许史书上描述的都是他们的荣耀和战绩,但在他们背后却有许多战士和百姓的牺牲。从秦朝到清朝,那些将军的每一项战功都是建立在敌人的人头之上。

每一次进攻城池时,很多将军不但要屠杀敌人,还要屠杀百姓。随城随旗变换,带来的全是底层老百姓的哀号。但是老百姓没得任何选择,只有在城池被占领时,高举欢迎占领军的旗帜。

当遇上仁德将军时,百姓还能短暂地渡过攻城阵痛期,战争结束后,将迅速进入和平状态。但是,一旦遇到了一些没有人性的癫狂之士,便会陷入巨大的危险之中,老百姓不仅要承受攻城掠地所带来的痛苦,还要面对城破后的杀戮。

明代常遇春就是这类狂人中的典型,他每次攻入城内,就想屠城,这种冲动即使朱元璋也无法遏制。就连面对顺民,常遇春也只会用两个字来对付。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这篇文章就来分析这个残酷的历史。

常遇春屠城

历史上常遇春屠城的记载甚多,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其中三次可看出这位将军的残忍和嗜血。

先有一个例子,杀人挑衅。公元1359年,常遇春率领军队在九华山与陈友谅对峙,常遇春大败,并将敌人俘虏。常遇春因此而受到赞扬,但遗憾的是,他很快把这种行为变成了罪恶。

手无寸铁的百姓遭到了常遇春的屠杀

对于俘虏的被俘,徐达明确强调,不允许屠杀俘虏,应当取悦人心。而在此之前,朱元璋曾反复叮嘱常遇春,不要随便杀戮俘虏,否则必遭祸害。

不过,常遇春根本不理两位大哥的命令,直接把这四千人活埋。四个活着的生命,就这样淹没在土地里,宛如重现了一次长平惨案,二十万秦军的悲剧。当时人们评价常遇春与白起是同类型的人,与项羽都是“杀星下凡”。

另一种情况,怒杀顺民。公元1367年十月,常遇春率军进攻河南,当时元朝已衰微,再无力抵抗大明军队。于是朱元璋就计划了,很快地占领了土地,进行了新建。

遗憾的是,在常遇春赢得怀庆城之后,一切计划都被打乱了。当城破时,民众迎接常遇春部队,并举牌欢庆,而常遇春的军队则斗志昂扬地准备接受,一切都在欢庆中。

突然间,常遇春哼了一声,只道两个字,便屠城了。于是战士们像虎狼一般冲进百姓群,立即展开了大规模的砍杀,无数百姓乱作一团,却有无数人倒在血泊中。

这次杀戮屠城者甚多,而且清代官员都认为常遇春杀人顺民的心理变态,简直是不可理喻。这也成了常遇春一生的污点。

误解杀人的第三种情况。蓬莱县志中记载,朱元璋曾到山东宜县乞讨,结果遭到当地百姓的刁难,不但得不到食物,而且还遭到毒打和辱骂。朱元璋于是下了毒誓,要将山东宜县的百姓屠尽。

这件事虽过去已久,但朱元璋称帝后,与众人回顾,仍是谈及此事。在群情激愤中,朱元璋居然下令杀戮,命令常遇春去屠城。常遇春的杀人习性听错了命令,把山东宜县听成了山东第一个人。

下一步情况非常惨烈,常遇春带人驻守要道,凡有过犯的立即杀戮,后来又带人展开大规模的捕杀行动,所有活人都死无一生。整个过程中,发生了三次大屠杀,据说数万人因此死亡,还有传说山东几乎没有人。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山东、山西等地的一些人移民过去,只是为了填补屠杀后的空缺。春杀之狠毒可见常有。

屠城之理

常遇春性情凶残,此人在史书上虽有不少问题,但史书上虽有记载:“计其开国功勋,以极言之,遇春居于七八”,但常遇春此人却喜欢杀降。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都有明确的记载。所以有学者认为,常遇春此人或有心理问题,且喜杀生。

这种行为倒并不是不可理解,因为古代战争压力太大,所以,不少人都会因此而有些不正常,常遇春也不免俗气。所以,常遇春听朱元璋下了一道杀令,不是劝谏,而是大肆杀戮,这是很明显的。

多变。有人认为,这是常遇春屠城的主要原因,并对第二起屠城案作了解释。常遇春并不是精神病,也不像清代学者所说的病态。根据史书记载,当时百姓的欢迎牌有两面,一边是对元朝的歌颂,一边是对常遇春军队的歌颂。于是民众反复无常,在摇摆中苟延残喘,这让常玉春感到背叛。

除此之外,正如洪承畴的叛逆逻辑一样,战斗时,穿的是兵,而脱的则是民。为保证不会发生变故,因此,常遇春选择了杀戮,不留后患。

一般而言,这一理由最能解释“常遇春狂妄”,也是对特定时代的特殊回馈,再加上他特殊的嗜好,也并非不可理解。

历史事实的真实性也有学者认为,关于“发狂”的说法,或者可能与清代篡改史料有关。明、清时期的常遇春太过疯狂,民间记载的常遇春也不是人的,即使用军事理论来衡量,常遇春的内心也充满了黑暗。所以有学者对常遇春的狂妄持怀疑态度,甚至怀疑清代学者对其进行篡改。

杀降不详

不管怎样,常遇春最终杀了很多人,不管他是出于好心,还是出于疯狂,他都是那个年代令百姓畏惧的将军。

所以常遇春所做的一切,到底是错的,因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人民,无论是叛军还是救世军,成功之后,最终还是需要人民来发展。依靠这些残酷的手段,即使最后获胜,也只留下一块空地。

两汉三国时期,曹刘二人都特别重视百姓,两人都有过江逃亡的记载,可见连曹刘二人也知道百姓的重要性。但常遇春这个人似乎完全不懂道理,眼中只有战争与胜利,却忽视了民生与建设。

所以常遇春,这个人注定只能当将军,不能当开国大臣。就像主父偃对霍去病的评价一样,这个人刚强过人,实是一件凶器,过刚易折,用之不慎易伤身,所以常遇春最后没有好下场,史书上常遇春最后暴病而亡。

但一般情况下,即使常遇春没有暴病而亡,或者难以逃过朱元璋的制裁,因为开国以来,是要建设人才,而不是像他这样的败类人才,所以常遇春的下场注定不会好,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杀降不祥吧。

结论

远古的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为了取得胜利就必然会展开厮杀,而每一块被争夺的土地也必然会流血,这一点很多人都可以理解。但可以容许战争内部的损失,也不能容许战争外部的损失。战争结束后,任何一个有智慧的人都应该平息民心,恢复生产,但是很多将军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甚至出现了常遇春式的大屠杀。

这种作法,既可以释放战争中人性之恶,又容易使民众与新政权产生隔阂,更重要的是,古代社会人口是最重要的资源,这一作法实在是损人不利己,值得我们借鉴。而古时的陋习,打了一个城后可以抢劫三天,以供军费开支,这种行为也是极其恶劣的。看得出,远古时代的人,无论胜负,都是受害者。还有封建战争的阴暗面,还有将军背后的万骨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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