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疗机构如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口腔诊疗的特殊性决定了牙科治疗过程中病原体的易传播性和传播途径的多样性,也决定了牙科治疗过程中控制感染的重要性和严格性。

2020年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再次给口腔感染控制提出了挑战。截至1月29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711例,现有重症病例1370例,累计死亡病例17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24例,共有疑似病例12167例。不少省份的口腔质控中心或医学会都相应发布了指南或建议。

为了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口腔医疗机构临床诊疗工作,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云南省口腔诊疗机构感染控制规范与考评标准》等制定了《云南省口腔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口腔诊疗工作建议(试行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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