娲皇顶、广生宫碑碣石刻 “七千九百岁矣”考证

7900岁!涉县娲皇宫到底有多少年历史?两处碑刻这样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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娲皇顶、广生宫碑碣石刻

“七千九百岁矣”考证
张海旺
涉县娲皇宫建筑群中,有两处这样的碑碣石刻文字:“……(广生宫……溯其始,大约与娲皇顶相继而起。)由《县志》考之,自汉迄今,七千九百岁矣。”
这样的表述,并不意味着,自汉迄今,真的是7900年(道光十四年即1834年为截止时间点)了,更不足以证明,女娲作为一个氏族首领恰好生活在距今8000年前后,同时,也不能够因此简单地否定“娲皇宫始建于北齐”“北魏”“后唐”“明代”等诸说。
因为,该表述,在字面上是自相矛盾的(前206年立汉立县,至道光十四年即1834年,是近2040年前汉初盛行黄老学说时期,与1900年前即汉宣帝时期相近,不是7900岁),以严谨的学术态度面对该问题,任何简单的论断都是难以服众的。
笔者在2009年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百思而不得其解。
八年过去了(2017牟撰此文),笔者发现,包括笔者在内的诸多文史爱好人士均囿于普通现代人的学养和知识结构以及思维方式,陷入盲从或怀疑而不能自我求证的怪圈,既不能对自已的观点证实又不能证伪,困惑得不行。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思考从而解证这一公案问题呢?!首先,应该明确,逻辑的起点在历史的起点。
我们不能以个人朴素的学养根基和惯常性思维去框定古人的言行及思维方式。
不然,确定会陷入无谓的自我困扰!
其次,我们要谨慎地去扒梳各种信息,寻找该问题的历史起点,设身处地地去“穿越”时空,到古人的“当时当地”,运用人家古人的思想观念和思维路径切入待证问题。
具体说,我们应依次进行以下几步思维演练,试求问题的答案:
第一,娲皇宫建筑群所在区域,是以道家、道教文化符号为主表征,以道家、道教文化为主体、内核和精髓的,从根夲上说,这里是娲皇道场,只是在某个时期,佛家和佛教文化曾经鼎盛一时,从而使该道家道场更多地融入了佛教、儒家乃至民间信仰的诸多因素,使该道场体现出中华传统文化的包容性、融合(和)性,其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广衍,整体给人以厚重感。
现下,大家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娲皇宫始建于北齐”。
笔者对此观点,持保留态度。
笔者认为,高洋建离宫别馆,主要出于政治目的和奢性要求,因崇佛而使宫馆带有绝对多的佛家文化因素,比如壁经镌刻,但这并不意味着“娲皇宫”肇始于北齐,也不意味着娲皇祭祀起源于高洋巡幸。(“娲皇宫”与“石室壁经”不是一个概念!)
“由《县志》考之”,汉代“其上即建娲皇庙三楹”。
由此看,在前秦,至迟在汉代,这里已有娲皇祭祀活动,也相应地有娲皇道场之建筑,哪怕只是三间茅屋!
当此时也,这里已是“娲皇宫”,娲皇宫建筑群已然肇始!
即使是东汉道教确立时期,也是早于北齐的!!!
明清封建社会后期,儒生赵云峰等忘情书本,以书为伴,以《易》为群经之首,“读书取正,读易取变”,即读《尚书》懂得了为人如何正道直行,又读《易经》知道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道理。也因读书而严谨求实,读易经而汲取变通思想,知道世间事物相生相克,事物盛极必衰的道理。有了正变思想,既讲原则,又能灵活处事,则无往而不胜,不落腐儒窠臼,以圆通形象现世,既是正人君子,又如行云流水,潇洒行世,俨然世外高人。作为儒士,以出世心运入世功,进退自若,无得失之患,这不正是传统文化人的至圣境界吗?!
第三,明白了娲皇宫毕竟是道家道场,传统文人出世心有,入世心也有,正变思想为其行世指针,就好理解他们将“一”写作“七”的“错误”恰恰是“正确”的了!
试想,按当时文人的观念,真要在娲皇顶、广生宫撰刻“自汉迄今,一千九百岁矣”,无异于让娲皇自掌嘴巴。
因为,从民俗的角度说,娲皇要“抟土造人”,要“广生”,最忌讳的是“未生”“不能生”。
从易学象、数、理上讲,“一”是“土”的本字,“一,惟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生万物”,“一也者,万物之本也”,“数之始,物之极也。”“一”是道气本生,涽沌未化;从数上讲,为“数之始”;从理上讲,“惟初太始”,尚未化育;阴阳数理,“一”为少阳,少阳岂可“广生”?“九”,甲骨刻象为“【】”“【】”,苗之衰也。“九者,阳之数”,“九宜为久,久,老也。”阴阳数理,九乃“老阳”也。老阳岂能化育“广生”?
“纯阳不生”。
“一千九百”,从象、数、理上讲,“一”土未抟,“九”苗己衰,岂为“生化广衍”之兆?!
古人明白,天无绝人之道,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变既是必然,人自当自觉,主动权变,以求合道,瓜瓞绵绵,绳绳相续,永不止息。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7”其实是阴阳与五行之和,这是儒家所谓的“和”的状态,也是道家所谓的“道”或“气”,都与“善”、“美”有着密切联系。
“七”字骨刻之“”象”:“【】”“【】”,乃“土”中地气与天上天气,一阴一阳,相互激荡,促生土中之芽生发。《说文》有语,“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汉书·律历志》有语,“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
从阴阳数理上讲,“一”、”三”、“五”、”七”、“九”,均为阳之正。
然,“七”乃“一”之从、“一”之变;“九”乃“七”变之终,复为”一”也。
《列子·天瑞篇》有云:”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相离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无形埒,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者为人;故天地含精,万物化生。”
先贤道:窃惟洪荒初启,娲皇于其时正婚姻,止淫水,作笙簧,殄共工,制作不一,厘然具举,天地文明之运自此而开,谓之“补天”,谁曰不宜?!
讲得很明白,“一”,为道,为气,为“洪荒”;“七”乃“洪荒初启”,文明之光显现,以人伦典章、人为造作补天然之不足,令人出朦昧,脱洪荒,与猿揖别也!
清邑人李可珍言:盖圣人有无极之功(制人伦典章即“补天”),后世当有祀之报……然天下无地无娲皇祀,以彰德一郡言之,如安阳、内黄、林县皆有庙,而尤以在吾涉者香火为盛;吾涉之祀亦不一处,而其至灵至显者,尤莫如唐王山。山故为北齐高洋临幸处,行宫在焉。壁间镂石为古佛象,左右四旁皆镌梵经,为一邑胜景。娲皇庙在其上,不知建创所自始……传言娲皇炼五色石补天,非真的有缺而娲皇补之也。盖时制度未立,得娲皇别男女,通婚姻,佐天以立人伦之极,于是人世无复缺陷事,厥功伟矣!娲皇为天下万世补缺陷,而今乃听神庙之颓落而不知补,尚可谓吾祀以报其功乎?
在人们为神话传说的表象争得面红耳赤之际,早有清醒人士唯物地解释着神话,补益着人们的朴素的识见,幸矣!
今笔者再议(娲皇顶、广生宫)“七千九百岁矣”,确信宫庙肇始于汉,祭典源于前秦,与唯物史说一也。
浅见: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易,用九不用七,亦用变不用正”。唯“七”乃“一”之从“一”之变,“从一,微阴从中斜出”,阴阳媾合(和),万物生发,合于祈福求子,“抟土造人”之目的,亦阴阳数理五行学说之奥义也。
如此,倘能引玉,助益地方文化研讨,增强本土文化自信,吾心慰矣!
(张海旺20201214码之)

作者简介:

张海旺,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家事团队团队长,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师从西南政法大学博导、法制史学科带头人张培田教授,曾主办或参与韩志英诉魏县康复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吕文贤等犯组织、领导黑社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有较大影响的民、刑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学术论文主要有《谢方樽人格论》。业余喜爱地方文化研究,精考据,善长联词赋,颇有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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