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下,企业遇见如下问题时该如何合理利用政策解决?
金税四期下,企业遇见如下问题时该如何合理利用政策解决?
金税四期是什么样的,现在都还不知道,因为还没有上线。但是,企业应该从金三系统上就能窥探一二,毕竟金三系统对企业监察都这么严格了,何况是它的升级版呢?
但是,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总会遇见各种各样的涉税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类:
1、利润虚高导致企业所得税高
2、无票支出多,无法正常获取成本发票
3、上游无法提供足够进项,导致增值税高
4、股东分润时缴纳的个税太高
5、高管薪金、年终奖金等个税高
这些问题时常在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发生,以前还有很多方式可以解决,但是金税系统越来越严格,企业已经无法从其他渠道来解决这些问题了,那现在该怎么做呢?可以从根本上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涉及到企业所得税高或者个税高,主要问题就在于成本票的获取。可以利用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定征收,或者说用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解决。
个体/个独的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为:1.66%(个税0.6%、附加税0.06%、增值税1%)
自然人代开的综合税率为:1.56%(个税0.5%、附加税0.06%、增值税1%)
个独/个体每年最高开票额为500万,自然人代开每年每人最高5000万。
涉及到增值税高,主要是因为进项不足或者进项专票税率低造成的,可以用一般纳税人奖励扶持的政策来解决。
在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然后对外经营,产生的增值部分就正常的缴纳税费。在税费缴纳之后,园区财政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纳税额,进行一定比例的奖励扶持。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30%-90%。
详情可关注《伊河谈税筹》,专为各行各业提供一站式税务筹划服务,合理合法进行涉税事务处理。小规模核定征收(个独、个体)、一般纳税人核定(有限、个独)、一般纳税人奖励扶持(有限)、自然人代开等政策均在正常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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