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理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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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第三版
作者 候钧生
第五章:韦伯的理解社会学
第一节 社会科学方法论
理想类型是建构的一套精确而严谨的概念体系,研究者借助这种概念体系作为衡量现实的标准,审视现实与概念之间的差距,并对这种差距做出因果解释。
理想类型既可以用于历史,也可以用于现实。
【先建构理想类型】在解释历史事件时,韦伯对历史事件和观念重新构造,从概念上概括出一种纯粹的理性行动类型,使它们在逻辑上是完备无缺的。
【再比较】然后把真实的历史事件与已构建的理想类型进行比较。
【得出因果判断】通过观察两者之间的偏差得出因果性判断。
这种在解释历史事件时构建的理想类型被称之为“历史的理想型”。
韦伯在《经济与社会》的第一部分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解社会学的概念,试图构建一个抽象的概念体系。但由于他的逝世,这一体系并未完成。
理解社会学中的这些概念被称为“类别的理想型”。如社会行动的四种类型、合法统治的三种纯粹类型、资本主义、科层制等均属于这种理想类型。
韦伯在构建理想类型时受到经济学和物理学中假说的启发。
他的理想类型与经济学中的“经济人”、牛顿力学中的“质点”、爱因斯坦的思想实验”一样,实际上并不存在,它只是为了理解和说明世界而建构起来的一个精确而有效的概念体系。
它不是'假设’,但它为假设的构造提供指导;它不是对现实的描述,但它旨在为这种描述提供明确的表达手段”。
根据韦伯的论述,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理想类型。
理想类型是一个主观思维的构建,它不是基于对所有事实进行的经验上的概括,也不是作为社会的理想提出来的。
“理想”的意思是指现实中不存在的,而不是指最好的或人们最希望的。
既然理想类型在现实中不存在,那么它就是超越感觉和远离现实的,因而是价值中立的,正是理想类型的这种价值中立性才保证了社会学研究的客观有效。
理想类型虽是一种主观思维的构建,但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虚构,也不是一种概念游戏。理想类型是社会学中理论构建的一种方法,它的建立必须有逻辑上的一致性,不能违反经验的因果关系。
对某一社会现象的解释,理想类型也许不止一个,但解释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对具体社会现象的成功理解和准确归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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