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要我离职,让我写个人原因,我就写了,并签字了。
被公司约谈要我离职,当时很懵,问了他怎么写原因,人事让我写个人原因,我就写了,并签字了。补偿都没咋办?
都是年轻惹的,就当交学费了。
一般情况下,企业提出辞退,需支付补偿金。
1、企业主动提出,并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显然,题主的状况比较适合这一项);
2、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而题主所诉,并无书面通知,也无另外的培训调整,显然应该有所补偿。
但,题主所述有两个关键字:"犯错太多""自己掏腰包赔偿"这概念有点模糊,犯错多少算多?为什么自掏腰包赔偿了?
合理的公司一般有制度明确,比如业务岗几个月业绩不达标说明达不到公司要求,不能胜任工作;行政条例有绩效标准,迟到早退多少次多少时间为辞退条件;犯错如造成公司损失有几次机会,将如何处理……
企业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有如下几个原因: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工作上难免有失误,但也要有自我完善的心态,才能在职场中生存发展。如果题主在工作过程中,的确错漏不少,经多次提醒,没有提高,辞退便变得合理。
1、两个月前,公司就有“请你走人”的念头,提出口头警告,如果当时很重视这份工作,调整心态,认真努力工作,两个月后还会不会被辞退?
2、在HR口头辞退,自己便贸贸然签了“个人原因”离职,如果当时谨慎一些,咨询下离职原因的重要性,或者上知乎提问,这个局面也许会有更多余地。
所以,年轻人,职场要踩的坑很多,愿经一事长一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