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历史34–英属北美法案
咱们前文《联邦孕育》里面说到,1864年9月1日,各殖民地代表齐聚爱德华王子岛的首府夏洛特敦,吃好喝好后确定了联合的意愿。然后移师魁北克城,在1864年10月10日到27日之间,探讨了联邦的构架,在联邦和省之间分配了权力,敲定了细节。但是这还不够,还需要最后一步英国政府的批准,毕竟加拿大还是英国殖民地嘛。搞这个联邦也不是脱离英国独立的进程,哪儿能像美帝国主义那样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就忘了老娘,要闹独立呢?
1866年代表们来到伦敦,最讲究的卡蒂埃在伦敦买了一堆衣服,就那种用上好的埃及棉花,手工纺织制作而成的,那是当年最好的衣服,当然他给老婆也买了不少。麦克唐纳也很高兴能再来伦敦,当然还有新不伦瑞克和新斯科舍的代表,拒绝加入联邦的爱德华王子岛和纽芬兰的代表没有来。在1866年到1867年的那个冬天里,代表们对《魁北克议案》(Quebec Resolution)进行了最后的微调,然后议案获得批准。这种微调包括给海洋殖民地财务条款的改善,增加了建设各殖民地之间铁路的内容。
1867年3月29日,维多利亚女王签署了《英属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7月1日开始实施,这便是加拿大国庆日的由来。自此一个新的国家诞生了,拥有四个省份350万人口。这最初的四个省是: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魁北克(加东地区)和安大略(加西地区)。
需要注意的是,《英属北美法案》并没有给予加拿大完全独立的地位,加拿大仍然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英国女王依然是加拿大的元首,英国依然管理着加拿大的外交和国防事务。尽管如此,《英属北美法案》还是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约翰·麦克唐纳受命组成临时政府,很快他就召集第一次联邦选举。在加拿大联邦的第一次选举中,麦克唐纳领导的保守党赢得了有效的多数,这同来自魁北克的支持密不可分,但是在新斯科舍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1867年在新斯科舍,联邦和省级选举同时进行,结果让联邦政府吓了一跳,反对联邦的声音非但没有止歇,反而变本加厉。在省级选举中,反对联邦的党派赢得了38席中的35席,在联邦选举中,他们赢得了19席中的18席,完完全全是压倒多数。
有人开玩笑说,就在联邦刚刚诞生几个月,第一次分离主义运动就开始了,不是在魁北克而是在新斯科舍,领头人是咱们前面在《责任政府》里面提到的那个改革家约瑟夫·豪。
加拿大第一次议会召开,豪认为联邦法案对新斯科舍不公平,新斯科舍被人玩了一道。豪跟联邦斗了13个月,最终设法为新斯科舍谈来了“更好的条款”,主要是要来了钱要来了更多的补贴。然后豪加入麦克唐纳的队伍,为他自己在内阁里谋得一个位子,引来一片“叛徒”的骂声——你不是领导反联邦吗?怎么给个官做就把你收买了?
在所有的省份中,从立法的角度来说,新斯科舍才可以说是被迫加入联邦的。
通常有36个人可以称作是“联邦之父”,也就是三次会议,夏洛特敦会议、魁北克会议和伦敦会议的代表。
在这36位当中,9位后来成为省长、10位成为省督、12位成为联邦内阁成员、13位获得爵士称号、两位成为总理,即麦克唐纳和塔珀。还有两位被谋杀,《环球》(Globe)的编辑乔治·布朗因为纠纷被手下杀死,汤马斯·麦吉被同情芬尼亚运动的人暗杀。麦吉本人是爱尔兰裔,早年也参加过爱尔兰分离主义运动,并且还遭到过通缉。后来也是幡然悔悟,改持和平主义政见进入体制内。现在又对芬尼亚运动说三道四,“真正的爱尔兰人”怎能不除去这个“爱奸”?
这其中最重要的几位是麦克唐纳、卡蒂埃、布朗、蒂利、塔珀、高尔特和麦吉,当然除了国父们之外还有几位也不能忘记,比如帮助英属哥伦比亚加入联邦的阿莫·德·科斯莫斯,还有马上咱们要讲到的创立曼尼托巴省的路易·里尔(Louis Riel),带领纽芬兰加入联邦的乔伊·斯莫尔伍德(Joey Smallwood)。
另外一手促成加拿大联邦的还有维多利亚女王,她鼓励成立联邦,签署了《英属北美法案》,加拿大联邦是维多利亚时代最宝贵的政治遗产之一。
关于这个新国家的国名,约翰·麦克唐纳建议叫做加拿大王国(the Kingdom of Canada),但是英国政府没有同意,担心这会过度刺激美国。于是新不伦瑞克长官莱昂纳德·蒂利建议叫做自治领(dominion),蒂利取的这个名字来自《圣经》的《圣诗72》:“他的领地将从大洋到大洋。”这句话也成了加拿大这个国家的格言:A Mari Usque Ad Mare,从大洋到大洋。
尽管这个格言很晚才被官方承认,但是这句话代表的含义,成为推动联邦的动力——建立一个从大西洋到太平洋,从东到西,从大洋到大洋的国家。后来加拿大的领土扩展到了北冰洋,这句话也就成了“从大洋到大洋再到大洋”。
虽然新生的加拿大只是从一小撮东部省份开始,但是有着一个宏大的梦想,也面临着强大的竞争。1867年3月30日,就在维多利亚女王刚刚签署《英属北美法案》,美国人就从俄国手中购入了阿拉斯加。这样美国领土就把不列颠哥伦比亚殖民地夹在中间,如果失去英属哥伦比亚,加拿大就要被挡在太平洋之外,一定要跑赢美国人。
签署协议购买阿拉斯加的美国国务卿威廉·西沃德(William H. Seward),对购买阿拉斯加的未来回报毫不怀疑。他还对加拿大殖民者努力建设家园的举动大加赞赏,说好好干,干好了就让你们加入美国。这话听得加拿大人不寒而栗——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它就一直没死!
麦克唐纳赶紧向加拿大人大声疾呼:“美国人想要尽一切办法吞并我们的西部领土,我们必须马上采取有力行动,作出反应。”这反应就是马上派人去伦敦商量购买哈德逊湾公司的那块地,也就是巨大的鲁伯特地区(Rupert’s Land)和西北领地(North-Western Territory)。
卡蒂埃和威廉·麦克杜格尔(William McDougall)出发去伦敦,商量购买哈德逊湾公司的地的事儿。在英国政府的撮合下,哈德逊湾公司同意卖地,但是价格么……
美国从俄国买来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花了720万美元,美帝还认为是占了个大便宜。这面积要大得多气候也好得多的哈德逊湾公司的地,只要您4,000万是不是友情价?让美国人说说。英国政府说记住你是英国公司…… 哈德逊湾公司说没别的意思,就是让人评评理。
经过六个月的谈判,在政府的压力下,哈德逊湾公司同意把地卖给加拿大,价格么…… 150万是不是跟白送一样?哈德逊湾公司说我能不能给自己留下十分之一?加拿大人说太多太多了,二十分之一足够。
……
这是鲁伯特地区和西北领地的地图,粉色的才是加拿大,看加拿大占了多大的便宜!
于是1869年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笔土地交易达成,这比当年美国从拿破仑手里买下的路易斯安那还要大(见《明争暗斗》)。只是这个交易中,没有人考虑过当时居住在那片土地上的居民是如何想的,也没有人征求过他们的意见,这就引出来后面的一系列反叛。
记得咱们在《危机酝酿》那篇里面提到的那个红河殖民地吗?就是那个曾经引发冲突的地方,混杂着土著人、法国后裔、美国人和苏格兰殖民者的地方。现在红河谷地的居民人数已经达到了12,000人,比人口仅1万人的英属哥伦比亚人还多。那时的英属哥伦比亚人烟稀少,当然那里有人数大大超过欧洲定居者的土著人,这在当时并没计算在内。
生活在红河谷核心地带的,是欧洲人和土著人的后代梅迪斯人,大都讲法语信仰天主教,占总人口的一半。梅迪斯人主要靠一年一度的猎杀水牛为生,为此形成了半军事化的社会组织。得知哈德逊湾公司同加拿大联邦之间签署了土地销售协议,梅迪斯人觉得需要站出来为自己争取利益了。
协议达成后哈德逊湾公司开始从这块土地上撤离,为土地转让做前期工作的勘测队开始进驻,一群梅迪斯人在一个叫做路易·里尔(Louis Riel)的年轻人的带领下,拦住了勘测队:这里是梅迪斯人的地盘。
梅迪斯人接管了这块土地,占据了哈德逊湾公司的贸易站点上加里堡(Upper Fort Garry),宣布成立梅迪斯人的政府,然后……
然后美国人就说:来吧,加入俺们美利坚合众国……
梅迪斯人组成的政府,中间坐着的那个人就是路易·里尔
约翰·麦克唐纳赶紧派哈德逊湾公司老人唐纳德·史密斯(Donald Smith)前去晓以民族大义。还好,在大是大非面前里尔还是头脑清醒的,他们成立自治政府的目的,只是为族人争取更多的利益。他们派代表团前往渥太华,去跟加拿大联邦政府谈判。
在既成事实面前,麦克唐纳拿里尔也没什么办法,只好把里尔的要求几乎全盘接受。1870年7月15日,鲁伯特地区和西北领地的交割完成,同一天一个新的省份诞生,这就是曼尼托巴(Manitoba),名字取自土著语manitou意思是“神灵”。当年曼尼托巴省的面积远小于今天,大约225公里长175公里宽的一个方块,但是涵盖了红河谷的核心地带,为梅迪斯人保留了大约150万英亩的土地。
签署的《曼尼托巴法案》(Manitoba Act)也让魁北克省高兴坏了,因为其中规定法语和天主教会将受到保护。这样就在联邦之内,出现了第二个法裔加拿大人把持的省份,法语将会超出加拿大东部范围。
把曼尼托巴作为一个省份搞入联邦后,曼尼托巴之父路易·里尔却不得不逃亡了,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
一开始里尔跟美国人眉来眼去,里尔知道这只是给加拿大联邦政府点儿颜色看看,不满足我的要求,我可要加入美国喽。但是此举却惹恼了另外一个群体,这群人的宗旨是“加拿大至上”,他们觉得里尔那帮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必须除之而后快。其中的一个反对天主教的爱尔兰裔汤马斯·斯科特(Thomas Scott) ,伙同几个人打算干掉里尔,被里尔抓获。
经过匆忙的审判,梅迪斯的军事法庭宣判斯科特等人死刑。唐纳德·史密斯赶紧向里尔说情,要他放过斯科特,但是里尔不干,我这法庭的判决也不是儿戏,再说,“我们就是要让加拿大尊重我们!”于是1870年3月4日,汤马斯·斯科特被执行枪决。
处决斯科特一下子让英裔加拿大人炸了锅,反天主教的英裔加拿大人要求立即采取报复行动,舆论中的里尔成了一个野蛮人,法裔天主教的野蛮人。当然这一切发生在曼尼托巴成立之前,并没有影响到梅迪斯人同联邦政府讨价还价。不过跟联邦政府谈判的曼尼托巴代表团,回程路过多伦多的时候,不得不乔装改扮了。
曼尼托巴省成立后联邦要派驻曼部队,加内特·沃尔斯利(Garnet Wolseley)率军从东部跋山涉水前来。“等我逮到他,” 沃尔斯利说,“我非把他千刀万剐了不可。”里尔一听赶紧逃吧,一溜烟儿向南逃入美国。
里尔后来被曼尼托巴人选入联邦议会,但是里尔哪里敢去首都就任啊,英裔加拿大人还不撕吃了他?他躲在美国一所学校里教书,直到后来再次出山领导叛乱,这是后话了。
下一篇《从大洋到大洋》,咱们说说加拿大领土是如何扩展到太平洋的。
更多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