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课题评审公平公正
许兴亮
近日,某市级教科院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以“破五唯”为主题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要求县级教科研部门推荐人选参评,广大教职员工参与踊跃,而推荐人选有限,竞争异常激烈。教科研部门负责人一时陷入两难境地,就问我:“如何保证课题评审公平公正?”这引发了我的深思。
结合多年主持县级教育科研工作和参与国、省、市级课题评审与鉴定的实践,笔者认为,要保证课题评审公平公正,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选准把关人,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教育是一项事业,更是一门研究人的成长规律的科学,需要教育科研的引领。创新推进“科研兴教”战略,牵头单位——省、市、县级教科研部门的教科所(院、室)负责人必须具备教育科研的专业素养,要有孙悟空般的“火眼金睛”和“如来佛”善于识人的慧眼,能够辨别“真假妖怪”、辨清“真假猴王”。
二是严格标准和程序,把课题评审做成“标杆”“样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课题评审必须严格遵守评审标准和程序。。
评审标准要符合“四性”:规范性,不能有题目表述不正确之类的低级硬伤;前瞻性,研究的应是以前没有研究过的问题,不能搞重复机械研究;应用性,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破解难题的推广价值;可行性,主持人必须是有一定科研素养的人,具备课题研究的应有条件,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要组成专业评审团,严格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严格评审—择优推荐”的流程遴选“推荐人选对象”,不得无故变更环节。“推荐人选对象”确定后,要“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再上报上级教科研部门。
三是注重创新,在课题评审过程中及时修正、完善“标杆”。“千人一面、千口一腔”的文章往往过于僵化,缺乏生命活力。同理,用同一个“标杆”衡量所有科研课题,难免会滋生新的教育不公。新时代是变革的时代,具有诸多不确定性,要保证课题评审公平,就要增强“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意识,注重创新,及时修正“标杆”,使之成为适应实际需要的“新标杆”。
要保证课题评审公平,关键在人。无论是资格审核,还是制定评审标准及执行评审程序乃至创新应用,最终都要靠人。一言以蔽之,把关人是关键,更是根本,这是保证课题评审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作者许兴亮,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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