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中央参谋机关与文秘单位

古代某些中央机关如散骑省、集书省、内阁、南书房等颇具参谋、顾问色彩(唐以降还有翰林院、学士院等亦如此)。其成员或是皇帝身边的近侍官,或是以文人学者为主的翰林、学士,或是各部门的首脑人物。他们参预机密,出谋划策,实际起到智囊团的作用。而像中书省、秘书省及其部分下属机构则因介入甚至主掌机要,又主管图书编撰、校雠,负责国史与皇帝起居注编撰,亦对皇帝具有重大帮助和影响。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散骑省及集书省

三国魏时魏文帝在宫禁内设散骑省,一直延续至西晋。其与侍中省同属门下省,二者共同评议尚书奏事,有异议可驳奏。在散骑省置散骑常侍(主官)、给事中、通直散骑常侍等职官,侍从皇帝左右,应对顾问,谏诤得失。散骑省在东晋时为门下三省(散骑、侍中二省及西省)之一。时散骑省又接纳中书省纳奏、拟诏、出令功能,参预机密,且与中书省轮流值宿西省(禁军将领值宿处,把守皇帝寝宫),直接聆听皇帝旨意,权任甚重。迨入南朝宋,改散骑省为集书省,延续至齐、梁、陈。北魏、北齐亦仿效而置。这一阶段,集书省功能仍同前朝散骑省,为皇帝的主要顾问和参谋机关。其主官仍为散骑常侍,因之仍有呼为散骑省者。

明初内阁和清初南书房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发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案,牵连致死者达3万余人。针对胡案,朱元璋以为丞相与中书省权力太大,即以废除,另设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充当皇帝“参谋”兼“顾问”。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又命官品较低的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入北京午门内文渊阁当值,参预机务,遂称文渊阁为内阁。此时内阁相当于参谋部与顾问团。到了明仁宗以后,入阁者多为尚书、侍郎,以大学士(常以尚书兼任)为内阁长官,实际掌握宰相权力。此时内阁内涵才发生了变化。

清初,则以南书房为皇帝的“参谋部”。其在北京午门乾清宫西南,原为康熙帝读书处。康熙十六年(1677年)始选翰林等官入内当值,称南书房行走。南书房除应制撰写文字外,还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令,一度为发布政令所在。雍正年间军机处成立后,南书房便不再参预机务,而成为文词书画的创作与总务机构。

中书省与秘书省

三国魏文帝黄初(公元220—226年)初年置中书省,以中书令、中书监为并列长官,掌收纳群臣章奏,草拟皇帝诏令,兼掌修史。东晋时中书令、监渐成闲职,南朝时以中书舍人掌实权。隋改称内史省,唐初复名,与尚书、门下并称三省,共理军国政务。唐中宗弘道元年(公元683年),由于政事堂从门下省移来,使中书省在三省中地位最高。唐中期以后,其拟诏、出令权力渐被移出,专掌撰拟例行诏敕。宋神宗元丰改制后,中书省复掌拟诏、出令之权,并遵皇帝旨意除授省、台、寺、监等高级长官。长官虽名义上为中书令,却未有实授,而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长官职务,另置中书侍郎为次官。中书省内设吏、户、兵礼、刑、工、主事、班簿、制敕库八房,分别对应事务。辽朝中书省从政事省改来,秘书类职权范围缩小,但增加了备顾问咨询的内容。至元代,中书省则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总理百官;明初权力仍重,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胡惟庸案同丞相一道被废。

东汉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置秘书监,掌图书秘记。献帝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曹操为魏公后,置秘书令、丞,典尚书奏事。秘书令实际行使中书令之职,属机要秘书长官。至魏文帝黄初初年,因置中书省,设中书令,才改秘书令为秘书监,复掌艺文图籍之事,机构称秘书署。西晋武帝时,秘书署改称秘书局,归中书省管辖。惠帝永平中,复别置秘书监,又称秘书寺,统著作局,掌国史并管理外府、内禁三阁图书。自此秘书之府始居宫禁外,又称秘书省。南北朝、隋、唐、宋皆称秘书省(其中初唐一度称兰台、麟台,北宋一度称秘阁),辽、金、元则置秘书监,延至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终废。这之中,北魏别置内秘书,亦称“中秘书”,典宫禁文书机要,参预议定礼仪制度;唐代秘书省领太史、著作二局;宋代元丰改制后,秘书省掌古今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之事。

崇文院和集贤院

唐武德(公元618—626年)初,朝廷在门下省置修文馆,神龙(公元705—706年)间改名昭文馆,开元七年(公元719年)又诏改弘文馆。与此相应,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朝廷在太子属官(东宫官)名下设崇贤馆,上元二年(公元761年)改崇文馆。两馆皆以学士领街,掌经籍图书及编写、校雠之事,并教授诸生。此外,中书省所辖集贤殿书院也属同一类型。宋初承前制,但将昭文馆(弘文馆)、集贤殿书院以及史馆并入秘书阁(秘书省),总为崇文院。

唐开元五年(公元717年),朝廷因干元殿修四部书(经、史、子、集),置干元院使负总责;后改干元院为丽正修书院,置修书学士,隶于中书省。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简称集贤院,以宰相一名为学士知院事(初以燕国公张说为中书令知院事),掌修书之事。至德二载至贞元四年(公元757年—788年)曾设大学士。入宋后,朝廷以集贤院、昭文馆、史馆并称三馆,掌理秘书图籍等。集贤院置大学士一人为长官,以宰相充任,并设学士、直学士、修撰、校理等官。宋代,集贤院同其他二馆先后归秘阁、秘书省总管;元代,集贤院并归翰林国史院,亦设大学士等官,掌提调(管理、调度)学校,征求隐逸及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等事,设大学士等官。

国史院及著作局

北宋前期于门下省置编修院掌修国史。元祐五年(1090年)设国史院,隶门下省,绍圣二年(1095年)改隶秘书省。有宋一代国史院每遇修史(如前朝国史、本朝皇帝实录)事即开,非常置。从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起,每开国史院,即以宰相提举,其属下修撰、同修撰、检讨、编修等,皆以他官充任。元代置翰林院兼国史院,将国史编修纳入翰林职责。清代则设国史馆,仍属翰林院。每逢修当朝国史,即开国史馆,如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为修太祖、太宗和世祖三朝历史,即开三朝国史馆,书成,停馆。乾隆三十年(1765年),重修国史列传,国史馆就此常开不辍。馆设总裁、副总裁。入民国后国史馆改称清史馆,由前朝大臣赵尔巽出任总裁(1914年),主编《清史稿》;1927年完稿后,始撤馆。

三国魏太和年间始设著作局,掌国史修撰,以著作郎为长官,隶中书省;西晋元康二年(公元292年)改隶秘书省,后改称著作省,掌国史与皇帝起居注修撰,兼管秘书省所藏典籍。南朝、北魏、北齐相沿置著作省;但北齐还另置起居省,著作省遂不再负责修撰起居注。入唐后置著作局,以著作郎二人领衔,仍隶秘书省。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别置史馆,以宰相兼领,著作局便专以修撰帝王(包括皇室其他重要成员)及大臣碑志、祝文、祭文为职,不再掌修国史。(来源|《读者报》 资料原出处:《文史杂志》 碧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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