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转这篇文章。。。

相信大家都见过这篇文章。

只要见到一次,我就不厌其烦地告诉他们,这个说辞不全面,可以说太偏颇。

理由如下:

第一,这个说辞太片面。

既然说到了简化字,那就先来复习下,什么是简化字。

以下内容引自Wikipedia:民间俗称简体字,这一体系常被称为简体中文(英语:Simplified Chinese),其简化字形来自草书楷化或文献中笔画简单的俗字、异体字、古字、假借字,但也有很多是当代共产党人的新创。同时,也有很多汉字没有简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千年以来字体皆未改变,称为传承字、正体字,而同时共用的就称为传统汉字。

另外,简化字不是随便简化出来的,可以看切割线下面的简化字历史事实。所以,就不能挑出几个字来指责简化字的得失,更不能指责大陆如何如何。

第二,这个说辞别有用心。

开头就说是一个台湾人如是说,而且偏偏引用这几个字。大陆人看了,肯定会挑起一些愤青,或者是爱国人士的情绪,作者巧妙地用简化字挑起了争端,可见,始作俑者别有用心。且不说这段话是不是台湾人说的,大家都知道,台湾和个别地区还在使用繁体字(正体字),中国大陆,新加坡等一些其他中文圈国家在使用简化汉字,那这些使用简化字的地区是不是也是他们讨论的对象呢?为啥偏要拿大陆说事?

第三,这个说辞太无知。

今天现实情况是大陆使用简体字,台湾使用繁体字(正体字),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回过头来说,汉字,准确说应该是文字,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历程,从最开始的甲骨文,到金文,秦国统一的小篆,再到后来的隶书,楷书,宋朝的时候,确立的宋体字(就是电脑字库里的宋体字),再到解放后的简化字。每一次变化,都是根据国家或者写作习惯而约定俗成,不能只用某一阶段的字来代表整个字的真正内涵。刚才说了,文字演变是一个历程,经过千百年的变化,字义,字形,字音随之发生了变化。不能用某一段的演变代表整个字的意义,更不能用繁体字(正体字)来代表字的本义,因为繁体字(正体字)已经不是最初的文字了。所以,如果再讨论文字或者文字的含义相关时,请用这个字的最初的字形,字音来说事。否则,就是无知,对于无知的帖子,我们不能转载。

另外,这个说辞本身就有漏洞。

请看云字的演变。

今天的字和甲骨文一脉相承,几乎没有本质的变化,只不过到了后来的某一历史时期,反而将云变得复杂了。

而且,另外一个子,乡的繁体字郷中右边那部分,不是郎。请看图。

乡的演变。

郎的演变。

所以。。。

这是分割线。。。


关于简化字的历史事实,你应该知道这些信息,同样引自Wikipedia:

1952年2月5日,在中央教育部的筹划下,由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组合并其他机构组成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俄籍顾问谢尔应琴柯(Selchiuchinko)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会议上指示:“严格的拼音原则是采用中国共产党员在苏联创制的那套拼音文字是最合理的”。

1955年1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有三个表:〈798个汉字简化表〉、〈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汉字偏旁手写简化表〉。第二表就是其后分拆出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草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中指出:“通过这个草案的讨论,我们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研究中国文字改革问题,为今后进一步整理汉字和实行拼音文字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其中收录的39个选用字习惯上看作简化字。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阅。

1977年12月20日,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称为“二简字”,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次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

1978年7月,中宣部发出通知,在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使用“二简字”。

赵文耕国学书法上课时间及地点:

周二下午:16:00~17:30。

周五下午:16:00~17:30。

上课地点:鼓楼东大街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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