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之欲酿者?

酒是样好东西,可以助兴,可以怡情。但是,酿酒是需要以粮食作为生产原料的,而粮食又是相当宝贵的,尤其是在天降灾害,农业生产出现问题,粮食供给不足的年份。所以,在古代中国,一旦遭逢这样的年份,作为朝廷下达禁止酿酒的命令,努力避免各种浪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而朝廷假如为了强化政策效果,对于酿酒者处以一定的的刑法,那也完全在情理之中。但是,假如仅仅是凭在某个人家中搜索到酿酒的器具,便将其与酿酒者予以相同的处罚,恐怕就有些过头了。
然而,在三国之时的蜀国,还真发生过这样的事,并且在不少人做出予以酿具拥有者严惩这样的建议之后,一度让刘备左右为难。而就在他考虑到底该如此处理此事的时候,恰巧有一个男人从他面前的道路上走过。这时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的谋臣的简雍发话了,他对刘备说:“那人要做奸淫妇女的坏事了,为什么不把他捉起来?”刘备颇觉奇怪地问他:“你怎么知道那人想奸淫妇女的?”简雍回答说:“他有淫具,与那个想酿酒的人有酿具一样。”刘备一愣,随后哈哈大笑,最终下令赦免了那个有酿具的人。(明谢肇淛《五杂俎》)
干旱之年,农业生产必然面临巨大的挑战,粮食产量也有可能出现不小的滑坡进而影响到国计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蜀主刘备下令禁止酿酒以节约粮食十分明智。但是,作为他手下的臣子们竟然建议对于家中存有酿酒器具的人处以刑罚,无疑就有些过了。为什么?因为人们总不能因为干旱,就把酿酒的器具全砸了、全毁了吧?今年干旱,明年未必干旱,甚至可能风调雨顺喜获丰收,难道不成今年将酿酒的器具砸了、毁了,待到明年可以酿酒的时候再另搞一套?而这些本属于常识性的东西,刘备手下的那些臣子也未必就不知道,仅仅是因为他们为了维护刘备的形象和尊严,也为了讨他的好,从他那里讨得好果子吃,因此把他的禁酒令往极端上推罢了。
一般而言作为国君总是十分在意自己的形象与尊严,对于来自于下面的各种拥戴之举总是乐于听闻的。比如说臣子上朝之时高呼“万岁万万岁”,他们未必不知道任何人想活到一万岁是万万不可能的,甚至于他们心下明明知道一些人习惯于“万岁不离口,背后下毒手”,睡觉都睁着一只眼,小心提防着他们。但另一方面,他们需要人捧场、需要人来营造一种特别的氛围强化自己的与众不同与特别的权威。而“上有所好,下必趋之”,所以,我们也就看到了无论是如何圣明的皇帝,对于此类口号都是百听不厌;作为下面的臣子,此类口号也是越喊越响亮。
所以,既然刘备禁酒,下面的不少臣子便顺着杆子往上爬,提出了对于家有酿酒器具的人予以惩罚的动议。而假如刘备真的采纳了这样的动议,那么,我们可以想象的是,有可能制造相当数量的冤案,并且对于社会的生产力造成一定的破坏。非常幸运的是,刘备身边还有简雍,一个头脑十分清醒同时又不乏机智的臣子。是他通过比喻与归谬的方法,让刘备豁然开朗:拥有淫具并不等于一定打算奸淫,拥有酿具并不等于一定打算酿酒。也可以说在“图谋”与“实施”之间还存在相当的距离,两者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事情。
“企图”、“妄想”之类,都应该属于“思想”的范围;而作为“工具”的任何东西,人们既可以用它来搞建设,也可以用它来搞破坏。比如说厨刀,家庭主妇可以用它来切菜,歹徒也可以用它来谋财害命。因此,假如根据“思想”定罪,根据一个人拥有某种“工具”定罪,那么,做皇帝的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反过来说,小老百姓则必然是惶惶不可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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