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转出后原来的土地会不会收回?2021年,关于这2点要清楚

  农村户口转出后,原本在农村属于自己的土地会如何处理?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比如有些人因为工作原因在外面城市里面落了户,还有人只是不在农村住了,但户口仍然在农村,这样的情况下,土地会如何处理呢?

  我们农村人在说到土地,一般都是指两种,分别是宅基地和农耕田。而在户口转出后,也就是自己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后,这两者的土地归属也是不一样的。这个我们后面会分别说清楚。

  有的人认为,当自己的户口转出后,原本在农村属于自己的土地,包括农耕田和宅基地都会被收回,被村里集体处理。在以前的确是这样的,但就算是以前,这里面也是分着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

  因为在以前,这里面有规定是城镇户口不能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而且也一直是这么推行的,所以很多人认为会被收回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的规定到现在有了改变,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说这个问题的原因。

  假如仍然还是以前的规定,那自然是没什么可说的,现在的新规之下,关于户口转出,农村宅基地和农耕田归属有了新规定,所以就有必要让大家明白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以方便对应自己的户口来确定自己在农村的土地归属。

  我们分开来说,先说农耕田,再说宅基地。因为这两者在我们农村人眼里是没有区别的,但其实是属于两个工作范畴。

  Ⅰ:农村户口转出后,原本属于自己的农耕田会被收回吗?

  我们前面就说了,这个转出是分着两种情况的,有的只是不在农村住了,但户口仍然还在农村,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农耕田自然还是保留的。比如说因为我在外面的城市中有生意,所以我经常性不在农村老家住,但属于我的农耕田仍然是我的,村集体不能收走,不能私自流转,也不能以村集体的名义承包给别人。

  这个在我国《土地承包法》中是有明确而详细规定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二十七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也就是说,当我们从这个村转到另一个村住了,或者是我从农村转到乡镇上住了,更大的是转到县城或者市区住了,但只要户口没动,国家是保护自己的农耕田经营权的。这里所说的发包方,指的是村集体,承包方是农户。在承包期内,就算是承包方转到别的地方住了,比如说进城了什么的,但由于户口没动,所以国家是保护这些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集体不能私自收回和流转,也不能用退出农耕田承包经营权作用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里说的是尚没落户在城镇的,虽然不在农村住了,但是户口还在农村。

  但当我们不在农村住了,户口也不在农村了以后呢?也就是说,我们的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那这种情况下就跟上面不一样了。

  同样是在《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二十七条中有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们看这段话是需要分开解读的。首先,当我们落户到城里以后,自己的农耕田是需要交还村集体的,也就是交回发包方。但也并不是直接收回,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有偿依法转让给本村的人来承包。

  而假如是在被收回的情况下,自己在农耕田的投入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比如说我种了果树,现在要交回去了,地里的果树都是自己以前的投资,这个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再比如说我把地养肥了,我投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这些都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总结起来,农户进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是进城住还是农村户口,这种情况下是保留自己的农耕田的。当户口变成农转非后,成为了非农业户口,那么自己的农耕田是需要转让给本村人或者是交还给村集体的。而这些都是有偿的,具体多少,是要看地方上的规定以及个人意愿,个人和村里商议后达成协议,以后农耕田就不属于自己了。

  以上两点,均适用于《土地承包法》。

  Ⅱ:农村户口转出后,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吗?

  另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就是当我们户口转到城镇以后,原本属于自己的农村宅基地还属于自己吗?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也就是说,我们的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力,但没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中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规定。

  而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和村委会经营和管理。

  也就是说,宅基地的取得行使和转让,得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是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和村集体经营和管理。有人说我户口转到了城里,所以我想把村里的宅基地给卖掉,这样可以吗?是可以的,因为现在会保护个人的基本权益,自己可以在落户城市后,把属于自己的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给同一个村集体的农户。而有的人是不想卖,想自己保留,这样能保留吗?这是分着两种情况的,我们分别说一下。

  当我们的户口转出农村后,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情况也分两种,一种是空宅基地,一种是有房宅基地。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

  比如说我的户口转到城镇了,我想保留原本在农村的宅基地,这个在原则上其实是不允许的,因为自己已经不属于这个村集体,所以村集体中可以享受到的待遇自然也不会再有。但人家原本就在上面有房子,那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总不能被收走吧?这里要明确两点,一点是宅基地不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自己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另一点是房子是自己的财产。

  所以,当我们户口转到城镇以后,只要我们原本宅基地上有房子,那么村集体是不能收回的。自然资源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2020 089号文件第六条《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中明确:

  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现在推行的是房地一体原则,当上面仍然有房子时,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所有权仍然是自己的,自己也还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比如说小刘进城了,他的户口也从村里迁出了,他原本的宅基地上有房子五间。这种时候,虽然他已经不再是这个村集体的一份子,但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所以适用于房地一体原则,上面的房子他拥有所有权,也就是完全是他的,同时他还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注意,这里说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同样是在这一条中有规定,宅基地不能单独被继承。

  什么意思呢?这就是第二种情况,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城里,原本在农村的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被继承,我们取得的只是使用权,当上面没有房子时,也就是没有自己的个人财产了,也就不适用于房地一体原则了,没有房子,何来房地一体原则。

  所以,这种时候,宅基地作为村集体管理的一项,就会被收回。

  仍然还是小刘的例子,小刘进城了,户口也变成了农转非,他原本在农村的宅基地上也没有房子了,那么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或者另划给他人,或者是由村集体进行规划做别的,这都跟小刘没有关系了。上面没有他的房子,宅基地是随房子取得的使用权,既然房子没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也就没有了。

  以上,均适用于《土地管理法》。

  Ⅲ:故,当我们疑虑自己的户口迁入城镇,自己在农村的土地会被如何处理时,要明白自己指的是农耕田还是宅基地。

  如果是农耕田,请依照《土地承包法》依法办理。可以转让给村集体的他人,也可以交还给村集体,如果自己在农耕田上有过高投入或者增产的措施,可以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是宅基地,请依照《土地管理法》依法办理。按照房地一体原则,上面有房子时,则房子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仍然还是自己的。当上面没有房子时,那么自己没有了房子的所有权,自然也就没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会被村集体收回的。

  以上就是我们进城落户后,关于农村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归属问题解答,全部都有法可依,自己也应该依法办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条有理,土地管理是个庞大的工作,如果真是涉及到自己了,自己要询问或者清楚有关法律条例,然后自然明白应有的归属了,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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