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更新啦!快来查看有哪些改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2020年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对浙江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年度更新。

此次更新重点是体现年度改革成果,将年内已经完成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以目录清单的形式统一向公众告知。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内容更新了吧~

01

调整“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收费标准

2019年12月20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收费政策调整意见的复函》,同意对我省收费公路定价机制和计费方式、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3月11日

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再次作出调整,并明确长期执行。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对“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02

取消“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拖车收费”,调整“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吊车收费”收费标准

  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我委印发《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中的拖车服务实行免费,相应取消“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拖车收费”项目。同时,对吊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完善,规定拖吊一体车辆救援时不得另行收取吊车服务费。

03

删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2个项目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委印发《关于放开机动车检测检验服务收费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对机动车检测检验实行市场调节价,相应在目录清单中删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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