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事侃侃|人生如戏,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
人生如戏,乱哄哄,闹腾腾。那边宝蓉离婚案风波未定,这边靓颖妈拦婚门又掀起大浪。
三十来岁的女儿要嫁人,本是值得高兴的事。无奈女儿要嫁的却是妈妈眼中的渣男、贼男,而婚讯竟然还特么是在微博上看到的!
面对这种情况,我想一个理想的好妈大概会这么说:
姑娘,那男的真的不行啊! 他哄你十几年,不跟你结婚,如果不是你逼婚,他是要一直那么下去?青春易老,年华逝去,过气明星挣不到钱了将来怎办?
你要是认定了、非他不可,也行,他老实跟你过日子,我就随你了。要是他不老实啊,至少闺女你还有妈妈。
麻蛋,这是佛陀啊,这是圣人啊,这是脑后有一圈光的人才能做到的啊;这是大智者方能为之的事啊。
不知道颖妈是不是想做这事儿。
“毕竟闺女你还有妈妈”这句可以理解为:“妈妈是你最后的港湾。” 也可以理解为:“女儿你受委屈了,妈妈操刀上。”事实会是啥?
不知人家关起门来的家里琐碎,就网络披露来分析一番吧。结合网络多处不完全披露,大致归结为:
痴情女遇多情郎,不计回报获郎身。岳母睿智识奸计,拦截在先挽损失。
痴情女:我爱他,我爱他,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我愿与他在一起。我眼中只有爱与情,没有金和银。
多情郎:妹子有一个无妨,多一个不嫌,若是有钱那更好,有钱谁嫌“老婆”多?只要她们不闹事。我想有钱也不难,痴情妹子愿奉上,婚前先转到名下,主动权操在我手。
准岳母:你要陪睡我不管,你要拆白党休想!(此时化身护崽狼。)
没办法,宝蓉事件太可怕了,辛劳多年,可能一朝赤贫。不能怪颖妈怕蛇咬。
要说这痴情女也不算没脑,毕竟,女财郎爱的事,也算是一种交换。我以我金换我悦,也是为人处事的一种选择。
多情郎也不是没有牺牲的,若是真爱,不用拖上十三年,早就可以婚了。演唱会逼婚现场,靓颖面红眼泪流,遇到这样不要脸的猪队友,宝宝也是不容易的哇。宝宝心里苦,宝宝说不出。
付出十三年的情爱自由,刚把钱财转到自己名下,还没有干出点把财产转到家人名下(如XX所做的一样,转到自己父母兄弟姐妹名下),搞个“投资失利,人(失了最好)财(假装失去)两失”的事情,就被准岳母剑走偏锋摆了一道。
人生咋这么不能如意捏?想有钱有自由咋这么难捏?
准岳母也可怜,辛苦教育女儿几十年,摘果果的阶段,无端被抢,抢了也就罢了,失财而已,从前也不是没有穷过(颖妈曾在物流公司做搬运工)。但有可能女儿将来终身无着落,做妈的不能不急红眼。
说来,王宝宝没有这样的狠妈护,蔡琴没有这样的睿智妈。
历历在目的一切,如戏,如剧本,然则,这只是最常态的人生而已。太阳下没有新鲜事,不过是一段段痴男怨女,有太多无奈、妥协、执着、索求、贪欲……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新闻又报,准岳母将准女婿告上法庭,告他侵吞公司股份,朝阳法院已经立案。
从这点来看,准岳母是个有学问的人啊。
多情郎怎辩都好,事实俱在:婚前转移财产至自己名下。侵吞准岳母财产。
痴情女怎说都行,事实俱在:先用演唱会人多势众求婚逼婚,再用自己和母亲的股权交换大婚许诺。
一地鸡毛乱纷纷,路人各种评述,大致来说不是站队妈妈,就是站队女儿。
站队妈妈的说:妈妈没有错,妈妈只是怕女儿识人不清,受到伤害。要听妈妈的话。
站队女儿的说:女儿都30多岁了,让她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吧。
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闹成这样,妈妈肯定有思量不足的地方,女儿也必然有做得不好的地方。疏不间亲啊。都让人这么介入母女之间了,姑娘和妈妈,还亲么?
也罢,求仁得仁是谓幸福,虽然这场风波闹的轰轰烈烈,但其实目前看来,这三位,都是幸福的。
求得爱郎归的痴情女,紧紧抓住掘金机器的多情郎,保障爱女得以人生有靠的准岳母。只是需要各各付出一些相应的代价。
从这件事情来看,坚持想要这个男人的女儿,就要接受妈妈不认可,母女感情受影响的代价。也要接受男人也许并不爱自己,而是利用自己的代价。
内心想要的是金钱和名利,却以爱的名义套住对方的男人,就要接受被女方家里人公开撕逼的代价,也要接受最后可能并不能得到想要的代价。
以爱护女儿不想女儿受伤害的妈妈,就要接受女儿想法、追求和自己不一样,两人观念不同而产生矛盾的代价,也要接受最后自己的心受女儿牵绊,或者妥协或者至死方休的代价。
这世上想获得任何回报,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实现目标不容易,都是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人生短短几十载,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怎么做可以得到想要的,并且勇于去做;知道需要放弃什么,知道要付出代价,并且敢于放下。
这样人生不能说好或者不好,只能说既然选择了,那就接受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吧。
人生若尘露,天道邈悠悠。人在做,天在看,我们能约束的,不过是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