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掰手腕手被掰断 法院判不用赔! 2024-04-28 20:37:08 朱轩律师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案情 小曾与小李均在垫江县某理发店工作,2020年9月20日下午,店长小李在店门口邀请小曾进行“掰手腕”比赛,被拒绝后,小李再次邀约小曾,小曾遂与小李进行了掰手腕活动。后在掰手腕过程中小曾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肱骨下段骨折。且经鉴定,小曾右肘关节功能障碍,目前属十级伤残。小曾认为,小李是该理发店的店长,其一再邀约自己进行掰手腕,出于礼节,自己只得应约,后小李将小曾手腕掰断,应当对其伤残承担责任,遂诉至垫江法院,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7余万元。采访对话方弘:掰手腕很多人都玩过这种游戏,但是把手腕掰骨折的情况,确实很少见。受害人小曾认为,店长是强迫自己玩,而且店长掰得太狠应该担责,您怎么看?朱轩律师:确实,日常生活中把手腕给掰骨折的情况很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在国际上很多的掰手腕大赛中,手腕掰骨折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这些案例里面也没有受伤者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先例。这个案例里面小李是否要担责,还是要祭出我们的“过错归责原则”,有过错,即担责,无过错,则无责。 首先,掰手腕是一种比拼臂力和腕力的运动,双方在角力过程中展现自身素质及身体爆发力,符合竞技性体育的一般特征,应当认定为文体活动中的一种体育竞技活动。 其次,自愿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按照自己意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自主的选择、决定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在这个案子里,小李是邀请以及邀约小曾来参加这个掰手腕活动,并不存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强迫行为,也未向小曾施加压力,且本案中也不存在小李以店长的身份对小曾施压的情形,加上掰手腕属于竞技性活动,正常愿意参加的人都有挑战自我、赢得美誉的心理获得感。虽然,小曾一开始拒绝了小李的邀约,但小李第二次邀约时,小曾选择了参加,应当属于自愿参加掰手腕的体育竞技活动。 再一个,双方在掰手腕的角力中的僵持状态表现出双方的实力是相当的,属于竞技过程中的正常行为,小李在僵持状态下的突然发力系掰手腕中的常见行为,太正常不过了,符合竞技性体育的一般特征,不能据此认定小李突然发力具有过错或者重大过失。加上在小曾受伤后,小李也积极将小曾送医治疗,无论是垫付费用还是托朋友借款救治,也尽到了竞技活动参与者的一般义务,不存在过错,加上小曾也没能举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小李在掰手腕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因此,对小李的受伤,应当认定小李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以,这个案子里小李并没有过错,是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弘:垫江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掰手腕行为属于自甘风险的体育行为,被告小李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小曾的全部诉讼请求。小曾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您如何看本案判决?朱轩律师:自甘冒险,自食其果,受害人的行为表明他自愿接受了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害发生。 在体育竞技活动中,风险性是体育活动固有的特点。不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很多著名的运动员普遍是存在伤病的。这些伤病有可能是在他们过度的训练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发生在竞技体育的过程当中,处于身体对抗而留下的伤病。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无一例外的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每个参与者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伤害事件不可能完全避免。所有理性客观的体育活动参与者都应该对此有所预料。如果在体育活动中的正当损害后果不被允许,需要承担责任的话,是十分不利于体育活动的发展与传承的。 本案法院对小曾的竞技精神予以肯定,对其受伤表示了同情,但竞技活动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控制意识,进行活动热身等必要准备,只有这样才能迎接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挑战。这个判决是合乎法理与情理的,也符合一般人的正常认知,自甘风险原则贯穿于我们生活的始终,不仅是体育运动,像买基金炒股做理财都是类似的道理,不过一个是身体上的自陷风险,一个是财务上的自陷风险。我们不可能因为有受伤的风险就拒绝体育运动,因为有亏钱的风险就拒绝理财,这完全是因噎废食,本末倒置。我们应当提倡,在尽可能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增强自身体质,保护身体健康,让生命运动起来,健康的身体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方弘:本案结果是否会变相鼓励在体育活动中,放任的伤害行为呢? 朱轩律师:我认为是不会的。首先,《民法典》对这类情况有很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对于体育活动中致害是否承担责任,法律给出了答案,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其次,像足球篮球等具有激烈对抗性的体育运动发展已经相当成熟了,规则和判罚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大的一些竞技比赛都加入了电子裁判系统,以辅助专业裁判进行判罚,对于一些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伤害行为,是难逃法眼的。凡是有过错的竞技行为,基本上都需要承担责任。 所以,不存在变相鼓励在体育活动中放任伤害行为,像足球、篮球这种高风险的对抗性运动是人身伤害发生的高风险区域,基本上都能做到有效判罚,那一些相对温和的体育运动中的伤害行为就更容易去甄别了。再一个,从常识上来讲,鼓励伤害行为这样的态度,不可能出现在任何一个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故意的伤害行为在任何法治框架下都是违法的行为。 本案的判决,完全合乎法律规定以及正常人的认知判断,是一个合法合理的判决,对社会风气的引领有正向的作用。结语70多岁的宋某在与周某和其他另外两名羽毛球爱好者参加羽毛球比赛过程中,周某不慎将羽毛球击中宋某的右眼。宋某右眼被诊断为人工晶体脱位、前房积血等,宋某以侵害其健康权为由,将周某诉至朝阳法院。法院则以自甘风险为由驳回了宋某的诉讼请求。 费某和周某均是骑马爱好者。一次,周某将自己的马匹借于费某骑行,费某在骑乘过程中,马匹突然失控冲向坡道,导致费某摔伤。费某起诉法院向周某索要各项损失五万余元。法院以自冒风险原因判决驳回费某的诉讼请求。 因此,我们参与体育活动的人一定要谨慎得防范风险。 赞 (0) 相关推荐 法院判同桌人无责 "3个小孩需要抚养,大的9岁,小的2岁多点,去年我娃才28岁,没想到一场宴请喝酒要了命,我们起诉同桌一起吃饭的12人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对方无责."山东单县的周先生至今不能接受孩子去 ... 【以案普法】相约掰手腕竟将手掰断,赔偿责任谁来承担?法院判了! 相约掰手腕竟将手掰断,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原告曾某与被告李某均在垫江县某理发店工作,2020年9月20日下午,李某在店门口邀请曾某进行"掰手腕"比赛,被拒绝后,李某再次邀约曾某,曾 ... 玩“掰手腕”将手掰断,是自甘风险吗? 今天 掰手腕大家玩得多 但万一把手掰断了 那找谁赔偿呢? 这不,重庆就有这么一起纠纷 曾某和李某 都在重庆市垫江县某理发店工作 2020年9月20日下午 李某在店门口邀请曾某 进行"掰手腕& ... 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离婚时财产是否可以多分? 作者:饶为为,法学硕士研究生,湖北利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著有长篇小说<抚养权是我的>.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执业方向为婚姻家庭.高净值人员财富传承等,对离婚财产分 ... 农民在自家承包地里被高压电击伤致残,电力公司声称无责被打脸 [案情介绍] 2019年7月的一天,周某在自家承包地为棉花喷农药,当喷到一座架有高压电线的铁塔下方时,被铁塔上的高压电击倒,身体多处被灼伤.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5万元.后经司法鉴定,周某的 ... 帮朋友照看孩子是委托监护,孩子受到伤害应按过错承担责任 这几天,济南张女士在帮朋友接送孩子幼儿园途中发生摔伤事故,被二审法院以"无偿帮工造成损害后果责任由被帮工人承担"和"弘扬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 ... 打篮球撞倒老人被索赔5万 法院判不用赔! 朱轩 上海市九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 2019年11月3日17时许,大学生张军与同学在某大学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比赛时,68岁的李婆婆横穿篮球场.张军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后背不慎碰到李婆婆,将其撞倒 ... 打篮球被撞断2颗门牙,球友该赔偿吗? 法院:不用赔! 在运动馆打篮球时发生肢体碰撞, 导致球友牙齿脱落, 这损失该由谁赔偿? 2020年12月30日,赵某和3名同学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球馆打篮球.赵某在运球上篮时,与王某发生碰撞,并在落地时撞到王某 ... #68岁老人横穿篮球场被撞伤法院判不赔#... #68岁老人横穿篮球场被撞伤法院判不赔# 近日武汉市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对于68岁老人横穿篮球场被撞伤,其行为自甘风险,造成的损伤由其自身负责. 案情简述:2019年11月3日下午5点左右,68岁李婆 ... 011:因保前“胸痛”未告知,出险后被拒赔,法院判,赔 保险公司要免责,明确定义加解说: 模糊条款要不得,理解歧义要负责. 事情经过: 2018年3月13日,赵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百万医疗保险,保险期间自2018年3月14零时起至2019年3月13日二十四时 ... 员工在同事群调侃领导被开除 法院判公司赔10万元! 马红雪 劳动专业律师 北京众再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案情 刘小姐是上海青浦区某公司的员工,部门同事们私下组成一个名为"延误小仙女们"的微信群.因不满领导长期安排加班,刘小姐和同事们在 ... 放弃社保后又投诉,法院判员工赔公司50%滞纳金! 转自:劳动法库 王太冲于2014年5月5日入职豪威公司. 入职时,王太冲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本人于2014年5月5日入职,自愿同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不需要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在个人提出 ... 5岁女孩拉舞伴起身致其瘫痪 法院判不赔! 王梦楼律师 专长于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刑民交叉法律业务 北京市京都(南京) 律师事务所 案情 2018年12月15日,在江苏泰州兴化市某舞蹈中心学习中国舞的5岁女童小丁等19名孩子在瑜伽垫上练习舞蹈,由 ... 楼上楼下因“噪音”争吵,一方被“气死”,法院判对方赔8万? 楼上楼下因"噪音"争吵,一方被"气死",法院判对方赔8万?新规:在人民法院,也可以协议离婚? 父母扔掉了儿子12箱小黄书,法院判父母赔29万|ACGN新闻 大家好,这周发生了不少新鲜事,阿正也和各位聊聊吧~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之前和各位聊过一个美国的奇葩案件,说的是美国密歇根州的一对父母把儿子珍藏的12箱小黄书和成人用品扔掉了,然后被儿子告上了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