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房客两头骗”前员工揭秘房屋租赁托管公司那些套路
刚成立4个月的公司人去楼空,众业主和租户利益受损向警方求助。这两天,位于合肥的一家房屋托管租赁公司再“爆雷”,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今年以来,房屋托管租赁公司“跑路”的新闻屡见报端,其中的套路让市民防不胜防。11月17日,一名曾就职于某房屋租赁公司的员工吴明(化名),向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揭秘了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的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倒贴”操作。
【第一招】 招兵买马 极力为业务员“画饼”
吴明此前所就职的公司,在负责人跑路后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吴明称,他在该公司干了不到两个月时间,期间发现公司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所以便辞职了。“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这种方式肯定是维持不了多久的,所以我就没干了。”
吴明称,公司业务员的流动性较大,但基本保持在100名左右,因为大家入职后,会对公司的盈利模式产生质疑,所以公司给员工们“画了饼”。“公司有领导跟我们说,老板有其他项目投资挣钱,我们这边只负责把自己工作做好就行。”吴明坦言,从入职到离职,他也没有见到老板长啥样,更加不知道公司究竟在投资什么项目。“而且公司还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对具体经营中的一些法律风险问题进行分析。事后我们想想这个可能是提前谋划好的,为了让这一切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二招】高价收房 谋求租客长租租金
吴明说,他们业务员的工作比较简单,除了底薪外,主要收入靠提成,完成的合同越多,提成越高。
据介绍,吴明每天的工作就是从网络租房平台上寻找有房屋出租的房东,让房东将房屋租给公司,“我们的出价会比房东挂在网上的价格高,比如房东在网上挂的价格是每月2000元,公司可能会出价2200元。但我们跟房东在协议上约定,房租每个月付一次。”而公司收了房子之后,再通过网络租房平台等方式找客户对外出租,“对外出租房子的价格,是我们收房价格的9至8折,但租房户是一次性交一年或半年的租金。”
吴明称,通过这种“倒贴”式的租房模式,不但吸引了房东,让公司有足够的房源出租,还吸引了租户,让公司在短时间内的资金充足。“一个月大概有四五百万的资金入账,看起来生意兴隆。”
【第三招】 快进快出 尽快完成资金入账
为了多拉业务,该公司制定了多种激励员工尽快尽多收单出单的奖惩政策。
“收一套房再出一套房子算是完成两单,两单提成三四千元,但只有房子租出去后才能拿到提成。”吴明说,收单当日即出单提成最高,次日才将房子租出去提成会较少,每晚一天出手,提成便会递减。
另外,按照公司考核,业务员每月需要完成收单4套或出单2套,否则也会扣工资。“这些政策都是要求我们尽快完成资金入账,时间越久业务员所得提成越少。”吴明称,因此,他们会通过各种方式出租房屋,在各个租房网站上开通账户,寻找租户。
除此之外,对于不是很抢手的房源,公司还会给承租人重大优惠政策,“一段时间还租不出去的房子,公司会给出免4个月房租的政策。12个月的房租只要8个月租金,以吸引租户。”
【第四招】 欺上瞒下 避免房东租客见面
在房屋租赁的整个过程中,该公司要求业务员避免房东和租户接触见面。“因为房东每个月收一次房租,租户要交一年房租,而且是高收低租,这不免会引起一些房东和租户的怀疑。因此,公司不会让他们知道这些信息,以免引发解除合同的风险。”
吴明发现,公司制定的政策吸引了大量客户,签约量激增,公司短时间不缺钱,但是这并非长久之计,“按照这样的模式,生意越好,亏得越多,窟窿只会越来越大。最终肯定会资金链断裂的。”
因此,吴明在工作了不到两个月之后,发现可能被骗,选择了辞职。吴明辞职后不久,该公司就因没按时支付房东租金,东窗事发,公司负责人不知去向,收取租户支付的房租费也未转交房东。该公司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被立案侦查。
■提醒 最长不要超过按季支付租金
吴明表示,自己讲述亲身工作经历,目的是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所带来的风险。而针对这样的风险,今年9月,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和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联合发布《住房租赁交易风险提示》。提醒称,房东和租客选择住房租赁时,一定要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产权信息,登录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校验房源核验码,验证租赁房源是否真实。房东和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
房东及租客如发现租赁企业“爆仓”、“跑路”,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房东不能及时收到租金等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