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泽雷 || 打过仗的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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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仗的外公
文|余泽雷
富水,古称阳城驿,地处秦豫两省的交界处。古时是个小驿站,现在也只是个小镇子。
从战略意义上看,并非举足轻重。如果说有价值,唯一的原因是两省交界,需要查验下手续吧,想来和现在的高速上,每到两省交界处,都结账一次,换个通行卡的道理是相通的。
据外公说,当时在富水驻扎了一个国军的特勤班。清一色大学生,二十啷当岁,青春年少,神采飞扬。都会开车,会发电报,美式装备,皆能双手使枪。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如此人物,肯定是人中龙凤了。
当时外公又跟李先念的部队混,这次是行军路过家乡。刚过茶坊还没到现在的十里铺茶山时,那个班地开两辆吉普车追了上来。冲进行军的队伍中,各个双手玩枪,左右开弓,当着披靡,简直是虎入羊群。
外公他们像被大风吹过的麦子,纷纷避向公路两侧,都觉得不可思议。一个班的人,竟然敢向一个部队发起进攻。当时年幼,没有询问李先念的部队是多少人,只记得他的神态。那是佩服,加惋惜。
那几个少年驾车,把行军的队伍打穿过去,又打回来,纵横驰骋。这边是根本不能组织起来火力,最后是李先念安排的人,从十里铺山上翻过去,给包了饺子,利用绝对的人数优势,把那几个少年郎给干掉了。全军覆没,慷慨赴死,这精神头,着实令人钦佩。
内战,没有绝对地对错,人家那几个身为国军,就是在剿匪。外公说,李先念当时也是钦佩无比,给这几个国军精英鸣枪致意,妥善收拢了尸体。这点外公说的真挚,我也觉得感动。
军人嘛,无关立场,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尊严。对手的敬重尤其难得,承认对手的优秀其实就是胸怀的体现。不像现在的抗战神剧,鬼子都是傻逼,国军都是歪瓜裂枣,帽子歪戴,衣衫不整。
尊重敌人也是尊重自己,敌人很强大,我们把他打败了,说明我们更强大。敌人都弱智,我们还打八年,最终还靠美国人的两颗原子弹,顺路沾了光。所谓的胜利了,如果没有那两颗原子弹,面对这样的垃圾对手,岂不是还要和人家论持久战。
还有很多琐事,我自己都觉得荒诞不经,就不讲了,比如他说他曾经有个班长,能从水面上奔跑如风,过黄河都是跑过去的等等,河水只能打湿脚背云云,听着都太神,我怀疑是为了迎合我们的好奇心理编造的。
还说富水龙王尖上有一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腋下各夹一个簸箕,骑在大板凳上,把簸箕呼扇的像鸟雀一样,就能骑着凳子飞上天。当时听着神奇,大了自然知道这是哄小孩的。夹两个簸箕当翅膀还罢了,你说骑个板凳是搞什么鬼,当马嘛?也太形式主义了。还不如骑扫帚,感觉还中西合璧,又能减轻质量,符合飞行原理。
建国后,外公在商州被安置在一个叫“区干队”的组织里。听名称大概想得到是什么,地区干部工作队啥的吧。那时他应该是团级干部。
遗憾的是,才建国什么都比较混乱,他在那里好好的。觉得想家了,现在又不打仗了,就连手续交接都没办,直接回来了。按他的话说,他帽子都没脱。就这样莫名奇妙的回来了。当时啥都是乱糟糟的,也没人多管这些事。一直到八十年代,他以前的警卫员才来找他,也是当初同时分在区干队里工作的。外公文革期间一样被批斗过,现在又怕人家说他是逃兵,毕竟没有退伍手续,他慌乱愤怒,把人家给骂走。
他的警卫员也是按资历排到地厅级领导了。可怜的外公,只是一个农民,他照看过磨坊,被称为磨佬,又自己用塑料打包带编织篮子、筐子等等在街上卖,还用河石凿些捣蒜的家具,我们这里叫蒜窝,还给别人看工地……
平凡而艰辛却只是在生活,没有补助,没有关怀,更没有应得的作为抗战军官的荣耀,也就这样过了普普通通的余生。
一坯黄土,几丛荒草,站在坟前看得到沐河水依然流淌,没了清澈,只有昏黄。人生也只能这样落幕。
余泽雷,男,78年出生,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人。法律工作者。喜读书,好写作。爱酒,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