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专项整治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辖区物业服务领域市场秩序,清江浦区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为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结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联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区住建部门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消防、市场监督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监管职责,形成责任清单。各街道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做到工作、经费、人员、措施、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联合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客观报道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自觉守法经营,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各街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监督牌,公布物业服务热线,街道办和相关部门投诉电话,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法规,提升共识,营造氛围。
三是优化工作举措,加强行业监管。区住建部门指导物业行业协会、业委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行动,制定物业合同格式文本,明确权利义务,让业主看得明白、有效监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实施物业服务企业“黄黑榜”机制,建立严重失信行为物业“黑名单”。开展全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选,建立居民小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开展“十佳小区”、“十佳庭院”创建评选工作。
四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社区治理。将党建工作融入物业服务管理,落实“三网融合”,探索社区管理与小区治理融合,建设红色物业,打造小区党群议事厅、网格工作站、民生服务站等“红色阵地”,开展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志愿服务活动,让社区居民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服务,增强居民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红色先锋管家”创建评选活动。加强建立“业主、业主自治组织、小区党组织、物管公司”四方共治的议事机制,把好业主自治组织“人选关”。
五是强化专责监督,彰显整顿效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消极应付、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效应;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专项整治顺利推进营造氛围。